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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拟对广东省阳江市海陵岛南侧海域JH22-01区块海砂开采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9-18 来源: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根据广东省阳江市海陵岛南侧海域JH22-01区块海砂开采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9月11日至2024年09月1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政务服务窗口,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3624746,020-83629853

  传 真:020-8753216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省阳江市海陵岛南侧海域JH22-01区块海砂开采

  建设地点

  广东阳江海陵试验区

  建设单位

  阳江市自然资源局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广东省阳江市海陵岛以南约 16km 处海域,开采范围用海面积为2.25km2,不占用岸线与滩涂。项目设计年均最大开采量762万m3,设计最大资源可开采原矿矿石量为2157.09万m3,预计开采年限2.83年。项目采用7艘采砂能力为700m3/h的射流抽吸式采砂船、14艘运砂船进行作业。运砂船的运输方案及路线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环评机构

  广东海兰图环境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海洋水文水动力

  报告书预测,在本项目单独采砂情况下,采砂过程对海域的潮流影响主要集中在项目区附近,离项目区越远,潮流影响越小;对采砂区及采砂区南北侧潮流影响以流速减小为主,对采砂区东西侧潮流影响以流速增加为主,涨、落急时刻采砂坑附近海域的最大流速变幅为+0.03m/s和-0.11m/s,工程前后流速变化大于0.01m/s的影响范围分布在采砂坑周边2.2km内。

  在JH21-06、JH22-01两个矿区作业全部完成后,采砂区附近局部流场较工程前发生细微的变化,表现为工程后流向发生小角度的偏转,其余大范围海域流场无明显变化;涨、落急时刻采砂坑附近海域的最大流速变幅为+0.04m/s和-0.11m/s,工程前后流速变化大于0.01m/s的影响范围分布在采砂坑周边2.2km内。

  (2)海洋地形地貌与冲淤环境

  报告书预测,在本项目单独采砂情况下,采砂区内部最大淤积幅度为0.31m/a,平均淤积幅度约为0.25m/a;采砂坑周边年最大淤积厚度约为0.15m/a;平均淤积厚度0.06m/a,年最大冲刷幅度为-0.23m/a,平均冲刷幅度约为-0.07m/a;泥沙冲淤变化大于0.01m/a的范围基本在距离采砂区3.2km范围内。

  在JH21-06、JH22-01两块矿区作业全部完成后,采砂区内部最大淤积幅度为0.32m/a,平均淤积幅度约为0.25m/a;采砂坑周边年最大淤积厚度约为0.16m/a;平均淤积厚度0.06m/a,年最大冲刷幅度为-0.24m/a,平均冲刷幅度约为-0.07m/a。泥沙冲淤变化大于0.01m/a的范围基本在距离采砂区3.9km范围内。

  (3)海水水质

  报告书预测,在本项目单独采砂情况下,采砂引起的悬浮物对东西向的最大影响距离约12.0km,对南北向的最大影响距离约2.78km;从整体垂线平均来看,大于10mg/L、20 mg/L、50mg/L、100mg/L浓度区的最大包络线面积分别约为55.30km2、38.13km2、14.93km2、4.62km2。

  在JH21-06、JH22-01区块同时采砂情况下,采砂引起的悬浮物对东西向的最大影响距离约12.0km,对南北向的最大影响距离约3.1km;从整体垂线平均来看,10mg/L、20 mg/L、50mg/L、100mg/L浓度区的最大包络线面积分别80.51km2、56.35km2、22.29km2、7.65km2。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严格控制开采范围,禁止开采水下休止角以内矿体,采砂作业应有计划的分层逐层进行,控制采砂船插入矿层角度以避免矿区边坡坍塌;采砂作业应在气象条件允许的条件下进行,在大风大浪、大雾和雷暴等灾害天气时应暂停作业;减缓吸砂管穿透海底淤泥层的速率,减少悬浮物扩散;采砂船分选得到产品后剩余含细砂及淤泥的海水经海面以下约2 m左右的溢流口排放,减少悬浮泥沙对表层水体的影响等。

  (4)海洋生态环境及渔业资源

  报告书分析,采砂过程将引起局部海域内水体浑浊度增大,对浮游植物、浮游动物、鱼卵、仔稚鱼等产生一定不良影响;采砂过程采砂区的底栖生物将被掩埋、覆盖,对底栖生物会造成直接损害,但影响是暂时的、可逆的。

  经计算,本项目采砂造成的生物损失量约为:底栖生物直接损失量为314.71t;浮游植物的损失量为2.71×1015cells;浮游动物的损失量为333.68t;鱼卵的损失量1.56×108粒、仔稚鱼的损失量2.75×107尾;游泳生物(鱼类)的损失量为8.06t,渔业资源损失额2346.988万元。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严格落实开采总量控制,合理安排采砂强度,降低在幼鱼幼虾保护区保护期和长尾大眼鲷产卵期的作业强度,敏感期(3-7月)将每天平均采砂时间降至12h,敏感期月平均采砂量控制在44.1万m3以内;根据报告书计算的海洋生态补偿资金,在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采取人工增殖放流、人工鱼礁建设、底播增殖等生态补偿措施修复受损的海洋生态环境。开采期间对项目所在海域环境进行跟踪监测,根据跟踪监测结果,及时调整采砂方案和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项目通过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优化施工时序,合理控制作业时间,采取生态补偿措施等,不会对大树岛至南山岭南重要渔业资源产卵场、南海北部长尾大眼鲷产卵场、南海北部幼鱼繁育场保护区以及文昌鱼等珍稀濒危物种造成长期不利影响。

  (5)海洋沉积物

  报告书预测,采砂作业对沉积物的影响主要集中在悬浮泥沙影响范围内,项目实施会使上述区域海洋沉积物的垂直结构和表层组成、结构发生一定的变化,在采砂结束一段时间后,将重新建立新的相对稳定的沉积物环境;采砂区海域沉积环境质量较好,采砂作业造成的沉积物再悬浮不会导致本海域沉积物的环境质量发生明显的变化。

  (6)环境风险

  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主要包括可能发生的通航安全事故、船舶碰撞发生溢油事故进而污染周边海域等。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为避免上述事故的发生和降低环境风险,施工前向海事部门申请划定施工水域和安全作业区,设置航行警戒标,配置现场警戒船,必要时向海事部门申请发布航行通告和航行警告,申请协助进行水上安全维护;配备足够的防止油膜扩散的装备和设施;制订溢油事故应急预案,并与区域相关应急预案衔接等。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原文链接:https://gdee.gd.gov.cn/gsgg/content/post_44927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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