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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9月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9-06 来源: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6日-2024年9月13日。

  电        话:028-80589090、80589089

  地        址:成都市科园南路88号A2座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行政审批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报告书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50万吨攀西钛精矿升级转化氯化钛渣创新工程——CXTZ炉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攀枝花市盐边县

  龙佰四川矿冶有限公司

  四川省工业环境监测研究院

  龙佰四川矿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位于攀枝花市盐边县安宁工业园区,主要从事矿产品冶炼与深加工。公司现有厂区设有1#电炉车间(设36MVA电炉2台、煤气净化系统2套等;流态化氧化炉1台、旋风预热器2台、燃烧器2台等,已停用待拆除)、出铁间、干燥系统(设φ2.8m×18m烘干窑2条)、辊磨车间、渣冷间、包装车间、煤气柜(1×18000m3),配套钛精矿料仓4座、无烟煤料仓2座、1#氨水储罐(1×20m3)、化验室、制氧站、软水站、1#空氮站、110kv变电所、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危废暂存间、脱硫石膏暂存库、事故应急池等公辅及环保设施,年处理钛精矿25万吨,年产氯化钛渣(高钛渣)14.3万吨,副产铸造生铁约8.45万吨。现有工程取得了环评批复(川环审批〔2019〕114号、攀环审批〔2020〕28号)、排污许可证(编号:91510422738307586J003P),并完成了竣工环保验收。

  为适应市场需求,公司拟在现有厂区内实施50万吨攀西钛精矿升级转化氯化钛渣创新工程——CXTZ炉升级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流态化氧化炉、旋风预热器、燃烧器及其配套环保设施;新建2#电炉车间(设36MVA电炉2台、煤气净化系统2套)、3#烘干窑(φ2.8m×18m)、煤气发电间(设1.5MW的内燃机发电机5台)、修包间、密闭原料库、2#空氮站、一般固废暂存间、2#氨水储罐(1×20m3);并对废气、净循环水处理系统等进行适应性改造,其他生产设施均依托现有工程。项目实施后,全厂钛精矿处理能力由25万吨/年增至50万吨/年,年产氯化钛渣(高钛渣)28.6万吨,副产铸造生铁约16.9万吨。

  项目总投资6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12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3.53%。

  一、“以新带老”措施

  1. 将现有钛精矿料仓调整为无烟煤料仓,取消无烟煤露天中转;增设车间环境烟气收集处理装置,其中1#电炉车间及出铁间(出铁口、出渣口和浇铸区域)环境集烟经“顶吸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6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渣冷间环境集烟经“顶吸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5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将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高钛渣辊磨及选粉废气由无组织排放升级为经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将铁水包修包工序作业场所由露天调整为修包间内,修包废气经“侧吸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6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2. 对现有烘干窑出料端进行封闭改造;将现有烘干窑尾气处理措施由“布袋除尘器+石灰-石膏湿法脱硫(一级)+湿电除尘器+SCR脱硝”升级为“布袋除尘器+石灰-石膏湿法脱硫(二级)+湿电除尘器+SCR脱硝 ”。

  3. 将现有1#电炉车间物料转运含尘废气处理措施由“密闭罩+布袋除尘器”升级为“密闭罩+静电除尘器(三电场)+布袋除尘器”。将电炉车间非正常工况煤气放散措施由“55m高放散塔直接放散”升级为“经55m高放散塔点火放散(天然气伴燃)”。

  4. 将富余燃烧放空煤气回用于煤气发电,提高资源利用率。

  5. 新增1座一般固废暂存间(324m2),用于除脱硫石膏外的一般固废暂存。

  二、本项目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原料卸料含尘废气经“密闭罩/顶吸罩/侧吸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7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原料烘干废气经“布袋除尘器+石灰-石膏法脱硫(二级)+湿电除尘器+SCR脱硝”处理后由4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2#电炉车间电炉煤气经“重力沉降+金属膜过滤器”处理后回用于烘干窑和燃烧发电,非正常工况下处理后经55m高放散塔自动点火放散(天然气伴燃);2#电炉车间物料转运含尘废气经“密闭罩+静电除尘器(三电场)+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6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2#电炉出渣口和出铁口烟气经“顶吸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7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2#电炉车间环境集烟(出铁口和出渣口区域)经“顶吸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6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煤气发尾气经SCR脱硝处理后由4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报告书确定在无烟煤料仓、电炉车间及出铁间、渣冷间、原料库、修包间边界外分别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控制和减小无组织排放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此范围内现无居民分布。

  2.水污染防治措施

  烘干窑尾气脱硫废水、湿电除尘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脱硫系统补水;生活污水经“调节池+A2/O+二沉池+过滤+消毒”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中洗涤水水质标准后,与软水制备系统废水、设备净循环水系统废水、化验室废水、初期雨水一并回用于浊循环水系统补水;浊循环水和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3.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

  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将2#空氮站等设置为重点防渗区,采取“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渗涂层+30cmP8抗渗混凝土”进行重点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Mb≥6m,渗透系数K≤1×10-7cm/s)。将2#电炉车间、煤气发电系统区域、修包间、原料库、一般固废暂存间、新增烘干窑区域、净循环水系统区域、废气处理系统区域等设置为一般防渗区,采取30cmP6抗渗混凝土进行一般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Mb≥1.5m,渗透系数K≤1×10-7cm/s),依托厂区现有4口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定期对地下水水质进行监测,防止地下水污染。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空压机、制氮机、发电机组、冷却水塔、水泵、煤气风机、除尘风机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可实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5.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原料库、烘干窑、电炉车间和煤气净化系统等产生的除尘灰、浊循环水系统沉渣、废分子筛作为原料返回电炉车间综合利用;辊磨工序产生的除尘灰作为产品外售;烟气脱硫系统产生的脱硫石膏送水泥厂综合利用;软水制备产生的废反渗透膜、电炉及铁水包修包产生的废耐火材料、空氮站产生的废过滤棉、软水制备和生活污水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除尘系统产生的废布袋和废滤布均交由生产厂家回收。烟气脱硝废催化剂、废矿物油及沾染废矿物油的包装物、化验室废液等属于危险废物,交由相应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主要危险物质包括电炉煤气、天然气、氨水、矿物油等物质,其环境风险类型主要是生产区及贮存区环境风险物质的泄漏,以及火灾和爆炸引发的伴生/次生污染物排放。报告书提出的主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为:

      (1)厂区设置应急电源,以保证正常生产和事故应急供电;在煤气柜区域、煤气加压机等区域设置火灾探测器、声光报警器和手动报警装置;在电炉车间、烘干系统区域、煤气净化系统、煤气柜、煤气发电车间等设置有毒、可燃气体监测报警系统,煤气柜设置压力、温度、流量等监测报警装置等。对各主要工艺设备采用DCS自动控制系统,制定有效、可行的监控制度,落实专门的监控人员,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实现紧急停车。

      (2) 设置事故废水收集及截留系统,雨水及废水截断系统,氨水罐区设置围堰和喷淋设施,并在储罐周围和主要生产装置周围设置截流沟等,厂区设有效容积20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和2500m3事故应急池,分别用于初期雨水、消防废水和事故情况下废水及废液的暂存。

      (3)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若出现事故性排放,立即切断、关停上下游生产装置,妥善处置事故排放的各类污染物。

  以上污染防治措施在技术、经济上可行,可实现达标排放;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可靠,可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三、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通过网上公示、登报公示、张贴公告等形式对环评信息进行了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在信息公开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原文链接:http://sthjt.sc.gov.cn/sthjt/c103940/2024/9/6/3683f9f3c39f45388cd666e875ef5aa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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