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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联合推动解决一批“硬骨头”难题

发布时间:2024-08-23 来源: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记者陈媛媛

  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建立两年来,取得了积极成效,形成了一些好的经验做法。8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水利部联合举行“深化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 依法保障国家水安全”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涉水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情况。

  两年来,双方紧密合作、同向发力,不断推进协作机制走深走实,推动解决了一批“硬骨头”难题。2022年1月—2024年5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涉水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8万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4.2万件、民事公益诉讼0.6万件。

  坚持高位推动

  凝聚协作强大合力

  2022年5月,最高检、水利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协作意见》),确立了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

  “《协作意见》出台后,最高检、水利部领导高度重视,多次作出指示批示,推动了协作机制走深走实。”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道。

  2023年4月,最高检、水利部在郑州联合举办首届服务保障黄河国家战略检察论坛,联合发布11个检察监督和水行政执法协同保护黄河水安全典型案例,共同启动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70余件,助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每年集中交办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反映的问题线索。2023年,共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300余件。

  “水利部印发了贯彻实施方案,与最高检共同推动构建‘上下协同、横向协作、完整配套’的工作体系。”水利部副部长朱程清介绍道。

  各流域管理机构和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部门,联合检察部门印发实施方案或深化“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围绕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管理、河湖治理保护、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保护和水土保持等涉水重点监管领域,坚持问题导向,协同治理,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实化细化会商研判、专项行动、线索移送、调查取证、案情通报等重点协作内容,协作机制全面建立并不断完善。

  推动要案办理

  发挥强大震慑作用

  聚焦重点打攻坚战。水利部联合最高检开展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查处违法问题近千个,追缴水资源费(税)近1亿元。对案情复杂、办理难度高、影响较大等违法问题,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检察机关加强执法司法联动,加大查办力度,共同推进问题整改。

  最高检、水利部联合挂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推动了重大问题的解决。办理了江苏泗洪天岗湖光伏违建案、湖北荆州学堂洲垸内违建案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推动涉案问题分时限分阶段达到整改目标。

  加强对重大案件的统筹协调。最高检对河南省沈丘县刘湾港搅拌站侵占河道影响行洪安全及下游水质案等5件跨区域重点案件集中挂牌督办,推动有关部门由“各自为政”转变为“多方联动”。

  抓实重大案件办理。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检察质量提升专项活动,发挥最高检、省级检察院监督层级、管辖范围和统筹协调优势,集中力量办理有影响的高质效案件。珠江流域涉及区域范围广、河流湖泊众多,不同省区和部门之间协同不足,导致水环境、水资源、水安全治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今年4月3日,最高检决定以公益诉讼立案,调度流域7省区检察机关一体推进案件办理。

  创新协作形式

  推动协作走深走实

  两年来,最高检、水利部联合开展专项行动、案件督办、专题调研、业务培训、发布典型案例,推动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意见落地见效。

  据张雪樵介绍:“具体举措包括探索建立黄河流域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指挥中心,牵头协调流域省级检察院和流域管理机构、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会商研判、线索移送、办案协作、专项整治、信息共享等工作。”

  为进一步推动解决行政机关协同性不足问题,检察机关针对水灾害、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治理跨区域协调难,部门职责衔接不畅等问题,采取检察建议、圆桌会议、提起诉讼等方式,推动多部门协同履职,凝聚治水工作合力。

  探索协作新形式新方法,不断丰富协作内涵和实践。水利部邀请最高检有关专家担任水利“八五”普法讲师。今年5月,水利部首次联合最高检开展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同堂培训,进一步加深双方的沟通交流。

  在地方层面,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沂沭泗局联合枣庄市检察院,共同建设法治教育示范基地,面向社会公众开放;内蒙古、安徽水利部门和当地检察机关根据工作需要,互派业务骨干开展挂职交流,协助或参与相关执法办案、业务培训、政策研究等,协作工作不断走深走实。

  共同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是协作机制的重点合作事项之一,目的是加强水事违法行为多发领域、重点流域和敏感区域的执法司法联动,共同维护水事秩序,提升治理水平。2023年6月,水利部会同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等部门联合开展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聚焦侵占河湖、妨碍行洪安全等突出水事违法行为,共查处水事违法案件1.2万余件。通过专项行动解决了一批“硬骨头”“老大难”问题,切实维护了水事秩序稳定。

  准确把握定位

  提升治理能力水平

  检察机关准确把握行政公益诉讼督促协同定位,助推解决“九龙治水”难题。湖北省宜昌、荆州两市检察机关针对沮漳河行洪河道区域违法种植林木影响行洪安全问题,督促自然资源、水利、应急等多部门协同履职,清除涉案林木4300余亩。注重发挥民事公益诉讼作用,依法追究违法主体的生态损害责任。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检察院针对4家煤矿企业超许可疏干地下水,导致煤矿周边地下水水位下降问题,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追偿生态损害赔偿金430余万元。

  深化以案促治,既抓末端、治已病,更抓前端、治未病。江西省赣州市检察院结合办理饮用水安全保护案,采用“检察建议+调研报告”模式,推动行业系统治理。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能力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针对个别基层执法人员对法律依据、法定程序、文书制作等规定不熟悉,收集固定证据的专业知识和能力缺乏,执法工作中有时存在适用法律错误等问题,水行政主管部门在自觉接受检察监督的前提下,积极强化与检察机关的配合。”朱程清说。

  为畅通案件线索移交,水利部门梳理重大涉水违法案件线索,向检察机关共享、移送,积极提供水行政执法有关案卷材料和技术支持。水利部向最高检共享重大涉水违法案件信息,筛选若干典型案件联合挂牌督办。地方层面也积极探索,甘肃省天水市成立了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领导小组,并在水利部门设立协作办公室,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互通涉水行政执法和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推动涉及相关案件办理,取得了积极成效。

  此外,最高检、水利部通过互派业务干部协助或参与执法办案的形式,加深水行政执法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掌握,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得到有效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得到进一步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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