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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生态日丨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贡献青海力量(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2024-08-16 来源: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生态兴则文明兴。8月15日,是我国第二个全国生态日。今年生态日的主题是“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我们要立足大美青海,胸怀“国之大者”,深刻把握“三个最大”省情定位和“三个更加重要”战略地位,在打造生态文明高地上不断深化认识,增强各族干部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扛起保护生态环境的政治责任,有力有效推进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不断取得更大进展,为维护国家安全作出青海贡献。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是关系民生福祉的重大社会问题”。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青海作为美丽中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以来,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推动形成具有青海特点的生态文明建设新实践。

  保护好青海生态环境是“国之大者”。近年来,为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青海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始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要紧扣坚定不移推进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这一主题,以“制”促“治”,以“法”促“治”,不断完善青海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完善生态文明基础体制,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认真实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严格落实《青海省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聚焦生态环境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持续加大生态环境领域执法检查力度,让制度成为推动青海生态文明建设的“指挥棒”,让法治成为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红绿灯”。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指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新时代党治国理政新理念新实践的重要标志,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是解决我国资源环境生态问题的基础之策,是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内在要求。要正确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积极探索“两山”转化通道,推动青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加快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守护好“中华水塔”,加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有序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实现生态功能最大化。

  今年8月,也是《青海省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正式颁布后的首个“全省生态文明宣传月”。连日来,各地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建设生态文明高地”主题活动,在全社会形成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在追求高质量发展的今天,我们每个人都要争做生态文明理念的忠实践行者。要深刻领悟和把握“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内涵意义,结合省情实际,因地制宜开展探索实践,将生态文明理念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宣传青海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成效,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积极表彰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让生态文明逐渐成为社会文明的一部分,成为全省各族人民的共同价值追求,激发全社会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把青藏高原建设成为生态文明高地,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赋予青海的重大政治责任和重要历史使命。全省上下要久久为功、持续发力,凝聚起全社会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合力,以更高标准、更高质量、更高要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贡献青海力量。

  来源丨青海日报

  


原文链接:https://sthjt.qinghai.gov.cn/xwzx/szyw/202408/t20240815_1269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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