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环保民声网!
当前所在:首页 > 环保资讯

《中国环境报》头版头条:新安江生态补偿从试点成为样板

发布时间:2024-08-03 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从协同治理到共同发展,实现上下游互利共赢
新安江生态补偿从试点成为样板

  记者朱智翔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推动重要流域构建上下游贯通一体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作为全国首个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的实践探索,为构建上下游贯通一体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提供了“浙皖方案”。

  2012年以来,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不断推进,至今已开展4轮试点。眼下,新安江流域总体水质为优并稳定向好,跨省界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标准,生态保护补偿样板区范围也扩大至安徽省黄山市、宣城市全域,浙江省杭州市、嘉兴市全域。

  从“试点”到“样板”,从资金补偿到产业协作,从协同治理到共同发展,浙皖两省不断创新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逐步走出一条上游主动强化保护、下游支持上游发展的互利共赢之路。

  改革创新,共护一江水

  新安江是跨越安徽、浙江两省的河流,发源于黄山市休宁县六股尖,滋养着两省1.1万多平方公里的土地,保障着沿岸百姓的饮用水安全。

  然而早些年,新安江上游流域因快速工业化、城镇化导致流域生态遭到破坏,工业污染、生活污染和农业污染急剧扩大,水质逐年呈下降和富营养化趋势,一些污水和垃圾经新安江流入千岛湖,导致部分水域水质恶化、蓝藻泛滥,威胁鱼类生存。

  2011年,习近平同志作出重要批示,强调“千岛湖是我国极为难得的优质水资源,加强千岛湖水资源保护意义重大,在这个问题上要避免重蹈先污染后治理的覆辙”,希望“浙江、安徽两省要着眼大局,从源头控制污染,走互利共赢之路”。

  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把“美丽中国”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宏伟目标,提出建立生态补偿制度。随即,财政部、原环保部、安徽省、浙江省签订了《新安江流域水环境补偿协议》,在新安江启动“对赌”式的全国首个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按照“谁受益谁补偿、谁保护谁受偿”原则,建立补偿标准体系,开创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先河。

  2012年至2014年的首轮试点中,上游黄山市通过淘汰高排放高能耗产业、严格审批流程、加快产业转型等一系列措施,以源头整顿提高水质;投入资金加速布局农村面源污染整治、工业点源污染治理等板块,摆脱了先污染后治理的路径。

  2015年至2017年的第二轮试点,浙皖两省就改善水体质量和增加补贴资金的内容达成一致,重点推动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从末端治理向源头保护转变,从项目推动向制度保护转变,生态资源向生态资本转变。

  2018年至2020年的第三轮试点,中央财政资金退出,浙皖两省每年各出资2亿元设立补偿基金,进一步提升水质考核标准,探索基于货币补偿的多元化、社会化、长期补偿方式,逐步扩大补偿资金的使用范围。第三轮补偿协议在水质考核中加大总磷、总氮等指标的权重系数,提高了水质稳定系数,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流域综合治理和绿色产业投入。黄山市加快融入杭州都市圈,强化杭黄两地产业项目对接,加快实现绿色发展。

  经过三轮试点,浙皖两省建立了以P值(由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氮、总磷4项指标,以及水质稳定系数、指标权重系数组成)为主要内容的补偿考核体系,形成了全流域生态环境共同保护的“新安江模式”。

  同时,新安江水质也连年达到补偿标准,安徽每年向千岛湖输送近70亿立方米干净水。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评估,新安江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总计246.5亿元,水生态服务价值总量64.5亿元。真正实现了青山有“价”绿水含“金”。

  改革引路,不断探索实践

  大江大河跨区域的流域综合治理,难在“协同”和“系统”。

  新时代,大江大河流域重点攻坚和协同系统治理的关系,成为持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一道重要课题。

  新安江跨越浙皖两省,处理好重点攻坚和协同治理的关系,是生态共治面临的一道必答题。彼时,上游的安徽愿意拿出“壮士断腕”的决心治污,而下游经济较为发达的浙江,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也对生态环境提出更高的要求,同时有能力为优质生态产品“买单”,全国首个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一拍即合”。

  但是由于新安江流域上下游经济发展不平衡,发展理念、诉求存在差异,如何平衡保护和发展的关系,如何统筹上下游的利益,如何界定流域保护事权与支出责任,成为摆在面前的难题。

  与我国其他“摸着石头过河”的改革一样,“新安江模式”发轫之初,也是生态补偿机制在我国的一次探路。敢于“吃螃蟹”的人注定要面临改革路上的诸多困难: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涉及对上下游利益的调整,在补偿原则、补偿标准、实施目标、分配考核等关乎利益的核心问题上,上下游诉求各有侧重,客观上存在不少难点。

  在试点之初,补偿资金“总盘子”为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出3亿元,安徽、浙江两省各出1亿元。浙皖双方约定:只要安徽跨界考核断面水质达标,浙江每年补偿安徽1亿元,否则安徽补偿浙江1亿元。2015年第二轮试点时,两省补偿金额调整至2亿元。但这种“奖罚并举”并不能完全反映生态补偿的合理价值。第三轮补偿结束后,上游黄山市已投入190多亿元用于新安江流域综合治理,中央及浙皖两省提供的生态补偿资金为48亿元。两者之间的差额巨大。

  补偿多少的问题,关系着生态保护者和受益者能否持续良性互动。有观点认为,“补偿”都由中央财政和浙江省“买单”似乎也不合理,毕竟安徽当地是生态环境改善的最大受益者;同时安徽为保护生态确实付出了很大的代价,淘汰高能耗高排放产业会牺牲一时的经济增长速度,产业转型升级也需假以时日。如果补偿不到位,必然对当地经济增长和民生改善造成压力,从长远来看,也不利于保护工作继续开展。

  该如何破题?如何变“输血”为“造血”,走共同发展之路?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回答并指导解决问题是理论的根本任务。2019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指出:“要推广新安江水环境补偿试点经验,鼓励流域上下游之间开展资金、产业、人才等多种补偿。”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浙皖两省深化生态补偿机制提供了科学指引。第四轮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也由此应运而生。

  改革破题,从“共护”到“共建”

  2023年6月,浙皖联合签署《共同建设新安江-千岛湖生态保护补偿样板区协议》,开启了第四轮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

  根据协议,双方每年出资额提升到4亿至6亿元,并引入产业人才补偿指数M值,构建资金、产业、人才全方位的补偿成效评价体系,作为分配补偿资金的重要依据。补偿范围也由三轮试点的3市10县扩至4市34县区,并探索园区共建、产业协作、人才交流等多种方式。

  同年9月,中央区域协调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新安江-千岛湖生态环境共同保护合作区建设方案(2023-2027年)》,正式为这块跨省区域命名。

  由此,浙江省发展改革委与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共同谋划了“浙皖合作十件事”,作为加强探索产业、人才等多种补偿的抓手,助力上游安徽省提升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增强造血功能。

  从曾经的“对赌”到如今的“共建”,资金补偿也有了新机制。前三轮单方补偿、单方受偿的模式转变为由双方共同出资和共同分配,形成专项“资金池”。

  出资环节,交界断面水质越好,浙江出资越多;分配环节,两省产业和人才合作越多,浙江分得比例越高。而“浙皖合作十件事”的成效,将影响当年度专项资金的分配比例。

  眼下,首批“浙皖合作十件事”已全部完成,共达成合作成果49项,聚焦项目共推、人才共育、服务共享等多个方面。根据协议,两省共筹集专项资金达10亿元,首批“浙皖合作十件事”评分为满分,叠加其他指标,预计将为合作区内的淳安、建德争取2亿元,投入到合作区生态保护、环境治理、产业合作和公共服务等领域,推动区域产业转型升级、科技人才集聚。这也是全国跨省流域从资金补偿拓展至多种补偿的先行探索。

  下一步,浙皖两省将持续深化跨省流域补偿工作,积极探索水生态保护补偿和“三水统筹、陆海统筹、供保统筹”有效融合,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全流域协同治理,推进陆海联防共治,强化水源地安全保护;持续推动新安江-千岛湖生态保护补偿样板区建设,不断健全新安江—千岛湖生态补偿样板区建设协调联动机制和工作推进机制,构建区域交流合作平台,编制实施高水平试验区建设方案,赋予生态补偿“新安江模式”新内涵。

  如今,2024年度“浙皖合作十件事”已全面启动,从完善省际合作机制、深化项目建设、强化产业合作交流、推进人力资源共享、联动发展文旅产业、共促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方面,加快了由同护绿水向共谋发展转变的脚步。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系统观念是具有基础性的思想和工作方法”。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说:“生态环境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统筹考虑环境要素的复杂性、生态系统的完整性、自然地理单元的连续性、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我们在推动试点过程中,着力处理好重点攻坚和协同治理、系统推进的关系。多年来,这项开全国先河的补偿机制已推广至19个省份、15个跨省流域。”

  


原文链接:http://sthjt.zj.gov.cn/art/2024/8/2/art_1201344_5895666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三农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环保民声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环保民声网 hbjd.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