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净月区分局全面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为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进一步提升企业生态环境安全水平,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净月区分局对辖区内核与辐射利用单位、危险废物产生单位、重点环保设施使用单位开展了全面的环境隐患排查和执法检查。
连日来,执法人员先后深入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大陆汽车电子(长春)有限公司净月分公司、吉林省春城热力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重点围绕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环保设施运行、环境隐患排查治理、环境应急和值班值守、企业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危废收集及转运等方面进行检查,同时对照企业环评要求、生产工艺、废污收集处理等进行细致排查,对发现隐患和问题,现场向企业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在吉林省富阳热力有限公司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施工现场,执法人员要求企业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守住安全底线。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将环保设备设施安全作为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负责落实本单位的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对受委托开展环保设备设施建设、运营和检维修第三方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不得“一包了之”,不管不问。凡在环保设备设施启动、停运、改造或者检维修过程中,涉及高处、吊装、动火、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的必须纳入维护和变更管理,严格落实作业审批和专人全过程监护。
下一步,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净月区分局将紧盯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区域,不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采取无人机巡查、测管协同等方式,常态化开展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排查,进一步向排污单位传导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压力,督促各排污单位积极落实主体责任意识,防范各类环境事件发生,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为推进净月高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环境保障。
原文链接:http://sthjt.jl.gov.cn/ywdt/ssdt/dfdt/202405/t20240521_31644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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