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环保民声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媒体视点

【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部公布5月全国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发布时间:2024-07-26 来源: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生态环境部今日向媒体通报了2024年5月全国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空 气 质 量

  总体情况

  5月,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2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3%;PM10平均浓度为4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2%;O3平均浓度为161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8.1%;SO2平均浓度为8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NO2平均浓度为1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9%;CO平均浓度为0.7毫克/立方米,同比持平。

  5月,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78.2%,同比下降10.1个百分点;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0.5%,同比下降0.1个百分点;由沙尘天气导致的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2.9%,其中重污染天数比例为0.5%。

  

  图1  2024年5月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各级别天数比例

  

  图2  2024年5月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六项指标浓度及同比变化

  重点区域

  (一)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5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36”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31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6.9%;O3平均浓度为199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3.7%。

  5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36”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43.5%,同比下降27.9个百分点;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0.3%,同比上升0.1个百分点;由沙尘天气导致的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4.1%,其中重污染天数比例为0.3%。秦皇岛市、滨州市、东营市分别出现1天重度污染。

  5月,北京市PM2.5浓度为2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7%;O3浓度为201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5.8%。优良天数比例为58.1%,同比持平;未出现重污染天,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同比持平;由沙尘天气导致的超标天数比例为6.5%。

  (二)长三角地区

  5月,长三角地区31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2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8%;O3平均浓度为188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8.0%。

  5月,长三角地区31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64.4%,同比下降11.2个百分点;未出现重污染天,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同比下降0.1个百分点;由沙尘天气导致的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2.1%。

  (三)汾渭平原

  5月,汾渭平原13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28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7.7%;O3平均浓度为195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9.6%。

  5月,汾渭平原13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48.9%,同比下降34.2个百分点;未出现重污染天,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同比持平;由沙尘天气导致的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1.5%。

  

  图3  2024年5月全国及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比较

  重点城市排名

  5月,168个重点城市中:空气质量排名前20位城市依次是海口、贵阳、拉萨等城市(从第1名至第20名);空气质量排名后20位城市依次是鹤壁、新乡、太原等城市(从倒数第1名至倒数第20名)。见附表1。

  5月,168个重点城市中:PM2.5浓度排名前20位城市依次是拉萨、海口和舟山等城市(从第1名至第20名);PM2.5浓度排名后20位城市依次是许昌、鹤壁和漯河等城市(从倒数第1名至倒数第20名)。见附表2。

  5月重点区域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天的城市及具体天数见附表3。

  附表 1

  2024年5月168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

  前20位和后20位城市名单

  

  附表 2

  2024年5月168个重点城市PM2.5浓度排名

  前20位和后20位城市名单

  

  附表 3

  2024年5月重点区域出现重度及以上

  污染天城市名单

  

  


原文链接:http://sthjt.jl.gov.cn/ywdt/szyw/202406/t20240626_3249258.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三农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环保民声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环保民声网 hbjd.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