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环保民声网!
当前所在:首页 > 环保时评

梅河口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稳中向好

发布时间:2024-07-26 来源: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近年来,梅河口市始终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以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抓手,高度重视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加大水污染防治和管控力度,统筹推进、协同共治,持续深入实施碧水保卫战,通过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地表水水质得到大幅提升。

  梅河口市境内5个地表水省考断面水质均达到Ⅲ类及以上标准,优良水体比例为100%。水生态环境质量逐年向好,2023年境内地表水水质提升明显,水质改善幅度全省排名第三。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获得多项国家级荣誉。

  

  一是科学谋划,推进全面系统保护。梅河口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每次党代会和政府工作报告中都体现相关内容,科学决策,高位推动,促使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每年都有新进展。

  梅河口市先后组织编制并实施《梅河口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规划》(2021-2030)《海龙水库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梅河口市“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1-2025年)《梅河口市水环境质量巩固提升行动方案》《梅河口市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实施方案》等决策性文件,组织开展了辉发河流域梅河口市辖区生态安全调查与评估,为科学治理、修复和保护水生态环境提供了可靠的依据和遵循。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与全市各部门签定《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不断加大生态环境绩效考核权重,推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

  

  二是突出重点,实施水生态环境治理。梅河口市先后投资4.3亿元,建设了梅河新区、山城镇、海龙镇、红梅镇4座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线。投资1.12亿元,组织实施辉发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等项目,对提升境内辉发河水质发挥了决定性作用。

  组织开展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完成全市52处入河排污口整治,将入河排污行为纳入有效管控范围。

  组织开展建城区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工作,已治理消除黑臭水体8处,对新发现的疑似黑臭水体实施跟踪整改。

  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全市共发放企业排污许可证859户,推进工业企业依法排污。

  全面落实“河长制”,启动5次大规模河道整治集中会战,清理垃圾4万多立方米,垃圾入河量得到消减。

  

  水污染物减排指标化学需氧量、氨氮现已分别累计减排1178.95吨、52.0125吨,提前超额完成“十四五”水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

  投资4.5亿元的山水林田湖草项目,将辉发河与海龙湖连通,沿城区街路、住宅小区、景观公园形成河湖连通生态水系,打造独具特色的城市水生态环境。

  三是高效应对,开展精准联动管控。2019年,依法收回海龙水库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被辽宁省清原县占用50多年的土地1.2万亩,建设保护区围栏50公里。城市集中式水源地历史上首次实现全封闭管理,为保护梅河口市城市饮用水源提供了基本保障。

  

  密切关注境内水质变化动态,针对个别断面水质不稳的实际情况,持续加大域外来水管控力度,建立联动机制,强化与上游市县生态环境部门协调与沟通,发现域外来水水质异常时,按照省厅“四个第一时间”水质管控要求,开展现场勘查、调查取证、通报报告等工作,实施高效区域联动。

  严厉查处了一批涉水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案件,特别是晟禾骨制品厂倾倒生产废水逃避监管案、腾越公司非法倾倒危废污染水体案等重点案件,被省高级人民法院、省生态环境厅树为典型案例。有力打击、震慑了破坏生态、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为保护生态环境质量、护航新区建设贡献了生态环保力量。

  


原文链接:http://sthjt.jl.gov.cn/ywdt/ssdt/dfdt/202312/t20231220_293593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三农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环保民声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环保民声网 hbjd.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