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环保民声网!
当前所在:首页 > 环保时评

珲春市:群众竖起大拇指 夸赞环境执法效率高

发布时间:2024-07-26 来源: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习近平总书记说过,为群众办实事,是坚守党的立场宗旨的根本要求,是践行党的初心使命的根本体现。延边州生态环境局珲春市分局执法人员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与环境信访工作结合起来,深入基层,与群众同坐一条板凳,面对面交流,心贴心沟通,打开群众话匣子,走进群众心膏子,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化解群众与企业矛盾,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通过 12369、12345 等诉讼服务热线及来电来访的环境信访问题,对能够直接答复的查询咨询事宜即时答复;对于不能即时答复或不是我分局职责范围内的及时转相关职能部门处理。目前共接受诉求人举报、投诉、咨询240余人次。

  10月27日,我局接到群众实名举报称英安镇新明村有一储煤场在存储、运输煤炭过程中,产生扬尘污染环境。

  经调查核查,投诉人举报情况属实。举报人反映的是珲春市某煤炭销售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英安镇新明村,堆存煤炭约1000吨,存储、运输煤炭过程中未对煤堆洒水降尘,且场区内煤堆未苫盖,产生扬尘污染环境。

  执法人员立即对企业进行批评教育,详细地讲解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条款和大风天气不易开展装卸作业等,要求企业停止装卸作业,并指导该公司采取苫盖,洒水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进行整改,避免污染周边环境。同时,要对周边群众进行慰问走访。经执法人员现场的精心指导后,该公司立即采取措施煤堆苫盖,并在装卸过程中进行喷淋降尘。积极进行整改。当执法人员将企业整改情况反馈给举报人时,举报人高兴地对执法人员竖起大拇指,直夸环境执法办事效率高。

  


原文链接:http://sthjt.jl.gov.cn/ywdt/ssdt/dfdt/202311/t20231115_288243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三农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环保民声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环保民声网 hbjd.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