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生态环境局 “打捆审批”持续深化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减轻企业负担,加快建设项目投资落地,淄博市生态环境局紧紧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不断“升级”环评审批服务,本着“流程最优、环节最简、时间最短、服务最佳”的原则,实现了环评报告“打捆”编制、项目“打捆”审批,以有温度、有速度的政务服务,助力项目早投产、早见效。
高青分局辖区内多个油田预探井项目环评基础要素及项目对大气、水等周围环境的影响具有一定的共同性、关联性,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大体一致,满足“打捆审批”要求。在了解了相关情况后,环评审批工作人员积极与企业对接,宣传“打捆审批”环评的相关政策。2023年在全市率先推行环评“打捆审批”新模式,将“胜利油田高青石油开发有限公司樊页3-1HF、樊页3-2HF勘探井项目”列入全县首个环评打捆审批试点。按照原有环评审批程序,需编制2本环境影响报告表,走2次审批流程,费时费力费资金,实行“打捆审批”后,只需编制1本环境影响报告表、1次审批流程、取得1个环评批复意见,实现审批时间、审批费用压缩50%,有效破解单独审批耗时耗力问题。
为进一步推进“打捆审批”政策的深入实施,让更多企业受益,2024年4月,高青分局对胜利油田高青石油开发有限公司计划实施的2口井项目开展环评“打捆审批”。2024年5月,对高青青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的2个中水回用和2个供水配套设施提升改造项目进行分析研判,发现符合“打捆审批”条件后,耐心指导建设单位和第三方编制单位可通过“打捆”编制环评报告进行项目申报,让企业真正成为政策红利的受益者。
下一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将遵循“简化就是效率”的理念,进一步做好“打捆审批”的政策宣传和解读,深入推进环评“打捆审批”服务,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安排专人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做好对接和技术指导,持续为企业发展释放更多的政策红利,让环评“打捆审批”成为项目落地的加速器。
原文链接:http://sthj.shandong.gov.cn/dtxx/dsdt/202407/t20240701_474019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关于强化环评文件编...[2024-09-18]
- 【图解】山西省固体废...[2024-09-18]
- 《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2024-09-18]
-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09-18]
- 关于印发《天津市深入...[2024-09-18]
- 关于印发《企业温室气...[2024-09-18]
-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09-18]
- 一图读懂 | 《生态...[2024-09-18]
- 关于向中核四0四有限...[2024-09-18]
- 《关于强化环评文件编...[2024-09-18]
- 【图解】山西省固体废...[2024-09-18]
- 《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2024-09-18]
-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09-18]
- 关于印发《天津市深入...[2024-09-18]
- 关于印发《企业温室气...[2024-09-18]
-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09-18]
- 一图读懂 | 《生态...[2024-09-18]
- 关于向中核四0四有限...[2024-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