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生态环境局阳信分局进一步畅通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渠道
发布时间:2024-07-26
来源: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为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公众参与,严厉打击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权益,持续改善阳信县生态环境质量,同时,结合当前开展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以及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即日起,滨州市生态环境局阳信分局进一步畅通生态环境保护有奖举报渠道,受理群众关于阳信县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举报。
一、举报热线:0543-8212102
举报邮箱:bzssthjjyxfj@163.com
举报通信地址:滨州市阳信县阳城六路商务中心567-5号,邮编251800
二、受理时间:24小时畅通。
三、举报内容必须真实、客观,不得谎报,违法行为查处属于生态环境部门职责范围。反映生态环境系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应当对举报事项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
四、对同一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多人分别举报的,奖励首位举报人(以县生态环境部门受理登记时间为准);联合举报的奖金由举报人自行协商分配。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举报奖励范围:
(一)举报时违法行为已由生态环境部门立案或者已被新闻媒体曝光的。
(二)举报时违法行为已由生态环境部门处理完毕的。
(三)不属于生态环境部门职责范围或者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奖励情形的。
六、奖励办法严格执行《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山东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规定的通知》有关规定。
欢迎社会各界踊跃对污染和破坏生态环境、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及群众急难愁盼情况进行反映。滨州市生态环境局阳信分局将对实名举报的内容和实名举报人身份、工作单位等信息严格保密。
原文链接:http://sthj.shandong.gov.cn/dtxx/dsdt/202407/t20240702_474081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关于强化环评文件编...[2024-09-18]
- 【图解】山西省固体废...[2024-09-18]
- 《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2024-09-18]
-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09-18]
- 关于印发《天津市深入...[2024-09-18]
- 关于印发《企业温室气...[2024-09-18]
-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09-18]
- 一图读懂 | 《生态...[2024-09-18]
- 关于向中核四0四有限...[2024-09-18]
- 《关于强化环评文件编...[2024-09-18]
- 【图解】山西省固体废...[2024-09-18]
- 《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2024-09-18]
-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09-18]
- 关于印发《天津市深入...[2024-09-18]
- 关于印发《企业温室气...[2024-09-18]
-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09-18]
- 一图读懂 | 《生态...[2024-09-18]
- 关于向中核四0四有限...[2024-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