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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县“查、溯、治、管”系统推进农村环境整治

发布时间:2024-07-26 来源: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今年以来,昌乐县针对农村环境整治的薄弱环节,从老百姓身边的小事抓起,打出“查、溯、治、管”四套组合拳,全方位推进农村环境排查整治,发现并整改60余个农村环境问题。

  一、全面铺开“查”。一是开展乡镇自查。全县各乡镇按月对照农村黑臭水体、农村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整治和农村户用卫生厕所运行等方面开展自查,按月上报问题清单,实现地毯式排查全覆盖;二是开展乡镇互查。根据功能定位、区位特征,将乡镇进行“一对一”组合,按季度开展互查,在相互检验自查质量的同时,还开展相互帮扶,取长补短;三是开展部门督查。昌乐县成立专项督导工作组,坚持以督导促提升,坚持“周调度、月通报、季观摩、年考评”,聚焦“四大堆”、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生活垃圾清运、沟塘河渠、废弃院落、畜禽养殖粪污等重点问题,对各自然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效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促检查。共计发现问题13个,并立即将自查发现问题反馈至相关镇(街),督促其立即整改。

  二、刨根问底“溯”。一是仔细核查。对全县所有行政村内村民主要集聚区适当向外延伸1000米区域内的水体开展专项排查,对黑臭水体进行动态管理,确保发现一处,整改一处。采用人工踏勘和无人机探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卫星遥感监测点位。认真比对遥感经纬度确定水体位置信息,逐一进行核查,摸清现场真实状况。二是严格监测。通过现场勘察、水样采集等方式,对疑似黑臭水体逐一开展透明度、溶解氧、氨氮等指标监测,以数据精准指导工作开展。三是认真整改。根据监测核查结果,对存在问题的点位制定整改方案,逐一落实整改,截至目前已排查黑臭水体点位30余个。

  三、专项行动“治”。一是围绕农村环境整治成效巩固提升开展专项整治。积极对各镇(街、区)对2024年以前已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且采用集中拉运模式的村庄进行摸底,根据村庄实际情况,挑选合适行政村作为试点村庄,目前已开展了水质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因地制宜选择治理模式和技术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提升试点工作。二是围绕截污纳管不彻底开展专项整治。针对排查出的“生活污水未纳管”、“污水管网破损”、“农污设施运行不正常”等问题开展全面整治,集中梳理因土地性质等客观原因暂时无法建设农污设施的自然村信息;三是围绕畜禽养殖污染开展专项整治。针对全县村庄周边(原则上距离村庄200米以内),主要河流(汶河、红河、白浪河、玗河、桂河、丹河)周边及主要支流沿河1公里范围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专业户及散养户进行排查整治。部门下沉至各行政村,与村干部一同向农户宣传保持农村环境整洁的重要性,将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同新时代文明实践、“美丽庭院”等活动相结合,总结宣传一批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经验做法和典型范例,评比表彰一批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的先进村集体和卫生示范户,让群众学有榜样、比有目标,全力营造党员带头、人人参与、家家行动、户户受益的良好局面。

  四、坚持长效“管”。一是健全运维体系。县政府根据全县实际印发了《昌乐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明确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主管部门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管理的责任主体,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确保实现“设施完好、运行正常、管理规范、水质达标”的目标。截至目前,昌乐县共完成206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占比60.7%,其中集中拉运136个,纳管21个,建站3个,分散治理43个。二是印发工作机制。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住建、卫健、水利等部门联合制定《昌乐县农村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督查机制》,对农村环境的重点关注领域、问题发现方式、督查结果运用等进行了明确。同时,为减轻乡镇负担,设计制作可操作、条目式的自查、互查清单,实现“一表清”;三是压实各乡镇主体责任。立足农村实际和发展需求,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巩固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成效为主线,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管护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水平。各镇(街)切实落实职责,巩固提升成效,提高群众满意度,形成县、镇(街)、村发现问题-整改问题-持续巩固的工作闭环。


原文链接:http://sthj.shandong.gov.cn/dtxx/dsdt/202404/t20240426_47224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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