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生态环境局:铁面执法守护绿水青山 主动服务护航绿色发展
近年来,怒江州生态环境局紧紧围绕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核心目标,优化执法方式,强化帮扶指导,严厉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服务护航企业绿色发展,不断提升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效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显著。
为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涉水企业的环境监管,规范城镇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行,近日,怒江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到泸水市污水处理厂开展生态环境执法工作。
执法人员通过实地察看、现场询问等方式,对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在线监控设施运转、出水水质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并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同时,严格遵循环境执法检查流程和要求,做好现场检查记录以及资料归档工作。
“这几年,在怒江州生态环境局的关心和帮助下,我们厂的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得到了很大的提升。特别是生态环境执法方面,既有严管也有厚爱,发现问题时全力指导我们整改落实,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泸水市污水处理厂厂长杨晓杰表示,今后将全力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助力提升怒江州水生态环境质量。
为了不断提高执法信息化水平,怒江州生态环境局已配备无人机、便携式水污染物监测设备、粉尘快速测定仪、流量计等13类设备151台(套),通过充分运用科技执法手段,让执法有了“千里眼”“顺风耳”,实现传统执法方式向科技执法方式转变。同时,还设立了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通过对重点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的24小时监控,实时掌握企业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等相关情况,加强信息汇总分析,分类推送行政监管科室和执法部门核实处理,推动企业生态环境问题的快速有效解决。
“目前,全州生态环境执法已基本建立起以移动执法系统为核心的执法信息化管理体系,我们通过移动执法系统建立执法检查任务,通过监管对象和执法人员的随机抽取,公平公正落实双随机监管要求。”怒江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李燕说。
为切实提升怒江州生态环境综合执法能力,州生态环境局不断提升执法效能,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严格监管执法与主动做好服务并重,十八大以来已累计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32件,处罚金额2226.15万元,适用四个配套办法38件,严厉震慑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李燕表示,接下来,怒江州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将以能力建设为保障,以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为手段,保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不断完善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生态环境执法体系,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全州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持续发挥支撑保障作用。
原文链接:https://sthjt.yn.gov.cn/ywdt/zskx/202407/t20240708_2391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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