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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4-06-30 来源: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佚名

  新闻发布材料一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词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党委书记、总队长,新闻发言人  刘芹

  

  各位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重庆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按照新闻发布会安排,下面由我通报一季度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以及亮点工作。

  一、一季度全市生态环境状况

  水环境方面,全市地表水总体水质为优,长江干流重庆段水质为优,20个监测断面水质均为Ⅱ类。长江支流总体水质为优,122条河流布设的218个监测断面中,Ⅰ~Ⅲ类断面比例为95.0%;水质满足水域功能的断面占97.7%。63个在用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大气环境方面,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75天,同比增加5天,其中优23天,良52天;PM2.5浓度50.2微克/立方米(国家扣除一季度沙尘影响后审定的数据),同比下降9.4%;无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

  声环境方面,全市声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功能区声环境质量夜间达标率为92.3%(自动监测),其中1类、2类、3类、4类声环境功能区达标率分别为100%、100%、100%、50.0%。

  土壤环境方面,完成38块(1140亩)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完成11块(1071亩)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并纳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完成7块污染地块治理修复并移出名录,共修复污染土壤8.1万立方米,提供修复后的净地面积432亩。

  环境安全方面,全市辐射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全市空气、土壤、水体中天然放射性核素活度处于本底水平,人工放射性核素未见异常;全市在用放射源、射线装置安全可控,无辐射事故发生。快速响应易引发环境污染的突发事件2起,妥善处置一般突发环境事件1起,未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

  二、一季度亮点工作

  一季度,我们按照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确定的“14710”工作思路、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全面推进美丽重庆建设,坚决打好长江经济带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攻坚战,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数字化建设,各项任务达到时序进度要求。

  (一)加快推动《美丽重庆建设行动计划》出台。

  坚持“总书记有号令、党中央有部署,重庆见行动”,把建设美丽重庆作为落实美丽中国建设战略的实际行动。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结合地方实际,研究制定配套文件——《美丽重庆建设行动计划》,目前《计划》正按照市委常委会审议的要求抓紧修改完善,预计本月底正式印发实施,届时,也欢迎各位记者朋友们关注和报道。

  (二)治水治气持续发力。

  实施“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印发实施“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方案,出台验收标准。实施入河排污口整治攻坚行动,全市境内“三江”干流4012个入河排污口已完成整治3770个,占比94%。扎实推进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持续开展春季颗粒物污染应对和重点企业督导帮扶,发现并解决问题1600余个;实施移动源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行动,淘汰治理老旧车辆3.1万余辆,推广新能源汽车5.3万余辆,推进夏秋季夜间“错峰加油”行动,鼓励引导全市1200余家加油站出台惠民惠企政策。

  (三)治土治废有力有效。

  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实施污染地块治理修复,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得到有效保障。实施全域“无废城市”建设行动,深化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白名单”制度,进一步优化转移类别,发布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15类“无废城市细胞”评估细则,加快制定“无废城市”建设评估指南、“无废指数”指标体系、“无废城市”建设示范区县(镇街)创建指标体系等,持续开展“无废城市细胞”建设,广泛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典型案例征集和宣传。我局在2024年全国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大会上作交流发言。

  (四)治城治乡力度加大。

  持续开展宁静小区创建工作,全市声环境质量保持稳定。12个市级部门联合印发《重庆市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区县创建工作方案》,该《方案》被生态环境部转发全国学习借鉴。《方案》明确,今年推动20个区县完成创建,其余19个区县在2025年完成创建。持续深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行动,积极探索山区库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新模式。

  (五)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完成全国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2023年度碳排放报告,启动地方碳市场盘查工作。稳步推进碳市场建设,碳排放权交易(包含三种产品,分别为重庆碳市场配额、国家温室气体核证自愿减排量、重庆“碳惠通”核证自愿减排量)累计成交5084.78万吨、交易额11.92亿元。(2024年以来成交331万吨、1.34亿元)。重庆“碳惠通”核证自愿减排量累计成交461.15万吨、1.23亿元(2024年以来成交62.71万吨、2094.2万元),重庆“碳惠通”平台累计注册人数超200万人。

  (六)强力推进生态环境治理数字化。

  持续推进数据归集,常态开展数据治理,实现数据动态更新。加快推进“巴渝治水”“巴渝治气”“巴渝治废”建设。其中,“巴渝治水”整合了22个部门690余项数据,监测感知点达1.5万余个,构建起“空-天-地”一体化数字水生态智能感知网,建立了1个治水数据底座,协同5大治水任务,打造5大应用场景,形成1套支撑体系,大大提升了长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能力和水平,水环境问题发现及解决时效由此前平均7天缩短为24小时以内,问题销号效率提高80%。“巴渝治水”获评2023年度数字重庆建设优秀应用。我局在日前召开的数字重庆建设推进会上就“巴渝治水”应用建设运行情况作了交流发言。

  (七)扎实推动督察问题整改。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始终把中央生态环保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以坚决的态度、务实的举措推动落实。截至目前,两轮次中央生态环保督察214项整改任务已完成,交办的5687件群众举报件已办结。同标准、同力度一体推进六年度(2018年—2023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涉及的55个问题已整改完成44个,剩余问题均达到整改时序要求。同时,建立运行“6项机制+1个案例库+5个工作标准”的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机制,强化市、区(县)、乡镇(街道)三级的问题排查归集、整改调度、验收销号、成效评价全流程闭环管控,8.3万个管控问题整改率达97.3%。

  (八)持续提升环境执法效能。

  不断严格执法责任、优化执法方式、完善执法机制、规范执法行为,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效能,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一季度,全市发出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265件,查处重大案件10件。全市生态环境部门共排查环境风险企业3464家次,督促整改隐患问题164个。

  

  

  新闻发布材料二

  

  重庆市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处处长  任利

  

  近年来,市生态环境局始终坚持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引,全面落实维护国家安全的主体责任,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和生态环境部关心指导下,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抓好核与辐射安全工作,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2023年,全市辐射环境质量保持稳定,2223枚在用放射源、5985台射线装置安全可控,无辐射事故发生。

  下面我从3个方面向大家通报2023年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一、优服务、提效能,核与辐射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一是审批工作提速保质。进一步压缩辐射环评报告书审批时间35%,辐射环评审批实现“无纸化”“减量化”申报。部分辐射安全许可证重新申请实现了简化办理,平均为企业减时间2/3,减材料80%。完成重庆市辐射安全许可系统升级改造,全面部署“电子证照”,持续提升与国家系统同步频次、质量。全市共办理辐射审批备案事项2062件,同比增长近50%。二是项目保障提档升级。成立重大项目保障工作专班,强化沟通、定期调度、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全市共审批辐射项目环评204个,总投资约19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6%、123%。三是民生服务提质增效。完成重药和平物流放射性药品仓储项目环评和辐射安全许可审批,补齐我市放射性药品使用产业链。常态化组织辐射工作人员免费考核42场5341人次(同比增长84%),节约企业费用400多万。针对社会化机构没有能力开展的部分复杂辐射环境监测项目,协调市辐射站为5家单位开展免费监测6次,为企业节约近30万元。

  二、严监管、清隐患,核与辐射安全底线有力筑牢

  一是环评质量“零容忍”。全年抽查辐射项目环评40个。对有质量问题的环评单位和编制人员进行信用扣分并通报,对有质量瑕疵环评单位进行约谈帮扶,建立业务交流平台持续指导,源头上把好项目环境准入关口。二是监督检查“零距离”。将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制度落实情况、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及验收执行情况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案。三是隐患排查“零死角”。紧盯重点时段,组织开展“两会一节”、高温汛期等专项检查,检查27家单位。

  三、强队伍、优机制,核与辐射监管水平有效提升

  一是强化监测能力树样板。持续完善全市辐射环境监测网络,辐射环境监测点位增至194个,区县覆盖率100%。持续提升国家辐射安全管理系统数据质量,多项系统数据质量排名全国前列。承担国家委托的西北五省区和全国降水辐射监测质量外检任务,辐射监测技术IAEA(国际原子能机构)能力验证均为满意。推进《三峡库区(重庆段)放射性水平调查》等专项研究,填补相关领域技术空白。二是强化应急能力筑防线。常态化开展辐射应急拉练4次,抓好辐射应急调度平台和应急监测设备运行维护。组织开展重庆市辐射事故综合应急演习,会同5个区生态环境局开展辐射事故专项应急演习,无脚本、多手段野外搜寻真实Ⅴ类放射源,锻炼提升实战能力。三是深化协作机制建设聚合力。组织召开市级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年度联席会,强化信息共享、风险研判,协调解决监管难题。全面升级川渝辐射安全监管合作协议,拓展川渝两地放射源暂存设施保障范围,统筹共享辐射应急人员设备资源,共同开展重大活动期间辐射应急备勤等,提升川渝辐射安全联防联控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聚焦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领域的重点工作,着力完善监管体系,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加力构建“六化”工作格局,为全市核与辐射环境安全保驾护航。一是审批服务便民化,深化“放管服”改革提质增效,探索推进辐射安全许可“无纸化”申报。二是安全监管数智化。探索放射源在线监控系统迭代升级,逐步实现所有放射源实时在线监控。三是应急演练实战化,加强辐射事故应急响应能力建设,强化应急备勤。四是监测监管规范化,强化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及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五是文化宣贯常态化,加强重要节点科普宣传,及时办理信访投诉。六是队伍建设专业化,强化区县监管监测人员培训、交流,以第三届全国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为契机,开展辐射专项比武活动,培养选拔一批素质优良、技术过硬、本领高强的辐射环境监测人才。

  

  

  新闻发布材料三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答问口径

  

  问题1:刚才刘芹副局长介绍了一季度空气质量情况,也通报了我们开展“治气”工作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文件,我还想进一步了解一下,今年我们围绕改善空气质量还有哪些系统的措施?(大气处有关负责同志回答)

  答:今年,我们将以改善空气质量推动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为核心,围绕“八个三”工作思路,突出5项重点专项任务,协同发挥“巴渝治气”数智化以及监测、执法、督察、监管等技术手段和行政力量,全力完成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指标。

  一是健全“治气”政策体系建设。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我市将拟订全市域空气质量改善行动实施方案、都市区“治气”攻坚工作方案,以及多个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治气”配套方案,建立“1+1+N”“治气”政策体系。

  二是完善闭环管理机制建设。建立“治气”部门联席机制,统筹相关市级部门同步研判、同频预警、同时应对、同向治理。建立“督政”“督企”问题移交、处理、复盘闭环管理机制。推进“巴渝治气”体系建设,系统谋划一件事应用场景,提升大气污染防治数智监管效能。

  三是打造移动源污染治理示范标杆。在渝中区试点开展车行隧道尾气治理、“两江游”船舶尾气深度治理、非道移动机械高标准管理、重点区域车辆限行、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推广,打造移动源污染治理示范标杆,以点带面推动全市移动源污染综合治理上一个新台阶。

  四是全力推进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围绕主城都市区“治气”攻坚主战场,集中渝西八区和万州、涪陵攻坚,以水泥、玻璃、陶瓷企业地方标准实施为契机,通过重点行业深度治理提档升级,打造新增一批A级企业,一批B级企业,集中提升一类C级企业,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

  五是提升秋冬季“治气”攻坚能力。制定实施秋冬季细颗粒物专项行动方案。升级高空瞭望识别系统,提升夜间识别能力,建立横跨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和城市管理部门“信息共享、联动管控、联合执法”的协同防治架构,实现重点区域“全时段监管、全区域覆盖、全环节调度”。

  

  问题2:今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要实施十项行动,其中包括实施农村黑臭水体和生活污水治理行动,请问目前这项工作进展如何?下一步具体措施有哪些?(土壤处有关负责同志答问)

  答: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方面。一是高位推动。市委市政府成立由市委副书记任组长,分管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市长任副组长,13个市级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市委市政府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纳入重点民生实事,今年计划完成500个,100万平方米水体治理。市政协纳入专项民主监督工作。二是制定方案。12个市级部门联合印发《重庆市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区县创建工作方案》,锚定“全面清零、全域创建、长制久清”工作目标,制定“5 7 9 16”工作架构,2024年,20个区县完成创建;2025年,其余19个区县完成创建,该方案被生态环境部转发全国学习借鉴。三是实施整治。以城市建成区以外公共区域中200平方米以上的河塘沟库4类水体,以及群众房前屋后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为重点,通过“看、闻、听、测”开展动态排查,目前,全市39个涉农区县共排查建档农村黑臭水体1102个、280万余平方米,累计完成治理197个、60万余平方米。五是强化保障。市级“以奖促治”资金对每个创成区县予以1000万元奖补,目前第一批资金1亿元已经下达。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纳入“巴渝治水”数字场景运用,构建“333”管理体系,建立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一件事”处置机制,引导公众参与监督,做到共治共享。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截至2023年底,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为61.8%,处于全国中上游水平。按照生态环境部的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安排,我局牵头起草了《重庆市深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行动方案(2024-2027年)》,计划按照“1446”工作架构,围绕2027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到100%的目标,以巴渝和美乡村建设为统揽,落实“模式适宜、效果稳定、群众满意、机制完善”的4项标准,采取改厕暨户厕粪污管控、集中资源化利用、纳管处理、集中达标处理4条技术路线,实施6项重点行动,实现污水能收则收、应用尽用、应管尽管、应治尽治;实现治理设施“建得起、用得了、管得住、效果好”;实现农村人居环境“基本看不到污水横流、基本闻不到臭味、基本听不到群众怨言”,积极稳妥探索山区库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新模式。

  

  问题3:汛期将至,针对防范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有哪些具体打算?(总队有关负责人答问)

  答:汛期是环境风险突出、突发环境事件高发频发的特殊时段。针对这一期间特点,市生态环境局将坚持以防为主、防处结合,紧紧围绕三个方面精准发力、持续发力,从强化责任链条、防范环境风险、科学应对处突入手,全力守底线、治隐患、保安全,严防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一是坚持在责任上做到“全链条”。把环境风险防范和环境应急处置放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突出位置,充分发挥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执行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实施局系统环境安全“两个清单”,不断强化环境安全防范责任体系。强化环境安全制度执行,严格落实每日一跟踪、每周一研判、双周一通报、每月一分析、双月一调度、半年一汇报、全年一总结、全年一督导的“八个一”工作制度,确保环境安全工作常态抓、长效抓、规范抓。

  二是坚持在排查上做到“全覆盖”。紧盯长江、嘉陵江、乌江流域沿线,聚焦化工企业、重金属、危化品、危废、尾矿库、油库、污水处理厂等重点领域敏感行业以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地等重点区域,深入扎实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突出风险管控的主导作用,以预案精细化管理、“一园一策一图”试点、“一河一策一图”核查等系列工作为抓手,加强实战演练、物资储备、人员培训、专家库建设,重点提升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和应对能力,持续巩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管控防线,有效降低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几率。

  三是坚持在应急上做到“全贯通”。以科学处突、高效处突贯穿起环境应急准备、值守、响应、处突、调查、追责全流程。健全环境风险评估机制,按照“3个24小时”要求做好应急值守、监控预警、战勤战备工作。以环境、污染源、灾害、舆情、投诉监测为抓手,严格执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健全本级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体系,密切与公安、交通、消防、应急、水利、商务、海事等行业部门间协同。环境应急“属地管理,分级响应”和“五个第一时间”要求,快速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履行污染调查责任追究法定化职责,做到突发环境事件违法责任未追究到位不放过,坚持经济、刑事、行政责任“三责同追”原则,开展责任追究、污染修复、生态赔偿和公益诉讼。

  

  


原文链接:https://sthjj.cq.gov.cn/zwgk_249/xwfb_67131/202406/t20240626_133236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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