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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生态环境局举办全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

发布时间:2024-06-22 来源: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6月14日上午,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专题法律培训。培训邀请西安科技大学研究生导师、陕西渭华干部学院特聘教授宋东刚以及省委党校教授杜宏宠进行授课。培训以视频会议形式进行,市局在家领导、机关和分局全体执法人员、以及辖区180余家重点排污单位负责同志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在生态环境执法实际工作中的应用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培训围绕新复议法修订背景和重要意义、修订的创新与亮点、对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影响和重点条文解读等方面,通过典型案例剖析和经验分享等方式,对行政复议法修订和新增内容作了详细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培训从民事环境侵权与诉讼、环境公益诉讼两个角度,结合日常执法检查与环保督察实际案例进行了解读,引领参训人员从诉讼视角审视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培训内容丰富、分析透彻,既有理论的高度,又有实践的深度,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为行政执法人员全面掌握法律内容,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打下了良好基础。

  会议要求,要以此次法律培训为契机,深入结合当前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一是要深入抓好依法行政工作,按照市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抓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管理等工作。二是要认真组织实施法律培训工作,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要求,确保执法人员每人每年接受培训不少于40学时。三是要强化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认真对照市局《关于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逐条梳理存在的问题,及时纳入整改台账,认真完成整改,确保按期销号。


原文链接:http://sthjt.shaanxi.gov.cn/html/hbt/dynamic/city/18032216166062571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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