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跨区联合落实新噪声法,还“静”于民
发布时间:2024-06-21
来源: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喂,您好,我要投诉我们小区南面的堆沙场天天制造噪音,非常影响我们的日常生活。”
接到投诉后,新余市高新生态环境局立即进行核实、调查,经多方了解,发现居民投诉中的小区属于高新区辖区,堆沙场属于渝水区辖区,该局立即联系渝水生态环境局开展联合执法。现场调查结果反映,小区附近的噪声来源于堆沙场装卸沙料的过程,由于堆沙场距离居民楼房较近,噪声排放对居民的日常生活造成了影响。
面对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人员关于噪声投诉的调查,沙场主也很疑惑:“为什么装卸沙料产生的声音也属于噪声污染?”
高新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解释说:“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噪声污染监管拥有更大的适用范围,噪声污染是指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或者未依法采取防控措施产生噪声,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堆沙场装卸货噪声已经影响了周边居民的日常生活,属于噪声污染,这也是你们要进行整改的法律依据。”
渝水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依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要求,督促沙场主限期清理剩余沙料,清理沙料作业时间避开居民休息时间段。随后,高新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依据现场处理情况及时回复投诉人,投诉人表示对处理结果满意。
高新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调解道:“新噪声法施行的意义并不止于惩罚,而是通过规范和约束,帮助和引导公众换位思考、彼此成全,共同营造一个安宁的生活环境。”
下一步,针对夜间噪声,新余市高新生态环境局将持续跟进各企业噪声治理成果,要求企业落实噪声治理主体责任;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噪声扰民问题,将不断完善和健全属地协调联动机制,全力化解群众身边“急难愁盼”噪声扰民环境问题,还“静”于民。
原文链接:http://sthjt.jiangxi.gov.cn/art/2024/6/17/art_42067_49067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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