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环保民声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政策法规

关于《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监管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6-17 来源: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佚名

  一、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定义

  本通知所指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主要是指挖掘机、起重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摊铺机、平地机、桩工机械等工程机械,叉车、堆高机、牵引车、摆渡车、场内车辆等。

  二、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者的义务及责任

  1、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者应当及时办理编码登记、信息变更、注销等手续,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维护保养;对超标排放的机械,应及时进行维修或者加装、更换符合要求的污染控制装置。

  2、业主单位(含代理业主)应在施工承包合同和监理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管理责任,并加强监督管理。

  3、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制度,对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检查核实,确保进入施工现场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符合使用要求;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符合标准的燃油;禁止在我市使用尾气排放不合格或排放黑烟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4、工程监理单位应将非道路移动机械合规性及进出场管理、机械用油进货凭证纳入监理工作内容。

  5、鼓励各行业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者优先使用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三、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

  1、生态环境部门统筹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编码及排放监管工作,负责对我市生产、销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开展环保达标检查,负责建设“重庆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平台”,负责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监督检查。

  2、经济信息部门负责督促工业企业使用具有环保编码、符合相关规定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督促相关企事业单位落实机械进出场登记要求。

  3、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督促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土地复垦、地质灾害治理等由其主管的施工建设项目使用具有环保编码、符合相关规定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督促相关企事业单位落实机械进出场登记要求。

  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督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由其主管的施工建设项目使用具有环保编码、符合相关规定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督促相关企事业单位落实机械进出场登记要求。

  5、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督促市政设施维护等由其主管的维护施工项目使用具有环保编码、符合相关规定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督促相关企事业单位落实机械进出场登记要求。

  6、交通部门负责督促交通建设等施工建设项目及港口、机场、码头等场所使用具有环保编码、符合相关规定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督促相关企事业单位落实机械进出场登记要求。

  7、水利部门负责督促水利建设等由其主管的施工建设、作业项目使用具有环保编码、符合相关规定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督促相关企事业单位落实机械进出场登记要求。

  8、国资监管机构负责督促其监管企业及其监管企业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使用具有环保编码、符合相关规定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9、市场监管部门依法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对本市生产、销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予以查处;负责将重庆市特种设备信息化管理平台采集的叉车、起重机等非道路移动机械产品相关数据信息,提供给重庆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平台,实现数据共享。

  四、申请编码的主要流程

  1、机主在“重庆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平台”微信小程序注册账号;

  2、机主登陆后,进入环保编码登记功能,点击新增编码登记,依次填写登记人信息、机械信息,上传所有者身份证明资料、机械铭牌、发动机铭牌、环保信息标签、合格证、机械各角度照片等附件;

  3、提交审核,等待生态环境部门审核通过,并通知登记人领取编码号牌及信息采集卡。

  五、进出场管理的主要流程

  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场地工作人员进入“重庆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平台”微信小程序“进出登记”界面,点击“注册”按钮,进入“新增场地”界面,输入场地编码、场地名称、施工单位、所属区域、主管部门、场地类别、在建状态、管辖区域、场地地址、开始日期、结束日期、场地负责人、手机号码、密码、验证码等信息进行场地注册。

  登录后,场地管理员可以操作“进场”和“出场”对已编码的机械进行进出场登记。通过扫描采集卡上的二维码或者手动输入编码,可以实现编码验证和进出场操作。

  

  

  

  相关新闻:

   在重庆市申请的非道编码是否只能在重庆使用?
申请环保编码的流程是什么?
不申请环保编码是违法的吗?
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及禁用区具体有什么规定?
电动机械也需要编码吗?

  

  政策原文: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等九部门关于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监管工作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s://sthjj.cq.gov.cn/zwgk_249/zfxxgkml/zcjd/wzjd/202406/t20240614_1329557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三农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环保民声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环保民声网 hbjd.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