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建闽宁减污降碳互通桥梁 共同书写绿色低碳发展新篇章
为进一步推动落实闽宁两省区“十四五”东西部框架协议和两省区生态环境厅对口协作协议,在宁夏环境科学学会和福建环境科学学会的共同组织下,在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的关心支持下,5月24日-28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区内部分发电及环境污染治理企业代表,组成“双控双碳”代表团,赴福建省福州市学习绿色低碳、污染治理、固废利用、循环经济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
本次调研活动主要以实地考察、座谈交流等方式进行,实地考察了福清市农村污水治理项目、红庙岭生态循环经济产业园、中琉科技(大气治理企业)、国网电力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座谈交流涵盖两省区生态环境领域落实“双碳”任务目标的举措、气候投融资试点三明经验、福州电厂碳排放管理工作要点等内容。调研结束,福建与宁夏两省区环境科学学会、宁夏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与中琉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福建省环保集团与宁夏环保集团达成合作初步意向。
通过实地调研学习和座谈交流,代表团深刻感受到福建省在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重点行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绿色产业循环发展,污染治理项目融资等方面,布局全面、规划超前、思路开阔、制度完备、成效显著。下一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以此次福建调研学习成果为契机,继续深化闽宁合作,一是在污染治理、应对气候变化、生态修复、固废利用等政策制定方面,深化合作、互帮互助,推动两地政策协同和优势互补。二是在清洁能源技术、碳捕获与储存技术等领域开展技术交流与合作,共同推动技术创新和突破,同时,扩大产业合作范围,共同打造更多绿色低碳产业园区和产业链。三是学习福建经验,积极谋划我区气候投融资项目,推动我区在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上实现零的突破。四是加强人才培养方面交流合作,不断提升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增强内生动力,共同推动两地“双碳”目标实现。
原文链接:https://sthjt.nx.gov.cn/xwzx/qnxw/202406/t20240613_45670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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