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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政府2024年度立法计划发布

发布时间:2024-05-01 来源: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记者 孙鹏)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陕西省人民政府2024年度立法计划》,其中包括本年度完成的重点立法项目18件,需配合省人大常委会起草的预备审议项目14件,需要进一步调研、论证,待条件成熟后提出的调研项目24件。

  

  

  拟本年度完成的重点立法项目方面,需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包括:《陕西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陕西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陕西省节约用水条例》《陕西省黄帝陵保护条例》等7件制定项目;《陕西省法律援助条例(修订)》《陕西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修订)》《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修正)》等8件修订修正项目。省政府规章项目包括:《陕西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陕西省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2件制定项目和《陕西省实施〈幼儿园管理条例〉办法(修正)》1件修正项目。

  需配合省人大常委会起草的预备审议项目方面,包括《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办法》《陕西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等10件制定项目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修订)》等4件修订项目。需要进一步调研、论证,待条件成熟后提出的调研项目方面,地方性法规项目19件,包括《陕西省数字经济发展促进条例》等7件制定项目和《陕西省志愿服务促进条例(修订)》等12件修订项目;剩余5件为省政府规章项目。

  《计划》同时明确了工作要求:要坚持和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立法工作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体现党的主张。要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理念,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立法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做到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应。要健全工作机制,着力提升立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要把好立法入口关,加强对立法项目的评估论证,确保立法遵循和体现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切实避免重复立法、盲目立法。要提高依法立法能力,严守地方立法权限、立法程序,确保立法符合宪法精神和上位法规定,立法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符合上位法规定的政府规章要及时开展清理,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需求,探索建立立法快速响应机制,灵活运用“小切口”“小快灵”式立法,切实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着力解决现实问题。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抓好立法工作计划的贯彻执行。


原文链接:http://sthjt.shaanxi.gov.cn/html/hbt/dynamic/zhongs/17847995735189872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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