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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2日生态环境部关于平湖油气调整井项目等3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发布时间:2024-05-01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作者:佚名

  

  根据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部拟对平湖油气调整井项目等3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2日-2024年4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平湖油气田调整井项目

  东海

  上海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

  海油环境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该项目拟在平湖油气田实施12口调整井。其中,在PH-DPP平台利用老井侧钻6口,包括5口采气井和1口采油井;在BJT-WHPA平台利用老井侧钻5口,预留井槽钻1口,包括5口采气井和1口采油井。PH20、PH17调整井部分井段采用水基钻井液,其余调整井均采用油基钻井液,先期采用天然能量方式开发,后期采用人工注气方式开发。

  (1)海水水质:项目对海水水质的影响主要包括钻井液、钻屑的排放产生的悬浮物。油基钻井液、含油量超过8%的水基钻井液及钻屑运回陆地送有资质单位处理。生产垃圾、生活垃圾(处理合格的食品废弃物除外)全部运回陆地处理。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海。钻井平台机舱含油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海。运营期含油生产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海。

  (2)海洋生态:施工期钻井液、钻屑排放会对鱼卵、仔稚鱼、游泳生物的生长与繁殖产生一定的影响,会造成底栖生物的掩埋、覆盖等。项目施工作业时采取油基钻井液循环使用、控制钻屑排放速率等措施尽可能降低对海洋生物的损害。

  (3)环境风险:针对井涌/井喷、平台火灾爆炸、施工船舶碰撞、依托海底管道泄漏、地质性溢油等潜在的环境风险事故,采取按照标准设计建造、设置火焰和气体探测器、加强人员海上巡视等措施。发生溢油事故时,立即启动溢油应急计划,采取有效措施减轻事故对海洋生态环境特别是敏感目标的影响,及时清理溢油并报告相关政府部门。

  010-65645526

  2

  平北黄岩油气田群调整井项目

  (第二批)

  东海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

  海油环境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该项目拟在平北黄岩油气田群实施26口调整井,全部为采气井,均采用油基钻井液体系,天然能量方式开发。其中,在HY1-1 WHPA平台利用老井侧钻4口,预留井槽钻5口;在HY2-2 WHPA平台利用预留井槽钻9口;在SHX36-5 WHPA平台利用老井侧钻2口,预留井槽钻2口;在TJT-WHPA平台利用老井侧钻2口,预留井槽钻2口。同时,由于平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老旧,目前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无法满足平台的处理需求,需对上述平台配备的4套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每座平台各1套)进行更新,并在HY1-1CEP平台(中心平台)新增1套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1)海水水质:项目对海水水质的影响主要包括钻屑排放产生的悬浮物。油基钻井液、含油量超过8%的钻屑运回陆地送有资质单位处理。生产垃圾、生活垃圾(处理合格的食品废弃物除外)全部运回陆地处理。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海,并做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更新过渡期间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理。钻井平台机舱含油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海。运营期含油生产水依托现有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海。

  (2)海洋生态:钻屑排放会对鱼卵、仔稚鱼、游泳生物的生长与繁殖产生一定的影响,会造成底栖生物的掩埋、覆盖等。项目施工作业时采取平台钻屑排放控制排放速率等措施尽可能降低对海洋生物的损害。

  (3)环境风险:针对井涌/井喷、平台火灾或爆炸、油基钻井液泄漏等潜在的环境风险事故,采取按照标准设计建造、设置火焰和气体探测器、钻井期间加强钻井液液面监控等措施。发生溢油事故时,立即启动溢油应急计划,采取有效措施减轻事故对海洋生态环境特别是敏感目标的影响,及时清理溢油并报告相关政府部门。

  010-65645526

  3

  文昌区域伴生气综合利用及调整井项目

  南海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

  海油环境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该项目拟在文昌油田群7个平台实施11口调整井,均为生产井,采用水基钻井液体系,天然能量、注水方式开发。其中,利用老井侧钻8口(WC19-1WHPB平台、WC13-1WHPA平台、WC13-2WHPB平台各2口,WC15-1WHPA平台、C8-3WHPA平台各1口);利用预留井槽新钻3口(WC9-2/9-3CEP平台1口、WC13-6WHPA平台2口);新建WC19-1DPPA平台至WC14-3PLEM(海底管汇接口)海底输气管道1条,长度约为2.3千米。同时,对 HYSY116FPSO上的热媒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主要为新增余热锅炉3台、热煤油循环泵橇1套、低压气压缩机2台。

  (1)海水水质:项目钻井液、钻屑、生产水的排放会对海水水质产生影响。含油量超过8%的水基钻井液和钻屑运回陆地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运营期含油生产水经处理达标后部分排海、部分回注地层。生产垃圾分类收集后运回陆地处理。船舶产生的各类垃圾、含油污水及生活污水按照《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进行处理处置。

  (2)海洋生态:项目钻井液、钻屑及生产水的排放会对鱼卵、仔稚鱼、游泳生物的生长与繁殖产生一定的影响,会造成底栖生物的掩埋、覆盖等。项目施工作业时严格环境管理,尽量缩短施工时间,平台钻井液、钻屑排放和海底管道铺设施工避开所在海域重要渔业资源产卵盛期(5月)。通过以上措施尽可能降低和减缓污染物排放对海洋生物的损害,同时采取增殖放流等方式对渔业生物资源损失进行补偿。

  (3)环境风险:针对井喷/井涌、火灾/爆炸、船舶碰撞、海底管道/立管泄漏等潜在的环境风险事故,采取严格实施作业规程、加强钻井观测、配备防井喷材料等措施。发生溢油事故时,立即启动溢油应急计划,采取有效措施减轻事故对海洋生态环境特别是敏感目标的影响,及时清理溢油并报告相关政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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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www.mee.gov.cn/ywdt/gsgg/gongshi/wqgs_1/202404/t20240422_107135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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