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关于征集陕西省环境监测专用计量技术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权威性和公信力,强化生态环境监测领域计量测试方法研究和计量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按照《陕西省专业计量技术委员会管理规定》和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筹建陕西省环境监测专用计量技术委员会的函》相关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陕西省环境监测专用计量技术委员会委员。
一、征集范围
陕西省环境监测专用计量技术委员会是从事生态环境监测领域相关计量技术工作的技术性非法人组织,主要开展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土壤和沉积物、固体废物、煤质、生物、噪声、振动、室内空气、油气回收等生态环境监测相关领域计量技术规范的制修订,计量比对的组织实施,编写本专业计量技术发展趋势报告和措施建议,以及开展相关科学研究等工作,为生态环境监测行业计量活动提供技术支撑。
现面向全省征集生态环境、水利电力、采矿业、医疗卫生、农林牧业、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社会民生等产业行业领域及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专家或计量技术人员,为委员会委员拟定人选。委员主要以相关领域从事计量技术研究、计量检测及管理的人员为主,同一人员不得同时在2个(不含)以上专业(用)技术委员会担任委员。
二、委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计量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愿意参与生态环境监测专用计量工作并能作出贡献。
(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
(三)熟悉本专业计量领域的技术工作,理论水平较高,能够主动跟踪国内外生态环境监测专用计量技术发展,实践经验丰富,在同行中有较高的威信。
(四)熟悉国家有关计量法律法规及政策,从事科研、检定、校准、教学、生产、管理、经营等工作5年以上。
(五)能够遵守《陕西省专业计量技术委员会管理规定》,积极参加技术委员会活动,接受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对委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并具备对生态环境监测专用计量工作和技术法规制修订提出意见和建议的能力。
三、推荐程序及要求
(一)有意担任委员的申请人需填写《陕西省环境监测专用计量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见附件),经所在单位审查加盖公章后,于2024年4月15日18:00点前将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邮寄至陕西省环境监测专用计量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筹),并将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二)秘书处(筹)将根据技术委员会委员组成结构需要,按照充分体现代表性和广泛性的原则,对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技术委员会组建方案,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
四、秘书处(筹)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西影路106号陕西环保综合办公大楼
联系人:张 沛
电话:029-85429136 15829020101
电子邮箱:sxzgzx@163.com
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陕西省环境监测专用计量技术术委员会(筹)(代章)
2024年3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sthjt.shaanxi.gov.cn/html/hbt/dynamic/notices/17732820757112668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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