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机动车排污管理中心组织召开2024年度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管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24-03-25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加强乌鲁木齐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提升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检验能力水平,近日,乌鲁木齐市机动车排污管理中心组织召开了2024年度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管工作会议,全市44家联网运营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乌鲁木齐市机动车排污管理中心解读了《2024年度乌鲁木齐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工作方案》,通报了网络监管平台监管情况,组织学习其他省市2023年度机动车排放领域典型案例,并对2024年度我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会议要求,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法治意识,增强行业自律,诚信规范经营,确保检测结果真实准确,不断提升机动车排放检验服务行业良好形象。一是落实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对检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接受社会监督和责任倒查。二是加强业务学习,定期开展业务培训,认真组织学习机动车排放检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技术规范,全面提升本行业人员能力和综合素质。三是迅速自查整改检验中存在的问题,全面梳理检验场所、检验设备、检验软件、检验过程、检验结果、检验资料等涉及排放检验事项,直面问题不回避,彻底整改不敷衍。
下一步,乌鲁木齐市机动车排污管理中心将聚焦机动车排放领域重点问题,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伪造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进一步强化对检验机构的帮扶指导工作,全面规范检验检测行为,促进我市机动车排放检验行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原文链接:http://sthjt.xinjiang.gov.cn/xjepd/xwzxdsxx/202403/73fec076adfb4334adf0d8001f76290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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