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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举办2024年第一期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法治教育培训

发布时间:2024-03-24 来源: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为宣贯新行政复议法及有关标准,深入推进依法治污,提升全省生态环境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近期,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在宿迁市泗洪县组织开展2024年第一期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法治教育培训。

  本次培训邀请省司法厅行政复议与应诉二处、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和南京大学环境学院等专家分别讲授新《行政复议》《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省司法厅行政复议与应诉二处陈玉华围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新旧法的变化和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要点等,深入全面解读新《行政复议法》,并通过对生态环境领域重点案件分析讲解,剖析执法过程常见重点、难点问题,让学员在日常工作中注重方式方法,做好依法行政。

  

  省环境科学研究院高级工程师张新玲从标准编制背景、源头削减、过程控制、末端治理、有组织排放与无组织排放管控要求等方面,全面解读了《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助推标准的宣贯和实施。

  

  南京大学环境学院教授许柯结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过程及具体案例对标准进行了精准解读。该标准的实施有利于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推动美丽江苏建设。

  参训学员普遍认为此次培训对当前工作极具启发和指导意义。通过培训对标准具体排放限值有了详细了解,同时更加理解限值的理论来源及制定背景,还明确了新《行政复议法》对事实认定及执法程序的具体要求,有助于提升全省生态环境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本次培训采用“现场+线上”培训方式进行,省生态环境厅法规科技处相关负责同志、宿迁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同志、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法制负责同志及执法人员等50人参加现场培训;厅其他处室(局)、直属单位和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及派出机构的负责同志等1147人参加线上视频培训。


原文链接:http://sthjt.jiangsu.gov.cn/art/2024/3/20/art_84025_111895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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