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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深化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合作框架协议》被生态环境部转发推广

发布时间:2024-03-24 来源: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加强行刑衔接,发挥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职能优势,形成打击合力,省生态环境厅与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法院印发了《深化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合作框架协议》),被生态环境部转发推广。

  近年来,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联手开展污染防治攻坚,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2021年以来,全省查办危险废物和自动监测领域刑事案件数量稳居全国前列,成功侦办全国环评领域刑事第一案——锦华公司环评造假案成为行刑衔接标志性成果,查办的青州市非法处置危废案、滕州市自动监测数据造假案被列为生态环境部、最高检、公安部典型案例,实现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质效双提升。

  此次印发的《合作框架协议》是2021年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实施意见的“升级版”,是深化全省行刑衔接机制的“时代新篇”。《合作框架协议》围绕建设“两个中心”,强化十项联合联动,在信息共享、指挥调度等六个方面实现新突破,进一步拓宽合作领域,深化合作内容,标志着我省“1+1+N”行刑衔接工作体系初步形成。

  山东将以此为契机,坚持系统观念、机制创新,持续完善配套工作机制,固化行刑衔接成果,不断加强四部门密切协作,有效凝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合力,着力打造制度体系完备规范、打击犯罪高效有力的行刑衔接“山东模式”,为推动美丽山东建设贡献法治力量。


原文链接:http://sthj.shandong.gov.cn/dtxx/hbyw/202403/t20240318_47132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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