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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1 来源: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综合2023年厅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情况编制。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网站(https://sthj.hlj.gov.cn)查阅和下载,如有疑问请与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号,邮编:150090,联系电话:0451-87113018,电子邮箱:hlj_hbt_zwb@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以公众关心的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强化公开平台建设管理,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积极回应公众关切,努力满足公众不断增长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需要。

      (一)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打造高效透明营商环境。紧盯政务服务能力提升,出台生态环境系统助力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若干措施。深入开展政策宣讲活动,突出重点项目、重点园区、县域经济等领域,采取一图读懂、专访、官媒系列宣传等手段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多方位多角度广泛宣传。持续压缩审批时限,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的24.4%,达到全国最优。制定2023年生态环境系统省市县三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推进生态环境领域行政许可清单化、规范化管理。2023年,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518件,罚款8303.41万元。办理配套办法措施案件72件,其中按日计罚案件2件、罚款1768.8万元,查封扣押案件20件,限产停产案件3件,移送拘留案件21件,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6件。

  (二)规范权力运行过程,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组织召开省委、省政府新闻发布会4次,以“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奋力开创黑龙江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新局面”为主题,展现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筑牢祖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的成绩和工作;发布我省环境状况公报;专题介绍和解读《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通报2023年春季禁烧期全省秸秆禁烧工作开展情况。完成黑龙江省生态环境状况公众满意度调查报告,调查覆盖全省13个市地,参与调查人数为8万余人,是历年参与人数最多的一次,调查结果显示,公众对我省生态环境状况满意度达90.12%。

  (三)聚焦政策推进落实,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持续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对专项重点工作开设专题栏目。2023年度增设“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栏”活动专栏、“国务院重要政策举措及实施效果”“留言受理统计”等专栏。持续提升政策解读质效,重要政策出台时,解读方案与文件同步起草、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在厅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同步发布。优化提升政策解读方式,利用政务新媒体平台矩阵,用更清晰明了的一图读懂、普法小视频等方式加强政策解读实效。

  (四)围绕重点工作任务,积极回应社会关切。2023年共发布解读回应产品信息3个。主动公开信息总数2271条。其中,概况类信息63条;政务动态信息更新量1519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量406条,其中包括法律法规标准、规划计划、人事政策信息、环境评价、环境监测、执法监察、自然保护、环境应急管理、环境科技、应对气候变化、环境质量信息与水、气、土壤、固体废物与化学品、核与辐射安全类的环境管理信息。同步向省政府网站报送信息127条次。

  (五)加强平台载体建设,优化公开服务功能。积极与省报、省台深化战略合作,充分利用黑龙江日报、黑龙江广播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及所属新媒体优势,设置专栏发布我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动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加强与新华社、央视、人民网、中国环境报等央媒沟通,巩固生态环境主流媒体宣传阵地,抢占舆论高地。2023年度在主流媒体发稿1601篇。在黑龙江省政府客户端设置生态环境专栏,在龙头新闻客户端、极光新闻客户端、新浪微博、今日头条、澎湃新闻、知乎、抖音等多个平台设置专栏专题,2023年度在“黑龙江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政务新媒体发稿1939篇,及时发布全省生态环境领域动态。全省多家开放单位在组织线上开放的基础上,开展线下开放300余次,参观人数7000余人次,发放宣传品5000余件。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文件

  0

  4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3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6

  1

  0

  2

  0

  0

  4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1

  1

  0

  1

  0

  0

  2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6

  0

  0

  0

  0

  0

  16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2

  0

  0

  0

  0

  0

  2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1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定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5

  1

  0

  2

  0

  0

  4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政务公开的时效性有待提升。在日常主动公开过程中,对于重要政策、决策部署、规划方案等信息时,坚持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二是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规范性。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工作原则,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依规依限处理依申请公开,积极回应公众关切。

     2024年,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将紧紧围绕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立足工作实际,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深化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大力推进政府环境信息公开,最大限度实现政府信息便民惠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网站网址为https://sthj.hlj.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原文链接:http://sthj.hlj.gov.cn/sthj/c111952/202401/c00_3170387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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