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多措并举抓好2023年度新车环保一致性核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4-01-21
来源: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落实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关要求,强化新生产机动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源头管理,2023年4—12月,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组织专业队伍对昆明、曲靖、玉溪、楚雄、保山、大理、丽江7个州(市)开展了新车环保一致性核查工作。
一是强化信息化技术手段应用
为确保核查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经深入调研开发了满足省、州(市)两级使用的“云南省新车环保查验监督检查管控APP系统”,核查人员可通过便携式移动端APP,将采集的核查信息实时上传至服务器保存。
二是实现主要车(机)型系族全覆盖核查
2023年,共完成183辆(台)新车(机)环保达标检查,基本涵盖了全省在售的主要车(机)型系族。同时,还对59辆(台)新车(机)进行了“抽车(机)+上线检测”环保查验,其中包括6台发动机、24辆轻型车、23辆重型车、6台非道路移动机械,覆盖全省生产的所有车(机)型系族。
三是盯住问题抓好整改落实
为做好核查结果应用,针对核查发现的问题,向16家新车(机)生产企业印发专项整改通知,约谈了3家生产企业,督促企业按时完成问题整改,并按要求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截至目前,所有问题均已整改完成。通过整改,使生产企业充分认识到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在今后的产品研发和生产过程中,始终扛牢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生产满足环保要求的车(机)型。
下一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将持续开展新车环保一致性核查工作,加大核查广度和深度,全程跟踪问题整改,彻底阻断排放不达标新车(机)流入市场,为保障消费者权益保驾护航,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用实际行动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为进一步提升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打下坚实的基础。
原文链接:https://sthjt.yn.gov.cn/ywdt/xxywrdjj/202401/t20240119_2367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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