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实施环境应急工作人员“八必须”
为进一步规范环境应急人员行为,打造“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的生态环境应急队伍,近日,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实施环境应急工作人员“八必须”的通知》,要求环境应急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极端认真负责的态度履行职责使命,坚决守牢全省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一、必须坚定政治立场。把讲政治贯穿环境应急工作全过程,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上来,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扛牢生态环境安全政治责任。
二、必须坚决服从命令。坚持突发环境事件就是命令,必须严格落实突发环境事件“五个第一时间”工作要求,不讲条件、坚决执行、迅速行动。
三、必须熟练掌握业务。增强自主学习意识,提高能力和本领,熟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响应工作手册和业务流程,掌握环境应急管理基础资料、应急处置基本要领,熟悉环境应急值守信息报送流程。
四、必须认真值班值守。保持见微知著的敏锐,认清突发环境事件突发性、随机性特点,完整准确做好记录,及时如实上报传达,不漏接漏报、迟接迟报。节假日(双休日)期间,值班人员在岗值班,备勤人员不离昌。
五、必须保持应急状态。坚持用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以枕戈待旦状态,强化应急演练,充分做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确保应急工作人员随时能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值班、备勤人员应24小时开机并保证通讯畅通。严禁在工作日、值班值守、执勤备勤期间饮酒。
六、必须快速科学响应。把快速有效处置作为应急工作重心,临危不惧、沉着冷静,合理确定应急处置目标,采取科学处置措施,坚持统一指挥、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坚决果断打赢打好突发污染处置阻击战。
七、必须依法客观公正。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权责一致的原则,依法开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汲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查缺补漏,堵塞漏洞、排除隐患,做到一方出事故、多方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多地受警示。
八、必须严守各项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党内法规和省生态环境厅各项工作制度规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保密纪律,严禁擅自传播、发布有关事件信息。严格廉洁自律,不得包庇、袒护事件当事人。
原文链接:http://sthjt.jiangxi.gov.cn/art/2023/11/30/art_42066_47394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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