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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编号3)整改销号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4 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2022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湖州市西山漾城市湿地公园无序、过度开发,中交建下属公司和浙江交工集团违规占地,多个无证码头侵占大运河岸线资源”问题(编号3)已整改完成,并通过现场核查验收。现将该问题整改销号情况予以公告。

  联系方式:中共浙江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0571-28869075。

  

  

  披露问题基本情况

  

  湖州市西山漾城市湿地公园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5年批准的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公园内具有多种国家和省级保护植物及珍稀濒危植物。《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已批准设立的国家城市湿地公园需在1年内编制完成规划,并划定绿线严格保护。2022年7月现场调查发现,西山漾国家城市湿地公园获批7年以来,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始终未编制规划,也没有划定功能分区,湿地保护无规可依,导致无序开发、过度开发问题长期存在。2016年以来,西山漾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内陆续建设了云筑苑别墅、丝织技艺非遗博览园、丝绸创意文化村、西山漾小镇客厅、吴兴书画院等项目。其中,已建成并售罄的云筑苑别墅项目侵占湿地公园约15亩,破坏湿地原始地貌。2020年建成的丝织技艺非遗博览园、丝绸创意文化村等项目原规划为文化展示区和文化设施,但实际却建成臻隐锦绣别墅度假酒店和其他餐饮项目,并正在对外营业。根据《城市湿地公园设计导则》要求计算,西山漾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内游憩建筑和服务建筑面积不应超过16亩,但实际建成面积为38亩。

  整改目标

  编制湿地公园保护规划,开展湿地公园保护利用评价,规范公园建筑功能及业态比例,形成常态、长效管理机制。

  整改措施

  

  一是2022年9月,完成湿地公园保护规划编制,明确功能分区,报省建设厅批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

  二是2023年5月底前,完成完善管理机构、湿地资源调查和动态监测及勘界立标等工作。

  三是2023年6月底前,针对西山漾城市湿地公园目前保护和开发现状,开展湿地公园保护利用评价。

  四是2023年10月底前,完成公园建筑功能及业态比例合规性调整工作。

  五是2023年12月底前,根据湿地公园保护利用专业评价意见,完成相应的整改工作。

  整改成效

  

  1.编制湿地公园保护规划。《湖州市吴兴西山漾国家城市湿地公园保护规划》于2022年8月编制完成,经公示无异议后,2022年9月由吴兴区人民政府报省住建厅批准,并由省住建厅报送住建部备案。

  2.开展湿地公园保护利用评价。云筑苑地块原状为部分村庄和小河道,根据《湖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湖州市南塘漾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建成普通住宅项目,为提高水系防洪排涝能力,经审批优化了河道、水系。经专业评估,河道优化未破坏湿地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完整性。根据《湖州市吴兴西山漾国家城市湿地公园保护规划》已将该地块划出公园范围。

  3.规范公园建筑功能及业态比例。对擅自改变规划用途的建筑要求责令整改,丝绸技艺非遗博览园中23号楼已改造为西山漾城市湿地公园管理中心(含游客服务中心),5号楼已完成内部拆除,下一步将建设为湿地科普馆。优化公园业态,西山漾小镇客厅业态由商业使用调整为青少年教育基地。经测算,现状游憩建筑和服务建筑占地面积约12亩,符合小于1.5%的要求;现状管理建筑占地面积约0.3亩,符合小于0.3%的要求,各项服务设施用地比例符合最新《湿地公园设计标准》(CJJT308-2021)要求。

  4.形成常态、长效管理机制。2023年3月完成设立界碑标牌和标识系统,2023年7月,经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成立湖州市吴兴西山漾城市湿地公园管理中心。同时,吴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湖州市吴兴西山漾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2023年8月完成西山漾湿地公园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评估阶段性报告。


原文链接:http://sthjt.zj.gov.cn/art/2023/12/18/art_1229263559_52237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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