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浙江省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评审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24
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的通知》(浙环发〔2019〕15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度生态环境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环函〔2023〕166号)精神,经省人社厅批准,12月19日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召开了2023年度浙江省生态环境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大会,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我厅人事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12月19日-12月25日。
4.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省生态环境厅人事处;联系电话:0571-28869026;地址:杭州市学院路117号,邮编:310012。
附件:2023年度浙江省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人事处
2023年12月19日
相关附件:
2023年度浙江省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评审通过人员名单.xlsx
原文链接:http://sthjt.zj.gov.cn/art/2023/12/21/art_1229263559_52269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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