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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正式推荐对象和备选推荐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24 来源: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关于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正式推荐对象和备选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评选表彰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122号),经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省评选推荐领导小组议定,报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同意我省5个先进集体和2名先进个人为拟正式推荐对象,1个先进集体和1个先进个人为拟备选推荐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对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0日至12月26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反映至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寄材料以邮戳为准)。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实名并提供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反映意见要具体详实。

  联系人: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人事处,缪栋,025-86266036,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176号,邮编210006。

   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20日‍

  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拟正式推荐对象和备选推荐对象名单‍

   一、正式推荐对象

   (一)集体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南京市秦淮生态环境局

   苏州市昆山生态环境局

   (二)个人

   张玉国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处长

   谈世东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第一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主任

   二、备选推荐对象

   (一)集体

   宿迁市泗洪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个人

   孙青科 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处(应对气候变化处)处长

  

   拟推荐对象有关情况

   一、先进集体正式推荐对象有关情况

   (一)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为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内设机构(正处级)。2020年被省生态环境厅评为年度综合考核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2021年被评为省生态环境厅污染防治攻坚先锋队,2022年被评为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污染防治攻坚专项行动标兵集体、省级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先锋行动队”先锋队党支部,2020-2022年连续3年被评为省生态环境厅先进基层党组织,2023年被评为省级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

  近年来,该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省委省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党组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打赢蓝天保卫战中心工作,明确“盯大户、查高值、控源头、降扬尘、强执法、抓整改、促联动”治气攻坚路径,坚决守住“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为全省实现高质量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一是推动重点行业源头治理。突出源头治理,深入推进结构调整治气措施,强化项目化推进,形成长期稳定持续减排能力。近年来,推进全省完成重点治气工程5万余项,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16余万辆。对排放大户实施驻厂监督,把减排措施落到具体点位、具体时段,VOCs治理具体到“罐”、细化到“阀”,对企业VOCs治理使用的活性炭,逐一入户上门核查。针对煤电机组启停炉频繁超标问题,推动在全国率先开展煤电机组深度脱硝改造;加快推进钢铁行业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组织召开全省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动员会,督促相关企业优化排放水平。相继发布实施锅炉、燃气电厂、工业涂装工序、施工场地扬尘、木材加工行业、印刷工业等一批大气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引领行业提标改造、减排挖潜。

   二是实施力度空前的友好减排。紧抓“减排”牛鼻子,在全省筛选637家排放大户,组织火电、钢铁、水泥、垃圾焚烧发电等重点行业,在超低排放、保证安全的基础上,通过提升煤质、优化治理工艺、调节设施运行状态等办法,实施友好减排、深度减排,进一步降低排放浓度和总量。在保障经济运行和电力供应的情况下,2022年4—12月全省接入自动监控的排污单位污染负荷降低20%以上,火电、钢铁、水泥等行业烟尘、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排放量同比分别减少18.4%、20.2%、21.9%,排放水平提升至历史最优、周边省市中最好。今年1-10月份,在未采取全省范围管控型停限产措施的情况下,全省工业企业烟尘、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同比下降16.4%、3.0%、2.9%。

   三是组织精准高效的专业帮扶。根据形势变化,不间断赴空气质量改善波动的徐州、常州、连云港、镇江、泰州、宿迁等地开展多轮溯源排查、精准帮扶。持续开展沿江八市臭氧污染问题专项帮扶,组织专家和专门力量,分析原因、压降高值、力求实效,相关行动获各地党委政府诸多好评。建立全省空气质量动态管控制度,每名同志各司其职,形成了“分工负责+合力攻坚”的工作模式,在空气质量数据、治气问题梳理、工作调度汇总等做到详实、准确,为治气决策提供坚实保障。

  2018年至2022年五年间,全省GDP由9.3万亿元上升至12.29万亿元,增长了32%,而全省PM2.5浓度由47微克/立方米下降到32微克/立方米,下降了31.9%;优良天数比率由74.4%提高至79.0%,增长4.6个百分点;重污染天数比率由2.2%下降到0.1%,减少了8个重污染天。特别是2022年,在全省遭遇近5年最不利气象条件的情况下,始终坚持依法、科学、精准治气,没有自乱阵脚、剑走偏锋、大水漫灌,坚持治污减排,最终达成全省PM2.5平均浓度同比改善,实现有监测记录以来的“九连降”,连续两年达空气质量二级标准。2023年1-9月,全省PM2.5浓度和优良天数比率实现双改善,是全国3个双改善的省份之一。

   (二)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为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直属事业单位(正处级),2019年被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生态环境厅评为“江苏省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2021年被生态环境部评为“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表现突出集体”;2022年被江苏省文明办评为“2019-2021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获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技能竞赛团体第一名、个人第一名;2023年被江苏省省级机关工委评为“2022年省级机关模范机关建设标兵单位”。

  该中心紧扣生态环境发展所需,按照“树全国标杆、创国际一流”的目标定位,持续加强监测体系和监测能力现代化建设,全力支撑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一是实验室分析能力领跑全国。锐意打造全国行业最领先的实验室分析核心竞争力,依托国家环境保护地表水有机分析重点实验室,投资2.3亿元,建成了集实验分析、数据集成、监控预警、应急联动于一体的现代化监测实验室。检测能力覆盖水、气、土、海洋、生物生态等CMA 16大类497个方法、CNAS 8大类393个方法,居全国同行一流。先后建立了抗生素、全氟化合物、微塑料等300余种新污染物监测方法,并第一时间向省及地方政府报告,为新污染物监管提供了重要技术支撑。

   二是大气预警溯源能力利刃出鞘。2019年底,在全国建成首个省级层面大气PM2.5网格化监测系统,实时追溯污染来源,有效支撑精准管控。实现覆盖全省的颗粒物组分、光化学组分监测能力。在全国率先开展空气质量预测,实现13市未来7天滚动预报,准确率超过80%,提前3天重污染过程预警准确率100%。结合源解析与后向溯源模型,将污染来源精确至区县及企业,实现未来3天污染快速溯源预测。积极推进“减污降碳”,从碳浓度、碳源、碳汇方面构建全省碳监测技术体系。建成“天地车人”一体化的全省机动车排气监管系统,接入检验机构1098家,登记非道路移动机械15万台,远程在线监控柴油车超万辆,大幅提升了移动源非现场监管能力。

   三是水环境质量监测能力全面突破。全省建成覆盖省、市、水源地、生态补偿等重要水体的自动站800余个,数量居全国第一;中心首创的 “两级质控、社会化运营”管理模式由生态环境部在全国推广。充分发挥自动监控系统作用,建立水质异常调处机制,首家发布《地表水污染溯源监测技术指南》,支撑精准治污。2020年,建成系统内首家环境DNA分子生物学实验室,并在长江干流江苏段等重要水体开展鱼类群落监测。牵头开展全省生物多样性观测能力建设,构建“一横两纵+” 的生物多样性观测站布局,覆盖沿江、沿海、低山丘陵。

   四是生态遥感与土壤监测屡建新功。2019年建成新一代卫星遥感数据接收站,成为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唯一的区域分中心。2021年以来,中心着力构建支撑EQI考核的生态质量监测体系、陆域生态系统碳汇监测能力,遥感科研成果先后获评全国智慧环保创新案例、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挂牌华东区域土壤分中心,可同时承担3000个样品的流转与制备任务。2020年建成的10万库容级江苏省土壤智能样品库,建设水平全国领先。

   五是应急与海洋监测能力大幅跃升。2021年,总投资0.65亿元的全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装备提升项目启动,中心建有200 m2的现场应急装备库,并配置无人船、大气走航车等应急监测装备50余台套,能力覆盖水、气、土壤等类别共150余项指标。应急指挥中心能与国家、市两级指挥系统实现互联互通,可调用和组织多部门、多行业、多层次系统和信息,实现对突发事件、异常数据处置全过程的跟踪和指挥。2022年5月,江苏首艘近海生态环境监测执法船“中国环监苏001号”顺利下水,标志着我省船基海洋生态监测能力全面升级,全方位、立体化的海洋监测能力稳步提升。

   六是以科研带动业务成效显著。十八大以来,中心承担国省市级课题近300项,获国家环保科学技术奖、省科技进步奖、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等30余项。获专利授权70余项,发表论文500余篇,出版专著20余部。自主研发监测装备“苏玛罐”国产化研究取得突破,产品已实现量产,突破了国外厂家的技术封锁和市场垄断;紧急研发非接触便携式水中余氯监测仪,提升了现场监测人员的防护水平,实现疫情期间医疗废水的安全、高效监测。2021年起中心创新开展前瞻性研究,连续围绕碳监测、环境健康等热点问题,攻关了37项技术难点,实现了科研水平和业务能力“双提升”。

   (三)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为南通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正处级)。2019年,南通市生态环境局获评“江苏省文明单位”,获评南通市先进集体、市绿色生态南通建设先进集体。2021年,被表彰为十二届政协先进承办单位、南通市勇当全省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排头兵先进集体。2023年,生态环境领域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典型经验做法获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2019—2022年,南通市生态环境局连续四年获评省生态环境系统和南通市市级机关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第一等次。

   近年来,该局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牢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持续增强绿色低碳发展内生动力,生态文明建设取得良好成效。2020年11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亲临南通视察,点赞南通“沧桑巨变、生活幸福”。今年8月15日,在首个全国生态日浙江湖州主场活动上,南通作为全国6个地方代表之一进行经验交流。10月18日,在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绿色发展高级别论坛上,南通作为国内城市代表分享绿色发展实践案例。

   一是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生态环境质量实现历史性突破。坚持“治企、管车、控煤、降尘、禁烧、联防”原则,推进PM2.5和臭氧“双控双减”,PM2.5年均浓度由2018年的41微克/立方米降至2022年的25.9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连续四年全省第一。今年以来,我市PM2.5平均浓度和优良天数比例均暂列全省第一。以区域治水为统领,一体推进“水岸共治、江河联治、全域防治”,省考以上断面水质优Ⅲ比例比2018年上升45.2个百分点,长江南通段水质稳定达Ⅱ类,主要入江入海河流全面消除劣Ⅴ类水质。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重点建设用地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

   二是生态保护有力强化。打造沿海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标杆区,划定440个陆域、131个近岸海域管控单元,开展全国首批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试点,获生态环境部、省政府领导批示肯定。两办出台《南通市关于加大污染减排力度推进重点行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动化工、纺织印染等行业407家企业“一企一策”整治提升。纵深推进长江大保护,关闭退出化工企业273家,沿江1公里园区外化工生产企业实现“清零”,沿江生态岸线占比提高至54%,五山地区滨江片区生态修复成为全国样板。入江入海排污口整治进度居全省前列,打造一批示范排口,获生态环境部翟青副部长批示肯定。两办印发《关于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方案》,建设运行生物多样性综合观测站,推广应用“生物脸谱”APP,观测物种数量从2234种增加到3789种。

   三是改革创新纵深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南通模式”全国推广,累计启动赔偿案件1600余件、案件数居全国地级市之首,被生态环境部确定为基层联系点。全国率先开展生态损害惩罚性赔偿改革试点,办理全国首例将惩罚性赔偿和替代性修复相结合的成功案例。省内率先开展非现场监管执法实践,多起案件入选部省典型案例,走航监测数据直接用于处罚等经验全国推广。省内率先推进排污总量跨源使用、工业园区(集中区)污染物排放定值定量管理,建立排污总量与环境质量挂钩的动态分配机制,获生态环境部综合司、国家发改委价格司肯定。建立环保总监制度,984家重点排污单位全部设立环保总监,切实增强企业守法意识。

  四是制度体系健全完善。率先在全省构建四级污染防治攻坚体系,坚持“月督察、季点评、年述职”污染防治攻坚机制,“三代表一委员”开展常态化督查,形成全面组织、全域覆盖、全员参与的系统防治格局。两办出台《南通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明确法院、检察院及51个市级部门环保职责,开展季度评估和年终述职。多措并举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开工率、完工率全省领先。常态化开展区域水平衡核算,城镇、乡镇污水集中收集率达73.5%、62.4%,较2020年分别上升9.6、25.5个百分点。危废处置能力达36.4万吨,建成一体化生态环境指挥调度体系。协同共建江苏省生态文学院,建成以环境教育馆为核心、42家环保科普基地为单元的宣传教育阵地,组织开展“千人进千企”“公众看生态”等活动,环境教育馆入选全省首批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

   (四)南京市秦淮生态环境局

   南京市秦淮生态环境局为南京市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副处级)。该局2019至2022连续四个年度在全市主城区考核优秀格次,在秦淮区综合考核名列第一等次。2019年—2021年获得南京市市级文明单位称号。2020年被南京市委、市政府授予高质量建设“强富美高”新南京先进集体。2021年被南京市委、市政府授予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三大光荣使命先进集体。2022年度获得江苏省生态环境领域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督查激励单位。

   该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感恩奋进、勇毅前行。以科技赋能,持续提高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为百姓解忧,实现辖区信访投诉量下降幅度居全市第一;走绿色发展,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是科技赋能,精准治污,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截至2023年11月14日,秦淮区的PM2.5均值为25微克每立方米,比2018年的47.4微克每立方米,压降了近一半。而空气优良率却从2018年的68.1%,提升至2023年11月14日82.1%。“降”与“升”间,是精准、科学、依法治污的生动体现。2020年7月,为了突破空气质量垫底的瓶颈,南京市秦淮生态环境局率先在全省建成运行污染防治智能化指挥系统。融合了包括国控点、小型标准站、小微站点、走航、油烟在线监测、VOCs在线监测、智慧工地、雪亮工程”等15类数据,构成“天、空、地、人、技”相结合的多指标监测体系,确保精准锁定污染源头,及早预测研判,及时调度街道和部门执法人员现场执法,全力以赴压降内源性污染,精准狙击外源性污染,让大气污染问题变得“看得清、说得明、找得准、治得快”。系统投入运行3年来,走航监测总计运行约20.85万余小时,行驶126.65万余公里,收集监测数据达3.213亿条,如同在为环保助力的道路上不知疲倦地跑了3万场马拉松。成效明显,发现污染热点片区290余个、派发工单3071件,迅速成为治污攻坚的重要助力。

   二是油烟净零,投诉清零,创新做法全国领先。百米瑞阳街在“老饕”们眼中是美食天堂,但平均每年400起的油烟扰民信访投诉让其成了最难啃的“硬骨头”。以“餐饮油烟零投诉”为目标,南京市秦淮生态环境局率先在全国开展油烟治理新模式。秦淮地处老城核心区,老旧小区多达556个,占全市的四分之一,大部分基础设施落后,无公共烟道。秦淮局首先为油烟无组织排放的老旧小区安装外挂式公共烟道,收集所有居民生活油烟,集中净化,达标排放,空气质量短期内得到质的改善。受此启发,南京市秦淮生态环境局将油烟治理的范围,扩大到所有餐饮企业和学校、医院、幼儿园、企事业单位等,将“50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业必须安装油烟在线监控系统”的法定门槛,下调至80平方米,全力推进油烟在线监控安装。为降低小餐饮店治理成本,政府出资安装餐饮油烟在线监控设备2506台。同时,为督促各餐饮单位及时更换、维修、清洗油烟净化器,秦淮局推行“码上洗”平台,利用“指尖上的环保APP平台”,向辖区餐饮企业推送违法案例,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形成“通报一批,整改一批,提升一批”工作机制。截至目前,全区餐饮企业净化设施未正常开启数、在线监控故障数全部实现动态清零,餐饮企业油烟排放达标率达95%以上,辖区信访投诉量下降幅度居全市第一。

   三是服务企业,共治共享,生态保护助力经济发展。南部新城作为南京城市现代化形象的标志性窗口之一,这里的在建工地占全区总数84%以上,环境治理压力不言而喻。南京市秦淮生态环境局正确处理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关系,充分利用送服务、善管理、奖先进、严执法等“组合拳”在做好服务保障的同时强化管理。第一步:翻生态账本。秦淮局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甲、乙双方项目负责人共同参加的推进会,和建设单位算生态账、经济账,引导企业自觉落实改善环境质量措施。第二步:从源头治理。要求所有在建工地安装可旋转视频监控、积极推广安装灯杆喷淋系统,并接入污染防治智能化指挥中心,可远程控制喷淋智能开启,实现源头精准治理。第三步:奖先进严执法。每季度评选一个扬尘管控先进单位,给予获胜单位5万元奖金;每半年评选一个“十达标”优胜单位,获胜单位不需要申报夜间施工许可,无特殊情况,可以连续进行夜间施工。这实在的红利让企业间生态治理“内卷”,辖区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五)苏州市昆山生态环境局

   苏州市昆山生态环境局为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正科级)。2020年,被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表彰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表现突出集体。2021年,被中共苏州市委、苏州市人民政府表彰为全市2020年度“激励干事创业、奉献火红年代”先进集体。2022年,被评为“江苏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先进集体”。2023年,被中共苏州市委、苏州市人民政府评为2022年度苏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先进集体。

   该局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互促共进。助力昆山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获评全省生态环保工作成效明显激励县,连续两年荣获苏州市打好污防攻坚战考核第一名。一是聚焦治污攻坚,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把保护环境摆在突出位置,全市全社会环保投入累计超907亿元,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工程1516项。从严抓好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交办信访件整改。扎实推进“散乱污”排查整治,累计关停整治9372家。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从2017年的78.6%改善至2022年的81.1%,PM2.5平均浓度由2017年的37微克/立方米改善至2022年的25微克/立方米;国省考断面优Ⅲ比例从2017年的75%提升至90%;淀山湖急水港桥断面和昆山第二中学空气站点改善成效明显受到省污防攻坚办通报表扬。二是聚焦生态保护,美丽昆山生态底色更加靓丽。严格落实生态空间管控,建立覆盖全市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划定56个环境管控单元,制定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全省首批完成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共记录到昆山境内生物物种1440种。天福国家湿地公园项目获评全球“生物多样性100+案例”。努力打造生态文明示范建设的“细胞工程”,全市7镇14村跻身“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村”行列。三是聚焦强基固本,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的顶层设计,出台《昆山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实施《昆山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行动计划(2022-2025年)》,筑牢生态文明建设的“四梁八柱”。持续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效能,累计作出行政处罚1700余件,处罚金额超2.2亿元,创新探索执法监管机制,非现场监管执法案例入选国家生态环境部优化执法方式典型案例,相关案例连续三年入选江苏省十佳环境保护改革创新案例。积极探索生态损害赔偿修复新路径,宝晶纸塑案例入选全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十大典型案例。不断夯实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污水处理规模达100万吨/天,危废处置能力达2.8万吨/年。四是聚焦服务保障,护航高质量发展主动有为。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全方位精简审批环节,审批建设项目10074个,省、市重大项目环评审批实现应批尽批,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理全覆盖,两个国家级开发区实现生态环境全链审批赋权。依法实施“免罚轻罚”政策举措,累计实施不予处罚案件57件、涉及金额899万元,从轻处罚案件371件、涉及金额2949万元。以绿色金融有力支撑生态治理绿色发展项目,昆山本级环保专项资金累计奖补1100多个生态环保项目共计6200余万元。

   二、先进工作者正式推荐对象有关情况

   (一)张玉国

   张玉国,男,汉族,1973年1月生,江苏盐城人,中共党员,1996年12月参加工作,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历任盐城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工作人员;盐城市环境监理、监察局(支队)监理员、科员,办公室主任、大队长、副局长兼盐城市核与辐射安全和固体废物监管中心副主任等职,2017年6月任盐城市环保局、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20年2月任江苏省生态环境厅驻连云港市副处职环境监察专员;2021年7月任江苏省生态环境厅驻连云港市正处职环境监察专员;2022年3月起任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处长。

   该同志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用习近平生态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坚持服务全局,执行上级指示坚决,落实工作不打折扣,注重带领团队拼搏进取、善作善成。一是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嘱托,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会同省有关部门印发《江苏省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方案》,整体推进 “4+1” 治理工程。截至2022年,长江干流水质连续5年保持Ⅱ类,主要入江支流断面优Ⅲ比例2022年提升至100%,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评价指数由“中等”水平改善至“良好”。二是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在全国创新开展城镇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工作,推动全省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以每年5%的比例稳步增长,出台更严格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推动335家污水处理厂开展提标改造;推进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出台全国第二个省级《池塘养殖尾水排放标准》。2022年全省国考断面优Ⅲ比例首次突破90%,超额完成国家省定目标。三是全力保障南水北调东线调水水质。指导督促沿线各地深入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强化洪泽湖、骆马湖等南水北调东线重点湖泊保护,出台《南四湖流域(江苏区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持续推动跨省联保共治。自2013年正式通水以来,累计向北方供水66亿立方,水质稳定达到Ⅲ类,确保水源地供水安全、确保一江清水北上。四是积极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印发《江苏省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关于推进江苏省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工作的通知》,以“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为目标,积极构建我省美丽河湖评价体系,力争形成一批“有成效、能持续、可复制”的江苏省美丽河湖典型案例。今年,我省天目湖、吴淞江、秦淮河3条河湖成功入选国家第二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数量位居全国第一方阵。

   (二)谈世东

   谈世东,男,汉族,1981年12月生,江苏仪征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学位,2007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省环境保护厅苏中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八级职员、主任科员、办公室主任、科长等职;2017年12月任省环境保护厅第一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泰州环境监察室主任;2019年4月任省生态环境厅第一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泰州环境监察室主任;2022年1月起任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第一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主任、一级主任科员。

   该同志长期从事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近年来在推进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开展省级环保督察、提高环境质量改善、服务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一是督察帮扶并重,推进突出环境问题高质量整改到位。先后参加首轮和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省级协调联络组工作,参加首轮对扬州、无锡、泰州、第二轮对扬州、泰州的省级例行督察,持续跟踪督察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和长江警示牌问题整改,参加省级长江警示片拍摄,推动大量突出环境问题彻底整改到位,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二是严肃开展督察督政,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按照省厅部署多轮次参加大气和水环境问题督察,对发现的问题一盯到底、整改到位,先后两次对大气治理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提请开展责任追究。配合省人大对泰州市的水污染防治法的执法检查,得到省人大领导口头表扬。撰写的海陵污水管网建设情况调研报告发表在省委办公厅《情况与建议》。三是勇挑急难险重任务重担,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在多个突击工作任务中,接到任务后立即赶到现场高质量完成工作,在厅监察综合处、执法监督局借用期间,顺利完成制度编制、执法处罚、责任调查等各种类型工作任务。组织对扬子江药业集团长江警示片曝光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专题帮扶指导,马秋林副省长书面批示进行表扬。参加对兴化市酸洗行业、泰兴市畜禽养殖企业污染问题调查,工作成果得到省领导肯定。

   三、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备选推荐对象有关情况

   (一)宿迁市泗洪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

  宿迁市泗洪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为宿迁市泗洪生态环境局直属参公事业单位(副科级)。2018年至2022年,该局连续五年获泗洪县高质量考核第一等次,2022年获宿迁市生态环境系统高质量考核第一名;2022年,被评为“江苏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先进集体”、“全国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

   近年来,该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坚持规范严格依法执法,切实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一是画好严格执法的“同心圆”。始终以执法为本,以环境改善为要,笃定前行,奋勇当先。2018年至2022年,泗洪县PM2.5年均浓度由44微克/立方米下降为36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8%,实现PM2.5浓度“五连降”。紧扣严格执法这一核心,强化垂管意识,确保省厅、市、县局党组“一个声音喊到底”。依托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异地执法等机制,着力查处一批长期未能解决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如严格查处某特大型畜禽养殖企业违法行为,有效化解群访积访矛盾。扎实推进部门、区域、上下以及司法联动,健全联防联控的联动执法机制。每月联动住建、城管、交通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10余次。二是带好依法执法的“攻坚队”。持续在“强内功”上下工夫,强化内部监管,主动邀请县纪委监委,对全局干部联合开展监督管理,完善体制机制,打造“流动职校——作风加油站”特色品牌,组织家庭助廉活动,打造干净廉洁执法队伍。深入开展全员执法,推进“一次查清”式执法,培养“全科式”执法能手。推行案件分级审核制度,加强对执法队伍全方位、全流程监管,充分压减自由裁量空间。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推行专家指导和第三方辅助执法。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突出规范执法、文明执法。5年来,办理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违法犯罪案件7件,省级挂牌督办刑事案件1件;5件行政处罚案件被省厅和生态环境部选为典型案例。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发挥局领导率先垂范作用,局领导全部参与日常执法。三是打好精准执法的“组合拳”。锚定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第一目标,系统、全面、辩证分析当前生态环境质量变化态势,因地因势调整执法重心,不断优化执法方式,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执法,着力开展现代化执法工作。深化问题发现机制,推行“大数据+铁脚板”工作模式,走航监测已成标配,用电监控、在线数据应用已成常态,通过非现场手段发现案件数占比三分之一以上。坚持以办案为核心,5年以来立案查处600余件,处罚金额4200余万元,人均年度发现问题线索45.2个,强有力的执法保障作用日益显现,信访量逐年下降。一着不让助企纾困,坚持企业“干好干坏不一样”原则,实施差别化执法监管,对正面清单企业强化正向激励。杜绝“以罚代管”,推行柔性执法,强化对企帮扶指导,严格落实不予行政处罚相关规定。近年来,对正面清单企业减轻或免罚20余件。2023年7月,该局推进柔性执法,依法以管代罚,被属地政府作为“四治四强”作风建设正面典型案例通报。

   (二)孙青科

   孙青科,男,汉族,1985年5月生,江苏灌南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学士学位,2007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灌南县环保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办事员、环境监察局副局长、环保局化工园区分局副局长等职,2014年12月起任连云港市沿海化工园区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办事员、副主任;2019年9月任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处(应对气候变化处)副处长;2022年10月任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处(应对气候变化处)处长。2018年被评为连云港市环保系统“十大杰出青年”;2018年获生态环境部全国环境执法大练兵先进个人表彰,被评连云港市环保局优秀共产党员,记个人三等功一次;2022年获徐圩新区突出贡献奖。

   该同志在工作中脚踏实地,爱岗敬业,勇于担当,甘于奉献,率先垂范,主动作为,十余年来投身生态环境保护事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环境质量改善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一是努力学习,做刻苦钻研的表率。该同志注重党的理论和工作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升自身能力素养,深学笃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用先进的思想、科学的观点、扎实的业务知识思考问题、分析问题,努力在实践工作中提高自己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对党绝对忠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落实上级各项工作要求,在徐圩新区挂职期间,围绕“建设国内化工园区生态环境示范标杆”和创建高质量环境优美街道的部署要求开展工作,刻苦钻研石化行业知识和乡镇街道工作方法,推动石化基地VOCs精准管控,探索减污降碳新技术,推动NOx减排项目实施,全面融入街道各项管理工作,破解难题,协调处置露天堆放垃圾1000余吨,清理疏浚农村黑臭河道,疫情期间,坚守社区一线,包片点位防疫,与居委会、物业一同守护小区,2022年获徐圩新区“突出贡献奖”。二是无怨无悔,做甘于奉献的表率。该同志业务能力强,履职担当精神足,敢于动真碰硬,曾获得生态环境部全国环境执法大练兵先进个人表彰,获记个人三等功一次。2015年前在县区工作时,跑乡镇,查企业,处理信访,随时应对各种问题。该同志敢于担当,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严格依法秉公办理,参与调查处理的小造纸、小炼油、小塑料等“十五小”均取缔关闭到位;对原辖区一家污染较重的染料化工企业提出关闭建议,协调多部门联合关停;多年来,参与办理各类环境违法案件百余起,无一败诉,先后获评县行政执法标兵、市环境信访先进个人。2015年起在化工园区驻点工作,推进化工行业专项整治,两三周回家一次,与家人聚少离多,离家不离岗,为园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2018年6月,在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信访工作中,时常加班至凌晨,期间即使感冒发烧和肠胃炎发烧脱水仍坚守岗位。2018年7月,被抽调到生态环境部大气专项办公室参加蓝天保卫战工作,历时1年多无休息日,常态化工作至深夜,生态环境部2019年7月给江苏省政府发来表扬函,对该同志在蓝天保卫战中政治坚定、善于作为、甘于奉献给予高度评价。自2020年5月主持大气处工作以来,充分发挥头雁作用,带领全处人员高质量完成了打赢蓝天保卫战阶段性目标,2020年,全市PM2.5浓度37微克/立方米,较2019年下降5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81.1%,实现PM2.5浓度和优良天数比率考核双达标。2021-2022年,连云港市空气质量连续两年达二级标准,2022年连云港市空气质量改善排名全国第18位。三是顽强拼搏,做爱岗敬业的表率。作为80后环保工作者,该同志求真务实、忘我工作、以身作则,经常顶着家人及朋友不理解的压力,废寝忘食奋战在攻坚第一线,2022年9月,全市空气质量扳平改善关键时刻奋力攻坚,9月6日凌晨2点现场检查益腾机械(铸造厂),9月11日夜间11点现场核实宝华建材(砖瓦厂)减排情况,9月21日凌晨1点跟踪党员突击队对走航高值溯源检查的结果,充分展现了环保人的顽强拼搏精神。

  

  

  


原文链接:http://sthjt.jiangsu.gov.cn/art/2023/12/21/art_83844_111060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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