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报告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4
来源: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佚名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报告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落实我市全面依法治市有关要求,我局将有关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报告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现就公开征求意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我局对《天津市重型汽车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安装管理办法(试行)》《天津市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天津市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记分制管理办法(试行)》的实施情况分别开展评估,形成了《<天津市重型汽车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安装管理办法(试行)>实施后评估报告(征求意见稿)》《<天津市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实施后评估报告(征求意见稿)》《<天津市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记分制管理办法(试行)>实施后评估报告(征求意见稿)》,现将评估报告全文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27日,期间可通过来电、来信等形式将意见或建议反馈我局。
联系电话:022-87671525
电子邮箱:jidongchechu@tj.gov.cn
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7号市生态环境局机动车污染防治处(邮政编码300191)
附件:1.《<天津市重型汽车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安装管理办法(试行)>实施后评估报告(征求意见稿)》
2.《<天津市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实施后评估报告(征求意见稿)》
3.《<天津市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记分制管理办法(试行)>实施后评估报告(征求意见稿)》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原文链接:https://sthj.tj.gov.cn/ZWXX808/TZGG6419/202312/t20231219_64849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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