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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2022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第12项问题验收销号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18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2022年黄河流域

  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第12项问题

  验收销号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3年12月12日至12月25日

  二、公示方式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公示

  三、公示内容

  (一)整改问题

  2022年3月现场调查发现,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青铜峡市新材料园区中国国能集团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雷避窑灰渣场附近露天堆放大量固体废物,未采取有效防流失、防扬散措施,现场有浓重酸性气味和蒜臭味。经现场检测,这些固体废物中含有高浓度的砷、铅、锌、镍、铬、铍等重金属污染物。进一步排查发现,园区涉重金属企业普遍存在跑冒滴漏问题,危险废物收集储运严重不规范,园区内土壤、积尘中砷、铅、锌等重金属污染物浓度是周边土壤背景值上百倍。其中,利源工贸有限公司、利源实业有限公司问题较为突出,涉嫌非法处置利用危险废物;宁夏鼎辉科技有限公司以工业固体废物名义购入的约35吨原料,重金属铬含量远超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二)整改目标

  完成固废清运,依法查处涉案主体。

  (三)整改任务(措施)

  1.青铜峡市负责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对露天堆放的工业固体废弃物进行取样监测,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对堆放的废物进行危废鉴定。做好危废源头溯源工作,依法追究涉案主体责任和追偿处置费用。

  2.青铜峡市负责委托第三方编制临时堆存固废“三防”方案,严格按照方案开展相关工作,全力降低对周边环境影响。

  3.青铜峡市启动固废处置工作,制定临时堆存固废处置方案、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开展招投标,委托有资质的处置单位按照固体废物属性同步开展规范化处置工作。聘请专家对处置过程跟踪指导,做好技术指导,严格按照危废处置相关规定进行处置,确保全部处置完毕。

  4.对利源工贸有限公司、利源实业有限公司、宁夏鼎辉科技有限公司厂内物料、土壤重金属含量超标问题进行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依规移送公安机关。对园区涉重金属企业开展排查,严肃查处跑冒滴漏、无组织排放及危废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5.青铜峡市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园区涉重金属重点企业开展土壤调查,依据调查结果制定管控或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整改问题验收销号情况

  (一)吴忠市生态环境局青铜峡分局牵头成立联合调查组,对雷避窑灰渣场内临时堆存的工业固体废弃物进行危废源头溯源工作,经调查认定,固体废物为历史遗留废物,原始堆存场地年代久远,线索缺失,不具备溯源条件。

  (二)吴忠市生态环境局青铜峡分局委托银川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青铜峡临时堆存工业固体废弃物“三防”项目实施方案》、《青铜峡临时堆存工业固体废弃物清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青铜峡临时堆存工业固体废弃物清理项目初步设计》,共处置工业固体废弃物30881.46吨。委托吴忠市科信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清理完的固体废物基底进行检测,结果显示砷、铅、锌、镍、铬、铍等重金属含量均未超出《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中规定的浸出毒性鉴别标准。中国国能集团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对雷避窑灰渣场地下水进行检测,雷避窑灰渣场临时堆存固体废物未对灰渣场地下水造成影响。

  (三)青铜峡工业园区管委会制定了《宁夏青铜峡工业园区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宁夏青铜峡工业园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应把握的要点》,依法规范企业危(固)废处置流程。青铜峡市环境分局对利源工贸有限公司依法进行检查,未发现该公司存在违法处置利用危险废物行为;对宁夏鼎辉科技有限公司34.76吨原料利用情况进行调查,并转运至德阳洁环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安全处置,德阳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相关非法转移废物企业进行查处;青铜峡市利源实业有限公司涉嫌污染环境案经青铜峡市公安局立案侦查,未发现犯罪事实,不予立案。

  (四)青铜峡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对涉重金属和危废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委托宁夏环境科学院对利源工贸等4家企业周边土壤进行检测,督促企业根据检测结果完成整改,严格按照相关危险废物管理办法规范固体废物处置,履行土壤污染防治法定义务,严格落实土壤隐患排查和治理措施。

  该问题已落实了全部整改措施,达到了整改目标要求,同意通过验收销号。

  (五)意见建议

  (一)青铜峡市对园区涉重金属重点企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依据调查结果制定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或修复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同其他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确保辖区内环境安全。

  


原文链接:https://sthjt.nx.gov.cn/xwzx/gsgg/202312/t20231211_43794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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