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高盐废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技术供方单位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2023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促进环保产业和环境服务业健康发展,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推进科技成果与企业需求的常态化对接。受省生态环境厅委托,现面向全省为近期拟举办的技术交流与供需对接活动征集一批高盐废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技术,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领域
(一)征集技术领域
领域1:高盐废水治理技术,应用于石油、化工等行业领域。
领域2: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技术,应用于石化、有机化工、
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领域。
(二)报名要求
技术领先性强,转化效益明显,一般应达到本产业领域领先水平;产业化成熟度高,具备明确的产业化前景和较好的经济社会潜在效益;具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不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法律纠纷等情况;鼓励通过国家和省各类科技计划支持取得的科技成果积极填报。
二、其他要求1.技术成果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相关标准。2.知识产权持有者同意技术转化推广应用,科技成果的基本信息(不涉及关键核心技术)可向社会公开,不涉及国家秘密和敏感信息。3.填报单位应承诺所提供的技术资料真实、有效。三、报名方式及筛选流程
(一)报名方式
本次征集工作通过山东省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和环保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平台网址:http://117.73.254.150:9089)进行网上填报、审核和推荐。技术提供企业请登录平台注册后进行填报(填报内容参考附件1),同时将《承诺书》(附件2)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至平台。填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31日。
(二)筛选流程
我院组织行业专家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着重从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并拟通过现场考察、论证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单位。
四、成果应用
对符合条件的技术成果,将纳入供需对接储备技术库,通过山东省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和环保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推介,并根据工作安排,按需邀请其参加高盐废水、挥发性有机物专题技术供需对接会。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刘丛0531-51799161,15666178389
吴彤0531-51799160,18753160725
附件:1.技术成果信息表
2.承诺书
山东省生态环境规划研究院
2023年12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sthj.shandong.gov.cn/zwgk/gsgg/202312/t20231215_45886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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