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11月2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0日-2023年11月27日。
电 话:028-80589090、80589089
地 址:成都市科园南路88号A2座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行政审批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报告书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江津经泸州至宜宾高速公路(四川境)环境影响报告书 | 泸州市 自贡市 宜宾市 | 宜宾市交通运输局 | 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江津经泸州至宜宾高速公路(四川境)是《四川省高速公路网布局规划(2022-2035年)》中“宜宾至重庆北线高速”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路线起于泸州市泸县百和镇东北侧川渝省界处,接在建江津经泸州至宜宾高速公路重庆段(渝泸北线),经泸州市龙马潭区,自贡市富顺县,宜宾市江安县、南溪区、三江新区、翠屏区、叙州区,止于宜宾市观音镇,与既有S4成宜高速公路相接。 项目主线全长133.165km,采用高速公路标准,沥青砼路面,设计速度120km/h,路基宽度26.5m,双向4车道。项目互通连接线长21.868km,采用一级、二级或三级公路标准。全线设置桥梁25835米/104座(特大桥1010m/1座,大中桥24825m/103座),隧道4034.5m/2座,以及互通式立交19座(枢纽互通6座,一般互通13座)、涵洞(通道)378道、服务区3处、收费站15处(利用既有1处)、养护工区3处等工程。项目总投资为201.77亿元。 项目总占地1302.84hm2,其中永久占地1065.68hm2,临时占地237.16hm2,主要占地类型为耕地和林地。项目土石方挖方3347.73万m3,填方2820.20万m3,弃方527.53万m3。全线设置弃渣场44处,施工生产生活区24处,包括项目驻地2处,桥梁预制场10处(含5处钢筋加工厂),拌和站12处(含水稳站、混凝土搅拌站,沥青搅拌站),施工便道272.6km(新建89.31km、利用既有183.29km);所需的砂石骨料采用外购和综合利用,不单独设置专用料场。
| 一、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施工期 通过优化施工临时工程设置,尽量减少对永久基本农田的占用,妥善保存路基开挖及临时占地的表土,施工期结束后及时做好植被恢复;强化施工环境管理,控制施工范围,缩短施工时间,减缓工程施工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项目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设置弃渣场、施工生产生活区等临时工程,并采取有效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控制和减小施工对敏感区域环境的不利影响。 施工生产生活区的生产废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利用既有设施处理或生态厕所处理后用作农灌、绿化等,不外排。涉水桥梁施工尽可能在枯水期进行,并设置钢护筒等围堰,采用循环钻孔灌注桩等施工方式,减小工程建设对水环境的不利影响;隧道施工过程中按照“以堵为主、限量排放”的施工原则,采取有效的超前探水预报、封堵控制措施,隧道排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产用水、农林灌用水。通过优化拌和站位置,采取密闭拌和,并对沥青拌和设备配置消烟除尘装置,混凝土拌和配置布袋除尘设备,控制和减小沥青烟、粉尘等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通过采取洒水降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场地布设等措施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噪声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弃渣送渣场堆存并及时对渣场进行植被恢复;生活垃圾送当地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置。 (二)营运期 针对营运近、中期噪声预测超标的情况,对声环境敏感点采取设置各类有效高度声屏障和隔声窗,控制和减缓交通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并预留噪声监测、治理费用和声屏障实施条件,控制远期交通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 项目服务区(兼管理中心、养护工区)产生的生活污水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于冲厕、道路清扫、绿化、农灌等;收费站的生活污水采用生态厕所处理后用于农灌。生活垃圾送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项目在跨越地表水体路段设置连续防撞护栏,并对沱江特大桥、龙滩村大桥等桥梁设置径流收集系统、事故池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同时设置限速、禁止超车等警示标志,制定风险应急预案,降低和控制交通运输带来的环境风险。 通过优化施工方案和设计,加强景观资源及景观视线、生态系统、环境质量的保护、植被恢复及生态修复措施减缓对沿线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二、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通过网上公示、登报公示、张贴公告等形式对环评信息进行了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在信息公开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
原文链接:http://sthjt.sc.gov.cn/sthjt/c103940/2023/11/20/4b4a6eb8cd414f878c14fda6c16d660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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