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新生产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检抽测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各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企业: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公开工作的公告》(国环规大气〔2016〕3号)、《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环大气〔2022〕68号)要求,规范我省新生产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企业(以下简称“车机企业”)生产一致性工作,提升我省新生产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环节环保达标监管能力,我厅拟于近期组织开展新生产机动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检抽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目标
重点核查河南省内2022-2023年完成车型信息公开申报的车机企业生产一致性和质量体系合规性情况;对部分车机生产一致性及OBD通讯情况进行检查;选取重点车机型号,送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排放型式检测,确保省内车机企业新生产机动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在产和库存车机型号抽检率达到80%以上。
二、工作流程
(一)企业自查
河南省范围内车机企业负责结合生产、经营情况及机动车环保网企业环保信息公开系统申报和公开情况,对照《企业环保信息公开现场复核资料清单》(附件1),做好2022年和2023年1-9月申报车型、随车清单公开情况自查及相关资料准备工作,并填写《企业相关车型排放控制及零部件配置明细表》(附件2)。
(二)现场抽检
省辖市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按照《河南省2023年新生产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检抽测企业名单》(附件3),安排1名移动源污染监管人员及1名执法人员,合理规划抽检路线,现场协调辖区车机企业配合抽检工作组做好抽检资料收集、样车抽样、封样待检、送样检测、问题样品保存等工作。
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简称“上海汽检”)负责依据抽检抽测需求,向被检车机企业告知抽检抽测事项;依据相关标准、文件,做好企业生产一致性、质量体系运转情况、抽检车辆信息公开和OBD通讯情况核查;依据《抽测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封样要求》(附件4)要求,做好问题车型封样暂存和抽测车机封样检测、运输工作。
(三)结果通报
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定期将体系核查、信息公开、抽检抽测情况进行汇总,对未按照要求提供抽检抽测资料及表格、瞒报错报生产车辆信息、不配合抽检抽测、破坏样品保存信息、未按要求信息公开或公开内容不一致、排放超标等问题的企业进行公开通报。
(四)问题查处
对车机企业存在生产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或非道路移动机械、发动机或污染控制装置造假、屏蔽车载诊断系统(OBD)功能、不依法公开环保信息等违法行为,由省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局组织立案查处,并报请国家机动车生产主管部门按规定撤销相关企业车辆产品公告、油耗公告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督促车机企业及时实施环境保护召回。
三、时间安排
2023年11月20日至12月10日完成车、机型生产一致性抽查并出具检查报告,12月10日前完成抽测车辆封样、送样工作;12月18日前完成样品车辆抽检抽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四、检查依据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二)标准依据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8352.6-2016)、《轻型车国六标准实施细则(试行修订稿)》、《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7691-2018)、《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HJ1014-2020)、《汽油车污染物排放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18285-2018)、《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3847-2018)、《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
五、其他事项
(一)检查费用
检查费用支付标准按照相关财务规定及合同执行,车机企业不承担检验检测等费用。
(二)检查纪律
要严守公正、客观、严肃的工作纪律,统一工作尺度和要求,做到检查内容统一、检查步骤统一、各类报表填报格式统一,技术要求统一;遵守保密要求,严格依法开展检查;严守中央八项规定,轻车简从、厉行节约,不得收取被检查单位的任何费用、礼品等,不得参加被抽检抽测单位的参观和宴请。
抽检抽测联系人:李彦君 王利芳
联系电话:0371-66309260
电子邮箱:ydy1727@126.com
送样联系人:董 桢
联系电话:15003861104
样品接收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远航路怡景路交叉口西北角
附件:1. 企业环保信息公开现场复核资料清单
3. 河南省2023年新生产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检抽测企业名单
2023年11月17日
原文链接:http://sthjt.henan.gov.cn/2023/11-20/28504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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