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环保民声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政策法规

简明问答: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5 来源: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佚名

  一、本市权限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权是如何划分的?

  分市、区两级权限,主要依据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区位特点等要素综合确定。

  二、申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需要提交几件材料?

  4件;采取告知承诺审批的,需要额外提交“环境影响评价告知承诺书”。

  三、申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需要提交几件材料?

  5件,相较环境影响报告表,增加了“公众参与说明”;采取告知承诺审批的,需要额外提交“环境影响评价告知承诺书”。

  四、必须委托中介机构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吗?

  不是,中介机构为非强制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九条:建设单位可以委托技术单位对其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单位具备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能力的,可以自行对其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

  五、本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承诺审批时限是多少?

  环境影响报告书是29个工作日,环境影响报告表是14个工作日。

  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结果的有效期多长?

  长期(5年未开工建设的项目需要重新审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相关链接: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相关链接:一图读懂、音频解读: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s://sthjj.beijing.gov.cn/bjhrb/index/xxgk69/zfxxgk43/fdzdgknr2/zcfb/zcjd89/436280712/index.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三农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环保民声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环保民声网 hbjd.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