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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11月拟作出的罗甸乌江水电200MW/400MWh独立共享储能电站环境影响评价表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发布时间:2023-11-18 来源: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罗甸乌江水电200MW/400MWh独立共享储能电站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7日-2023年11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86987058(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传    真:0851-85570802

  通讯地址: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

  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70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

  邮    编:550002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

       

  

  罗甸乌江水电200MW/400MWh独立共享储能电站

  

  

  

  罗甸县边阳镇工业园区

  

  

  罗甸乌江水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贵州科正环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本项目储能电站建设内容包括储能单元和升压站,储能电站站址总占地面积约44605m2,围墙内占地约28835m2,升压站位于储能电站的西北侧

  

  

  

  

  (1)生态环境

  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土地占用、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

  合理规划和设计,使工程对土地的临时占用达到最少程度,严格按设计规划制定位置来放置各施工机械和设备,并尽量减少大型机械施工,有效的控制占地、保护植被。施工结束后,采取植被恢复措施和相应的绿化,降低工程建设对区域生态环境不利影响。加强对工作人员关于动植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并做好环保监督工作。严格执行区域水土保持设计中提出的工程措施和植被恢复措施。

  运行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强化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并严格管理,避免对项目周边的自然植被和生态系统的破坏。

  (2)噪声

  工程建设期的噪声源主要是施工机械的运行噪声。

  施工对环境噪声的影响随着工程进度(即不同的施工设备投入)有所不同。在施工初期,运输车辆的行驶、施工设备的运转都是分散的,噪声影响具有流动性和不稳定性;施工期的环境影响主要是由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施工中主要的施工机械静力压桩机、重型运输车、电锯等。运行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隔声减振、优化平面布置、加强绿化降噪以及定期开展监测等措施。

  (3)废(污)水

  施工过程产生少量生产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施工废水主要来源于施工车辆以及机械设备的清洗、混凝土养护产生的废水等。施工期间,在施工现场设置隔油沉淀池一座,收集施工中所排放的各类废水,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收集、达到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的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绿化,不外排。

  (4)扬尘、粉尘

  施工期扬尘主要来自于土建施工及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开挖、土方及材料运输时产生的扬尘。此外,工地装卸、堆放材料及施工过程中由于地面干燥松散由风吹起的扬尘,也会增加空气中颗粒物含量,但若及时对场地进行洒水,及早采取围挡措施可有效减少扬尘扩散,且随着工程结束即可恢复。

  (5)固体废物

  电站施工人员产生少量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指定地点处置。在运输各种建筑材料(如砂石、水泥、砖、木材等)过程中以及在工程完成后,会残留废建筑材料。对于建筑垃圾,其中的钢筋可以回收利用,其它的混凝土块连同弃渣等均为无机物,全部用于回填低洼地带。废机油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6)工频电场、工频磁场

  由于稳定的电压、电流持续存在,升压站电气设备附近产生工频电场、工频磁场。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罗甸乌江水电200MW400MWh独立共享储能电站环评报告表(公示版).pdf

  

  评估意见

  黔环评估表〔2023〕723号关于对《罗甸乌江水电200MW400MWh独立共享储能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估意见.pdf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窗口0851-8698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原文链接:https://sthj.guizhou.gov.cn/zwgk/zdlyxx/fsjg/fslxmspqgs/202311/t20231117_830938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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