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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22日胡杨河市锦焱热力有限公司320MW背压供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发布时间:2023-11-10 来源: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作者:佚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胡杨河市锦焱热力有限公司320MW背压供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22日-2023年9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北路516号南湖明珠大厦北楼14楼。

  邮编:830017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胡杨河市锦焱热力有限公司320MW背压供热项目

  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园区

  胡杨河市锦焱热力有限公司

  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为扩建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2×1050吨/小时超临界煤粉锅炉,2×160兆瓦超临界背压式汽轮机,2×160兆瓦自并励静止励磁系统、空冷型发电机;配套建设除灰渣系统、辅机循环水冷却系统等辅助工程,原料运输、贮存和灰渣贮存等贮运工程;2台锅炉共设置1座210米高烟囱,年供热量2081万吉焦,年发电量11.2亿千瓦·时,全年热效率为86%。项目劳动定员350人,采用五值三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7000小时。项目总投资30036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980万元,占总投资的13.64%。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1)废气:①有组织废气:锅炉烟气中二氧化硫通过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系统处理(脱硫效率不低于96.5%),设四层喷淋层,该系统不设置GGH和烟气旁路;粉尘通过低低温双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系统协同处理(综合除尘效率不低于99.92%);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氮氧化物通过SCR脱硝系统处理(脱硝效率不低于85%),三用一备;汞及其化合物通过烟气脱硝+低低温双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除尘+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协同处理(去除效率不低于70%),处理后的烟气由1座210米的烟囱(G1)排放。锅炉烟气中二氧化硫、颗粒物、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环保部《关于印发<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4号)中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控制要求(二氧化硫、颗粒物、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35毫克/立方米、10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满足《燃煤电厂烟气汞污染物排放标准》(DB65/T3909-2016)要求(不高于0.02毫克/立方米);氨排放浓度满足《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53-2018)中“SCR脱硝系统氨逃逸浓度应控制在2.5毫克/立方米以下”的要求;林格曼黑度排放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1火力发电锅炉及燃气轮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林格曼黑度不高于1级)。

  2个碎煤机房产生的粉尘通过碎煤机房进出口设置的自动喷水抑尘装置和2个布袋除尘器处理(除尘效率不低于99.9%)后,由2根23米高排气筒排放;煤仓间卸煤过程采用电动犁式卸料器,煤仓间粉尘通过煤仓间设置的1个布袋除尘器处理(除尘效率不低于99.9%)后,由1根23米高排气筒排放;2个石灰石粉仓粉尘通过石灰石粉仓仓顶设置的布袋除尘器处理(除尘效率不低于99.9%)后,由2根23米高排气筒排放;3个灰库产生的粉尘通过灰库设置的3个布袋除尘器处理(除尘效率不低于99.9%)后,由3根23米高的排气筒排放;2个转运站粉尘通过转运站设置的2个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除尘效率不低于99.9%)后,由2根23米高排气筒排放。以上颗粒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要求(颗粒物不高于120毫克/立方米)。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HJ 820-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在烟道上设置规范的烟气测孔,安装在线监测系统,与生态环境部门在线监测平台联网,确保对烟气量、烟尘浓度、二氧化硫浓度、氮氧化物浓度实施自动连续监测,每季度一次对汞及其化合物、氨、林格曼黑度进行自行监测;其余排气筒每季度一次对颗粒物进行自行监测。②无组织废气:石灰石粉、尿素均采用专用汽车运进场内,全封闭运输;除灰系统采用气力输送方式将灰输送至封闭式灰库,采用罐式密闭汽车外运至综合利用点;除渣采用水冷式机械除渣方式;煤炭由火车、汽车运输至厂内,煤炭的装卸、堆垛、存放及运输等环节均在封闭输煤栈道和封闭煤场内进行,封闭煤场内设置自动喷水抑尘装置,定期自动喷水抑尘及清扫;控制厂内运输车辆速度,加强厂区绿化。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不高于1.0毫克/立方米)。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HJ 820-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在厂界上风向设1个参照点,下风向设1个监控点,每季度对无组织颗粒物进行一次自行监测。(2)废水:项目新建2座处理规模为15立方米/小时的工业废水处理站,采用混凝、气浮、过滤的处理工艺,2座处理规模为3.5立方米/小时的含煤废水处理站,采用混凝、沉淀、过滤的处理工艺,2座处理规模为3立方米/小时生活污水处理站,采用生化反应、沉淀、过滤、消毒的处理工艺,1座处理规模为20立方米/小时的脱硫废水处理站,采用低温三效闪蒸浓缩+高温旁路烟气干燥系统雾化蒸发的处理工艺。

  项目循环冷却排水直接排入回用水池回用于除渣系统、煤场喷洒和输煤系统冲洗水等;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中反渗透膜化学清洗废水排入工业废水处理站处理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标准后回用于车辆及厂房地面冲洗;超滤反洗排水排入原水净化站回用于除渣系统、煤场喷洒和输煤系统冲洗水等;反渗透浓水和脱硫废水经脱硫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喷入热烟气蒸发器中进行雾化干燥;输煤系统产生的含煤冲洗废水经沉淀和粗分离后与厂房地面冲洗废水排入含煤废水处理站处理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19923-2005)标准后回用于输煤系统冲洗水;项目不设置固定酸洗设施,锅炉酸洗委托酸洗公司在项目区进行处理,处理后的酸洗废液分批排入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绿地灌溉水质》(GB/T25499-2010)标准后夏季回用于厂区道路浇洒和绿化,冬季回用于输煤系统冲洗水。

  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出水口、循环冷却水排口均由建设单位自行监测,其中: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出口监测频次每月1次,监测指标为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总磷、石油类、氟化物、硫化物、挥发酚、溶解性总固体、流量;脱硫废水排放口监测频次每月1次,监测指标pH、总砷、总铅、总汞、总镉、流量。(3)噪声:合理布局各产噪设备,选用先进可靠的低噪声设备;对汽轮机、发电机、风机、水泵等噪声强度较大的设备加装隔音罩,风机、泵类装置加装消声器;室内有噪声源的生产车间安装隔声门窗,墙体采用隔声、吸声材料;在锅炉排汽口安装高效排汽消声器,送风机吸风口装设导流装置;加强厂区绿化。采取以上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HJ 820-2017),每季度开展一次厂界环境噪声昼夜监测,监测指标为等效A声级。(4)固体废物:①危险废物:厂区新建一座216平方米的危险废物暂存库。脱硝废催化剂、废机油和废润滑油、废变压器油、废铅蓄电池收集后在危险废物暂存库分区分类暂存,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②一般固体废物:项目新建3座8000立方米的灰库,2座60立方米的渣仓。建设单位与奎屯天一物资有限公司签订了粉煤灰、炉渣、石子煤、脱硫石膏清理拉运处置协议,由奎屯天一物资有限公司统一开展粉煤灰、炉渣、石子煤、脱硫石膏的综合利用,若综合利用不畅时,送至新疆金派固体废物治理有限公司兵团第七师五五工业园一般固体废物填埋场处置,建设单位与新疆金派固体废物治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该填埋场总库容153万立方米,目前剩余库容约100万立方米,能满足项目6个月的储存要求,运输过程采用全封闭运灰罐车,并对运灰车进出厂前进行清扫,同时加强运输道路两侧绿化,减少运输扬尘和噪声污染。废膜和工业废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送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填埋;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煤尘作为燃料送锅炉燃烧;煤水处理系统煤泥回用于锅炉内掺烧;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石灰石粉尘作为脱硫剂回用;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污泥脱水后送至129团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③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送至129团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运距约20公里。④待鉴别固体废物:需对废弃除尘布袋、脱硫废水处理站污泥、热烟蒸发器高盐灰进行危险废物鉴定。若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送至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运距30千米;若为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鉴定前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5)电磁辐射:

  变电站选择优良设备;在总平面布置上,按功能分区布置;合理布局变电站内电气设备及配电装置;悬挂设立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及环保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变电站或靠近带电架构;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加强职工电磁环境影响基础知识培训和安全教育,在选检带电维修过程中,尽可能减少人员曝露在电磁场中的时间、加强电磁水平监测。采取以上措施后,变电站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高地面1.5米高度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电场强度≤4千伏/米、磁场强度≤100微特斯拉)要求。(6)环境风险:项目厂区平面布置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石油化工工程布置设计规范》等规范要求进行,装置设施之间保持足够防火间距和安全卫生防护距离;生产装置区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设置事故水管网;加强用电安全管理,减少或避免电气事故的发生;设置单独的禁火区,并设置“严禁烟火”标识;用火必须办理用火证,设备操作、维护、检修作业必须使用不燃材料和工具,并采取严密的安全防护措施;建立环境风险事故三级防范措施,一级防控措施将污染物控制在装置区,二级防控措施将污染物控制在排水系统事故水池,三级防控措施将污染物控制在厂区内的污水处理站;厂区新建2座1000立方米的事故水池,事故水池做防渗防腐处理,确保事故发生时产生的事故废水进入事故池中,事故结束后事故废水调蓄送入工业废水处理站妥善处理。按照《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要求,在220千伏变电站设置1个容积约60立方米的事故油池,在变压器底部设置一个贮油坑,贮油坑四周设置高出地面100毫米的挡油坎,贮油坑内铺设卵石,坑底设有排油管,能将事故废油排至事故油池中,事故结束后,事故废油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库的设置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内部设置危险废物标志,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由专人管理,若发现贮存装置存在问题,立即停止使用,予以更换或者修复,并采取相应安全措施;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安全防护服装及工具,并设置应急防护设施;设有堵截泄漏的裙脚,地面与裙脚所围建的容积不低于堵截最大容器的最大储量或总储量的1/5;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必须分开存放,并设有隔离间隔断,每个分区留有搬运通道;须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各类危险废物分类登记存放,禁止混放。

  厂区进出口、生产装置区、危险废物暂存库等关键部位均设置视频监控设施,作为厂区日常监管手段,要求最少储存3个月视频资料。厂内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工作,加强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和环境应急队伍的建设,确保应急措施落实到位。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开展脱硫脱硝、粉尘治理、污水处理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责任措施。(7)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根据不同的防渗区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重点防渗区包括辅机冷却塔、事故油池、事故水池、脱硫事故浆液池、工业废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危险废物暂存库;一般防渗区为汽机房、煤仓间、锅炉房、渣仓、脱硫综合楼、综合水泵房;简单防渗区为除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重点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米,K≤1×10-7厘米/秒;其中危险废物暂存库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其防渗性能为至少1米厚黏土层(渗透系数≤10-7厘米/秒),或2毫米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毫米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厘米/秒;一般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米,K≤1×10-7厘米/秒,或参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执行;简单防渗区,仅进行地面硬化。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强化监控手段,定期检查,杜绝厂区内有事故性排放点源的存在,减少环境风险,同时严防污水的跑、冒、滴、漏,杜绝污水的外溢现象,保护项目区地下水资源。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监控计划和风险防范措施,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污染。根据项目所在区域的地下水流向及其分布特征,设置地下水水质监测点。依托项目区上游的1个地下水监测点(项目区西南侧0.8千米)、项目区下游的1个地下水监测点(项目区西北侧0.8千米)和项目区南侧1个地下水监测点,监测频次不少于每年一次。在项目厂址及周边共布设5个土壤监测点,定期对土壤开展跟踪监测,监测频次不少于每年一次。当发生事故时,须加密监测。

  (8)碳排放措施:选择性能好的主辅机;优化锅炉燃烧,采用烟气余热利用,提高锅炉效率,降低省煤器出口氮氧化物排放量;选择密封效果好、寿命长的锅炉空气预热器,减少漏风,根据煤种确定合适的煤粉细度,保证锅炉性能;优化主蒸汽、再热蒸汽管道的布置,减少管道阻力,提高汽轮机进口参数,以提高汽轮机的热效率;保证机组的负荷率,高的负荷率才能发挥高效机组的优异性能;选用保温性能良好、节能效果稳定的保温材料;采用先进水平的优化控制管理系统,降低机组的各项能耗指标,达到降低煤耗的目的;优化选择流量测量装置的型式,降低工艺系统自身的能耗损失,达到降低煤耗的目的,流量测量装置优先选用节流压损小的产品型式;降低厂用电率以降低供电煤耗;优化回热系统,降低汽机热耗,设置低温省煤器,回收烟气余热,降低发电煤耗。厂区内栽种植物,扩大绿化面积。

  公众参与:项目公众参与采取三次网络公示和两次报纸公示及张贴公告的形式。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对该项目的反馈意见。公众参与方式、程序均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4号令)的有关规定。

  相关部门意见:(1)2022年9月13日取得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出具的《关于胡杨河市锦焱热力有限公司400MW背压供热项目核准的批复》(经开区经发〔2022〕5号)。

  (2)2023年8月16日,第七师胡杨河市生态环境局出具了《关于胡杨河市锦焱热力有限公司320MW背压供热项目总量指标的确认函》。

  (3)2023年9月4日,第七师胡杨河市生态环境局出具了《关于胡杨河市锦焱热力有限公司320MW背压供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保意见》。

  (4)2023年8月10日出让单位出具了承诺书;2023年8月29日,建设单位出具了承诺书;2023年9月1日,第七师胡杨河市人民政府出具了区域削减替代来源的承诺函。

  (5)2023年3月16日,第七师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出具了《第七师胡杨河市锦焱热力有限公司400MW背压供热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查意见》。

  (6)2023年5月30日,兵团发展改革委出具了《兵团发展改革委关于胡杨河市锦焱热力有限公司400MW背压供热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兵发改环资发〔2023〕187号)。

  0991-2890219

  


原文链接:http://sthjj.xjbt.gov.cn/c/2023-09-22/830224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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