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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10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关于印发《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年

  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宁环办发〔2023〕33号

  

  厅机关各处室、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3年7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3年,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工作,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和安全保密,加快转变政务公开职能,强化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逐步推动政务公开从管理驱动向需求驱动转变、从注重公开数量和范围向注重公开质量和深度转变,从“公开即上网”向“公开即服务”转变,积极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功能,扎实推进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

  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围绕高质量发展推进信息公开。

  1.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实施生态优先战略、打造绿色生态宝地、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点任务,及时公开相关的政策法规、工作方案、典型案例、创新成果,做好标志性项目落地、重大政策创新等关键节点的集中推介,讲好宁夏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绿色高质量发展故事,为建设美丽新宁夏作出贡献积极贡献。(办公室牵头,各有关处室、单位配合落实)

  2.持续加大生态环境质量和环境监管重点单位信息公开。聚焦群众关心关注的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土壤环境质量等环境质量信息,定期公开监测结果。按要求公开环境统计年报、企业环境信用、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信息,做好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动态更新,创新推进旅游景区生态环境质量公开。(生态环境监测处、综合处、水生态环境处、大气环境处、土壤生态环境处、法规与标准处分别落实)

  3.及时准确发布行政审批信息。做好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危险废物、核与辐射等各类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结果公示,助力城乡空间格局优化提升。(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分别落实)

  (二)围绕民生持续发展改善推进信息公开。

  4.按照自治区主题教育“为民办实事”要求,扎实推进实施生态优先战略办实事、移民致富提升办实事工作任务,每月在厅网站公开落实进度清单。(机关党委、综合处牵头,水生态环境处、大气环境处、土壤生态处、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配合落实)

  5.依法依规公开环境行政执法信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息公开,及时发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监督检查、突发环境事件和投诉举报处理信息等环境执法信息,定期公开环境执法年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处、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局分别落实)

  6.及时公布第七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拟推荐名单,以及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等涉及民生领域专项行动方案,并认真做好政策解读。(自然生态保护处、大气环境处分别落实)

  (三)围绕自身建设推进信息公开。

  7.按要求在厅网站主动公开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题报告,向社会公布2023年厅系统法治工作要点。(法规与标准处落实)

  8.深化公共财政事权信息公开,围绕打造高标准高质量“阳光财政”,依法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扎实推进厅系统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在厅网站及时、规范、集中公开汇总预决算、本级预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决算信息。(科技与财务处牵头,各单位配合落实)

  9.推动政府工作报告归集公开,按季度在厅网站公开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完成情况清单。(办公室牵头,各有关处室、单位配合落实)

  二、完善政策发布推送和解读咨询机制

  (一)扩大政策精准推送。

  10.打造政策精准推送专题机制。及时发布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等信息,通过“宁小环讲生态环境”“书记(市长)谈生态环保”等方式,对生态保护重要政策开展精准推送,归集展示关注度高、专业性强、含金量足、办事需求量大的政策文件,推动政策个性化、主动化供给。针对社会公众和企业组织关注度高、专业性强、办事需求量大的政策文件,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五进”志愿服务活动。(各有关处室、单位落实)

  11.打造政策精准推送接力机制。推动惠企政策直达企业,起草出台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时,根据政策适用范围,将公开发布的行政文件正式版本会同解读材料通过“政务协同办公平台”“宁政通”等渠道,主动推送给行会协会和产业园区,商请行会协会和产业园区根据企业实际需求,跑好政策推送“最后一公里”。(各有关处室、单位落实)

  (二)推行政策多元解读。

  12.提升解读质量。明确政策文件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创新特点、新旧差异、影响范围、执行标准、注意事项、惠企举措、享受条件和关键词、专有词等解读要素,在政策文件正式印发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政策+解读+办事”的综合解读服务,年内做到图文解读全覆盖、动漫视频占比20%以上。(各有关处室、单位落实)

  13.注重解读多元。按照“谁起草谁发布”的原则,对社会关注的重点政策,制定一图读懂、视频音频、简明问答等解读模板,通过厅网站发布,方便社会公众下载查看。针对性辅导政策申请和适用标准、办理流程等内容,探索制作辅导课件等可复用形式;政策中与社会公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审批事项,组织要点拆分、深度解读和综合指引。(各有关处室、单位落实)

  14.打造解读品牌。盘清政策库、打好组合拳,针对年度制定出台的新政策,通过网络公开征集意见的方式确定活动主题和内容,开展“政策公开讲”“厅长(处长)讲政策”等活动,讲透政策重点、讲清政策红利、讲明政策兑现。(各有关处室、单位落实)

  (三)探索政策沟通咨询。

  15.建设政策咨询窗口。在自治区政务服务大厅生态环境厅窗口等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点,围绕生态环境领域高频政策咨询事项以视频、图解、文字等形式予以解答,持续提供政策咨询。(法规与标准处牵头,各有关处室、单位配合落实)

  三、完善决策政民互动和公众参与机制

  (一)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

  16.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增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确定后,依法编制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通过厅网站向社会公开,公开率达到100%。(办公室牵头,各有关处室、单位配合落实)

  17.通过公开征集意见的方式,引导社会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内事项开展;社会公众参与率达到100%、公开征集意见不少于30日。(各有关处室、单位落实)

  18.决策出台后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意见的征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并公开通过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民意调查等其他方式社会公众参与意见征集的情况。(各有关处室、单位落实)

  19.同步开展公开征集意见的政策草案解读,讲明讲透政策初衷和内涵,更好引导公众发表意见建议。(各有关处室、单位落实)

  (二)优化政民互动主渠道建设。

  20.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国政府网网民留言转办工作的具体要求,充分发挥“厅长信箱”、“12369”在线咨询等信访投诉渠道作用,做好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确保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网民留言答复工作,确保回复质量;在60日内完成信访件办理并合理规范答复,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办公室、生态环境信息与应急中心牵头,各有关处室、单位配合落实)

  21.严格按照《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线上办理,在20个工作日内规范答复依申请信息公开,确保接收、登记、答复、邮寄、办结归档、复议诉讼报备等关键节点全程留痕、可追可溯,依法保障公众获取信息的权利。(办公室牵头,各有关处室、单位配合落实)

  22.定期组织相关处室(单位)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业务交流,分析典型案例,研究疑难杂症,形成合法、规范、统一的答复口径。注重发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提示警示作用,以案促改,切实降低纠错率、败诉率。(办公室牵头,各有关处室、单位配合落实)

  (三)深度推进政府开放。

  23.精心组织“六五”世界环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做好生态环境展示馆、“四类”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落实)

  24.全面落实《全区“政府开放日”工作方案》,通过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在9月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设置答疑、座谈、体验、问卷调查等环节,安排熟悉业务的干部现场解答、听取建议,有序引导社会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办公室牵头,各有关处室、单位配合落实)

  四、完善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和管理保障机制

  (一)规范公开平台建设。

  25.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厅网站和“两微一端”内容管理,坚持24小时读网,抓好信息审核、内容监测和安全防护、应急保障,做好日常巡查与维护,确保厅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生态环境信息与应急中心分别落实)

  26.持续完善厅网站适老化与无障碍使用功能,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网民留言办理答复。(生态环境信息与应急中心落实)

  27.以消除“指尖形式主义”为契机,持续规范网络工作群管理,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系统网络工作群清理,切实纠正网络泄密失密和形式主义等问题,有效杜绝“指尖泄密”。(办公室牵头,各有关处室、单位配合落实)

  28.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有序、及时、集中、规范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加强公开后信息管理,定期清理过时、失效内容,避免信息散乱无序,防范汇聚风险。(生态环境信息与应急中心落实)

  (二)优化评估考核体系。

  29.根据年度重点任务,以评价实际工作为导向,适当加大政务工作在厅系统效能目标考核中的赋分权重,优化细化考核指标,提高考核区分度。(办公室落实)

  30.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每月梳理汇总厅网站栏目更新、网民答复、主动公开、政策解读等事项落实情况,督促相关处室(单位)针对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对未按规定完成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在考核中予以扣分。(办公室牵头,生态环境信息与应急中心配合落实)

  (三)加大调查研究力度。

  31.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聚焦制约生态环境领域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瓶颈问题,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找准找实短板弱项,强化与区直各部门间沟通交流,学优补短、互观互学、赶超提升。(办公室牵头,各有关处室、单位配合落实)

  (四)提高培训指导精度。

  32.积极参加自治区政务公开办公室组织的专题培训,邀请自治区政务公开办公室专业人员,采取点对点培训、面对面指导和编发典型案例等方式,加强厅系统政务公开业务指导;健全上派跟班学习制度,按照规定抽调选派人员到自治区政务公开办公室跟班学习。(办公室牵头,各有关处室、单位配合落实)

  33.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管理,选优配强政务公开专职人员,严格落实“AB岗”制度,各处室(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分工调整、岗位变动,第一时间向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备案。(各有关处室、单位落实)

  (五)拓展典型提炼深度。

  34.深入挖掘提炼政务公开创新做法和典型经验,积极向自治区政务公开办公室和各主流媒体推介,在10月底前形成本处室(单位)政务公开典型经验书面材料,报送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各有关处室、单位落实)

  (六)汇编任务落实台账。

  35.按照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台账,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每季度向自治区政务公开办公室报送工作完成情况;盘点上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牵头负责的工作事项,对未完成的加快整改落实。(各有关处室、单位落实)

  36.在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正式印发后,制定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在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后30日内在厅网站公开;落实要点进展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及时公布、接受监督。(办公室落实)

  咨询方式: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电话:0951-5160985

  传真:0951-5160988

  邮箱:nxsthjtbgs@163.com

  相关政策解读详见:一图读懂|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原文链接:https://sthjt.nx.gov.cn/zfxxgk/fdzdgknr/lzyj/gfxwj/202307/t20230713_41779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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