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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确定全省2023-2024年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第一批保障类企业(工程)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10 来源: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各设区人民政府,韩城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根据《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类企业(工程)认定办法(试行)》(陕重污染天气办〔2021〕10号)有关规定,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省生态环境厅、省发改委对各市(区)报送的保障类企业和保障类工程进行了审查,并在省生态环境厅网站进行公示。现将确定情况通知如下:

  一、结合公示结果,2023-2024年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中确定了保障类企业154家(见附件1)、战略新兴类企业54家(见附件3),保障类工程329个(见附件2)。

  二、请各市(区)按要求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严格执行差异化管控措施。

  三、请各市(区)督促相关企业和工程继续抓好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已定保障类企业在预警期间仅准许从事特定保障任务的生产经营。如保障类企业超出允许生产经营范围、保障类工程未做到绿色施工相关要求的,一经发现,立即移出保障清单。

  联系人及电话:高 波 029-63916224

  传真:029-63916207

  邮箱:hbtdqb@shaanxi.gov.cn

  附件:1.陕西省2023-2024年秋冬季第一批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类企业清单

  2.陕西省2023-2024年秋冬季第一批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类工程清单

  3.陕西省2023-2024年秋冬季第一批重污染天气应急战略新兴类清单

  

  

  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代章)

  2023年9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sthjt.shaanxi.gov.cn/html/hbt/dynamic/notices/17119347465093939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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