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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9月4日拟作出的毕节织金东红22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表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发布时间:2023-11-10 来源: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毕节织金东红22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4日-2023年9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86987058(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传    真:0851-85570802

  通讯地址: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

  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70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

  邮    编:550002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

       

  

  毕节织金东红220kV输变电工程

  

  

  

  贵州省毕节市织金县桂果镇、惠民街道、三甲街道、纳雍乡

  

  

  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分公司

  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①织金220kV东红变电站新建工程;

  ②金席I回π接入220kV东红变线路工程。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

  1.1影响途径

  本项目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项目临时占地、永久占地、施工活动带来的影响。

  线路塔基等永久占地处的开挖活动和牵张场地等临时占地将破坏地表植被,干扰野生动物的栖息。

  1.1一般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避让措施

  ①塔基定位应避开动物巢穴和主要觅食区域。合理规划施工季节和时间,尽量避让动物的繁殖期、迁徙期。

  ②建议线路塔基因地制宜,多采用全方位高低腿铁塔、改良型基础、紧凑型设计,尽量少占土地、减少土石方开挖量及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

  ③合理规划施工临时道路、牵张场等临时场地,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和人员、车辆的行走路线,避免对施工范围之外区域的动植物造成碾压和破坏。

  (2)减缓措施

  ①严格控制施工占地,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施工场地,项目临时占地优先利用荒地、劣地,减少植被破坏。

  ②线路根据地形条件采用全方位高低腿铁塔,基础开挖时选用人工挖孔桩基础等影响较小开挖方式,尽量少占土地,减少土石方开挖量及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基础开挖临时堆土应采用临时拦挡措施,用苫布覆盖,回填多余土石方选择合适地点堆放,并采取措施进行防护,塔基周围其他区域采取铺垫措施减少扰动破坏。

  ③塔基施工占用耕地、林地时,施工前应进行表土剥离,将表土单独堆存并做好覆盖、拦挡等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用于项目区植被恢复或耕作区域表层覆土。

  ④严格控制塔基周围的材料堆场范围,尽量在塔基占地范围内进行施工活动。牵张场选址应尽量避让植被密集区,尽量选择线路沿线空地布置,减少植被破坏,并可采用钢板铺垫,减少倾轧。

  ⑤尽可能利用已建硬化道路、机耕路、林区小路等现有道路和人抬马驮相结合方式进行材料运输。确需新建道路,应严格控制道路长度和宽度,同时避开植被密集区,并在施工结束后进行植被恢复。

  ⑥对可能出现较大汇水面且土层较厚的塔位要求开挖排水沟,并顺接入原地形自然排水系统;位于斜坡的塔基表面应做成斜面,恢复自然排水,排水沟均采用浆砌块石排水沟。

  ⑦经过植被较好的区域时应采用高塔架设和无人机放线等施工架线工艺;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应铺设彩条布防止油料跑、冒、滴、漏,防止对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

  ⑧施工中尽量控制声源,选取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安排强噪声施工行为的时间,尽量减少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干扰。

  ⑨拆除杆塔的塔基部分应采取覆土或其他方式进行生态恢复,不进行开挖。

  (3)恢复与补偿措施

  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应及时进行清理、松土、覆盖表层土,除复耕外对于土地条件较好的临时占地区域植被恢复尽可能利用植被自然更新,对确需进入人工播撒草籽进行植被恢复的区域,选择当地的乡土植物进行植被恢复,严禁引入外来物种。

  (4)管理措施

  ①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受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要及时报告当地林业部门。

  ②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期环境管理与教育培训、印发环境保护手册,组织专业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施工期严格施工红线,严格行为规范,进行必要的管理监督。

  ③在施工设计文件中应说明施工期需注意的环保问题,如对沿线树木砍伐,野生动植物保护、植被恢复等情况均应按设计文件执行;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环保设计要求施工。

  ④在人员活动较多和较集中的区域,如生产区域、项目部附近,粘贴和设置环境保护方面的警示牌,提醒人们依法保护自然环境。

  ⑤加强生态入侵风险管理,加强项目区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预防和控制,强化森林资源及其附近森林资源的保护,确保区域生态安全。

  通过采取以上生态保护措施,可最大限度的保护好项目区域的生态环境。

  1.2生态保护红线区域保护措施

  (1)避让措施

  线路塔基定位时,应尽量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如确实无法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尽量选择植被稀疏地带;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布置牵张场、施工营地等,减少植被破坏。

  (2)减缓措施

  ①尽量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内的集中林区,对于无法避让的林区,尽量避让密林区,并采用提高导线对地高度的方式进行设计,且尽量使用占地面积小的铁塔,在满足设计使用强度的要求下,尽量增大档距,减小林区内铁塔数量,以进一步减小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林木砍伐量。架线施工采用无人机等环境友好型架线方式,以减少对生态保护红线内植被的破坏。

  ②生态保护红线内的塔基应优化施工工艺,基础均采用人工开挖基础,尽量减少塔基临时占地和基础土石方开挖量,减少施工扰动和施工开挖面;设置施工控制带,对施工场地四周进行拦挡围护,严格控制施工红线,限制施工机械和施工人员的活动范围,材料运输固定线路行驶。

  ③塔基施工时仅对塔基处无法避让的树木进行砍伐,需按照林地管理相关规定办理林地使用许可同意书等相关手续,征得林业部门同意,在取得林地使用许可同意书前不得使用林地和采伐林木。严格按照林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林木采伐数量进行采伐作业,严禁超范围、超数量采伐林木,并缴纳植被恢复费,由当地林业部门进行异地造林,减少植被的损失。

  ④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设置施工营地、材料站、取弃土点等临时场地,生活垃圾应进行收集并及时清运出生态红线外进行处置。

  ⑤生态保护红线内禁止新建施工运输道路,对于林木较稀疏的林区,修整的施工人工便道尽量选择林木之间的空隙,避免砍伐林木;对生态保护红线内的植被茂盛区,当无既有道路可用时,可采用索道、人抬马驮方式运输施工材料,避免新修整道路造成植被破坏。人抬便道、索道站及滑索尽量避让植被密集区域,尽量布置在草地或植被稀疏的灌木林地,以减少植被破坏。

  ⑥本项目跨越生态保护红线均较短,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设置牵张场、施工营地等,如已建机耕道路等,避让植被密集区,以占用植被较低矮、稀疏的灌丛、草丛为主,尽量降低林木砍伐量。施工结束立即进行植被恢复。

  ⑦对占地范围的耕植土进行表土剥离,并进行表土养护,用于后期临时占地的植被恢复。

  ⑧合理组织施工,生态保护红线内塔基基础和架线施工应集中力量在尽量短的施工时间内完工,以减少生态保护红线受干扰的时间。

  ⑨施工过程中还应加强森林防火,确保区域林木安全,避免破坏森林资源。

  ⑩施工期间提高生态保护红线内的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和等级,优化施工工艺,缩小地表扰动和植被破坏范围,并强化塔基和临时占地处的水土保持措施,根据塔基处地形情况砌筑浆砌石护坡、挡土墙、截排水沟和沉砂池,对占地范围内的耕植表土进行剥离,对临时堆土采用密目网进行遮盖,用编织袋进行拦挡,尽量减少新增水土流失量。

  (3)恢复与补偿措施

  ①塔基施工完成后,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平整并及时进行植被恢复;架线线路结束后,对架线施工中的临时用地应及时回填和进行迹地恢复。

  ②工程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施工便道、施工场地等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

  ③保存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的熟化土,为植被恢复提供良好的土壤。对建设中永久占用林地部分,施工结束后选择当地适宜植物及时恢复绿化。

  (4)管理措施

  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教育,严禁捕猎、捕食野生动物和随意砍伐、践踏植被。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有重点保护植物,进行就地保护,设置围栏和植物保护警示牌,不能避让需异地保护时,应选择适宜的生境进行植株移栽,并确保移栽成活率;如发现保护动物活体,避免主动伤及,严禁捕杀,而应采取自我保护性驱赶,使其远离施工场所,并向林业管理部门汇报相关情况。

  2.声环境

  2.1施工噪声源分析

  变电站工程施工主要包括土石方开挖、土建及设备安装等几个阶段。噪声源主要包括工地运输车辆的交通噪声以及桩基、土建、设备安装施工中各种机具的设备噪声。

  架空输电线路主要施工活动包括建材料运输、线路拆除、杆塔拆除、杆塔基础施工、杆塔组立及导线架设等几个方面;

  2.2施工噪声防治措施

  (1)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并接受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管理。

  (2)施工单位应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并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栏或围墙以减小施工噪声影响。

  (3)施工车辆经过公众暴露区时减缓行驶速度,减少鸣笛。

  (4)限制夜间高噪声施工。施工单位夜间应尽量减少产生高噪声污染的施工内容,尽量避免使用推土机、挖土机等高噪声设备。

  (5)加强设备的运行管理,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从源强上控制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施工扬尘

  3.1施工扬尘污染源

  施工扬尘主要来自于220kV东红变电站及本项目输电线路塔基在施工中的土方挖掘、建筑装修材料的运输装卸、施工现场内车辆行驶时道路扬尘等。

  3.2施工扬尘防治措施

  (1)施工过程中,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在施工工地先行设置硬质围挡,保持道路清洁,管控料堆和渣土堆放,防治扬尘污染。

  (2)施工过程中,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应采用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对于站址及线路沿线裸露施工面定期洒水,减少施工扬尘。

  (3)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4)进出场地的车辆限制车速,场内道路、堆场及车辆进出时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

  (5)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

  4.固体废物

  4.4固废污染源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变电站基础开挖、线路及杆塔拆除、线路塔基施工产生的弃土弃渣、杆塔(角钢塔2基)、绝缘子等材料,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4.2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变电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定点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租住周边民房,产生的生活垃圾可纳入当地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

  (2)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物料应分类集中堆放,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清运至指定消纳场处理。

  (3)新建变电站开挖产生弃土主要是地表耕植土层,有机质含量较高,无法用于场平回填,需进行外运综合利用;架空线路基础开挖产生的余土在各塔基占地范围内就地回填压实、综合利用。

  (4)在林地、草地和农田施工时,施工临时占地宜采取隔离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将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

  (5)本项目拆除的导线、杆塔、绝缘子等金具由电力公司物资部门回收处理。

  在采取以上环保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5.地表水环境

  5.1污染源

  施工废污水包括施工生产废水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

  (1)生产废水

  施工废水包括场地平整、机械设备冲洗、混凝土搅拌系统冲洗废水和雨水冲刷施工场地形成的废水等。

  (2)生活污水

  施工期生活污水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产生量与施工人数有关,包括粪便污水、洗涤废水等,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氨氮等。

  本项目施工期平均施工人员约50人,施工人员用水量约5m3/d,生活污水产生量按总用水量的80%计,则生活污水的产生量约4m3/d。

  5.2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1)变电站施工前修建临时沉砂池,生产废水通过沉砂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及喷淋。

  (2)施工场地料场四周应修建截水排水沟,并在出口设置沉砂池和拦砂网,将含泥沙的雨水、泥浆经沉砂池沉淀后优先考虑回用于施工路段路面洒水、机械和车辆清洗等,其余部分通过拦砂网排放至周边沟渠。

  (3)变电站施工前修建临时化粪池,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处理;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租住周边民房,生活污水依托民房现有设施处理。

  对跨越水体还需采取如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①合理选择架线位置,采取一档跨越,不在水中立塔,塔基位置应尽可能远离河岸,减少塔基对河流的影响。

  ②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禁止在水体冲洗贮油类车辆,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废水、垃圾等。

  ③邻近河流的塔基施工时,施工人员不得在靠近水域附近搭建临时施工生活设施,严禁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排入水体,影响水体水质,施工场地尽可能远离河流。

  采取上述措施后,可以有效地防治施工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对地表水的污染,加之施工活动周期较短,因此不会导致施工场地周围水环境的污染。

  5.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环境保护措施

  (1)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区域附近的变电站施工严格控制施工范围,避免占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区域。

  (2)项目施工期临时占地应尽量远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域,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设置堆料场、弃渣场及施工生活区。

  (3)施工前期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和培训,由施工监理人员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监督,禁止施工人员进入保护区范围内。

  (4)禁止向水源保护区内排放油类,禁止在水源保护区冲洗贮油类车辆,禁止向水源保护区排放、倾倒废水、垃圾等。

  (5)后续设计优化进站道路,尽量避让占用饮用水源保护区,控制开挖规模,减少开挖对水源保护区的影响。

  在采取以上措施后,不会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产生影响。

  6.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1)将变电站内电气设备接地,用截面较大的主筋进行连接;同时辅以增加接地极的数量,增加接地金属网的截面等,以经济有效地降低工频电场、工频磁场。

  (2)在初步设计及施工阶段,进一步优化线路路径,对沿线居民点进行合理避让。

  (3)线路需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设计高度进行设计。

  (4)本项目新建220kV线路独立走线段经过耕养区时,导线对地高度不得低于7.0m;经过公众暴露区时,导线对地高度不得低于10.5m。

  (5)本项目新建220kV线路并行走线段经过耕养区时,导线对地高度不得低于8.5m;经过公众暴露区时,导线对地高度不得低于19.0m。

  (6)本项目新建220kV线路在跨越建筑物时,下相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9.0m。

  (7)输电线路穿越耕养区时,在工频电场强度大于4000V/m且小于10kV/m的耕地、园地等公众容易到达的场所区域内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8)线路与环境保护目标的水平距离及该处实际线高可能会随着后续设计深入而有所变化,后续设计、施工中应通过控制线高或与环境保护目标的水平距离确保环境保护目标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要求。

  采取上述措施后,可以有效地减小电磁环境的影响。

  (二)营运期

  1.1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输变电项目在运行期内,对生态系统、动物及灌丛、草地植被等植物资源基本没有影响。运行期主要影响为鸟撞影响和植物的修剪影响。

  (1)对鸟类的影响分析

  1)鸟撞影响分析

  本项目输电线路的杆塔较为高大,可能会对线路附近鸟类的迁徙和飞行造成一定的影响。

  根据《输电线路鸟害研究及驱鸟装置的研制》(范作杰,2006),输电线路上活动的鸟类常见的有鹳形目、隼形目、鹤形目、鸻形目、鸽形目、雨燕目及雀形目的鸟类。其中容易引起输电线路事故的为鹳形目鹭科、鹳科,隼形目鹰科、隼科,鹤形目鹤科,鸽形目鸠鸽科及雀形目鸦科鸟类。输电线路对鸟类活动的影响主要表现为鸟类在飞行中撞到输电线路和杆塔受伤以及触电事故。鸟类一般具有很好的视力,它们很容易发现并躲避障碍物,在飞行途中遇到障碍物都会在大约100m~200m的距离下避开。因此,在天气晴好的情况下,鸟类误撞输电线路的几率很小。

  根据《中国动物地理》(张荣祖,2011),经过我国的鸟类大概分3个鸟类迁徙区和3条鸟类迁徙路线。每年分西、中、东3路南迁,在西部迁徙区迁飞的候鸟中,一部分可能沿唐古拉山和喜马拉雅山脉向东南方迁徙,另一部分可能飞越喜马拉雅山至尼泊尔、印度等地区越冬;中部迁徙区的候鸟可能沿太行山、吕梁山,越过秦岭和大巴山区,进入四川盆地以及沿东部经大巴山东部到华中或更南地区越冬;东部候鸟迁徙区包括东北地区和华北东部。这条线路上的候鸟可能大多沿海岸向南迁飞至华中或华南,甚至迁徙到东南亚、大洋洲等国外地区(王琳琳,2012)。本项目输电线路为东西走向,因此,部分线路区段处于我国鸟类迁徙区的通道上。

  根据鸟类迁徙习惯,普通鸟类飞翔高度在400m以下,鹤类在300m~500m,鹳、雁类等最高飞行高度可达900m以上。输电线路工程杆塔及导线的高度一般在100m以下,远低于鸟类迁徙飞行高度,因此,在一般情况下,输电线路杆塔对鸟类的迁徙影响不大。此外湖泊、河流、沼泽等湿地生境是大型游、涉禽重要的越冬、繁殖或迁徙必经生境,此类鸟类在飞行过程中相对其他小型鸟类较笨拙,若在夜间或大雾等能见度低的情况下飞行,可能无法及时避开输电杆塔或导线,故在湖泊、河流等湿地生境树立杆塔及架设导线对此类鸟类的影响相对较大。本项目拟跨越的水体主要大嘎河,为一档跨越,杆塔不涉水,跨越处塔杆距离水域均有一定距离,因此,拟建工程对鸟类迁徙影响有限。

  2)对留鸟的影响

  评价区留鸟(长期栖居在生殖地域,不作周期性迁徙的鸟)种类较多,运行期工作人员线路检修会增加人为干扰。本项目运行期检修频率不高,且区段检修时间短、检修人员较少,对野生动物人为干扰很小。此外,本项目经过林地较集中,线路沿线林地集中区留鸟可能在输电线下方树木上筑巢,线路运行期线路下方乔木修剪可能会破坏鸟类巢穴。

  (2)对植物修剪的影响分析

  项目运行期间,根据相关规定,需对导线下方与树木垂直距离小于4.5m树木的树冠进行定期修剪,以保证输电线路导线与林区树木之间一定的垂直距离,满足输电线路正常运行的需要。本项目线路在前期设计中已考虑了沿线主要乔木的自然生长高度,并对经过的林区采取高跨方式通过,同时由于本项目线路大部分位于丘陵及山地区域,铁塔塔位一般选择在山腰、山脊或山顶,因地形的自然高差,线路导线最大弧垂对主要乔木自然生长高度的垂直距离一般可超过4.5m的安全要求,运行期不需要大量砍伐线路走廊下方的乔木,仅需对少数特别高大的乔木的树冠顶端进行修剪,且定期剪修乔木的量很少。因此可以预测,项目运行期需砍伐树木的量很少,主要为定期的少量修剪。

  1.2生态保护措施

  (1)植被保护措施

  ①加强对站址周边及塔基处植被的抚育和管护。

  ②在线路维护和检修中仅对影响安全运行的树木进行削枝,不进行砍伐。线路运行维护和检修人员在进行维护检修工作时,尽量不要影响区域内的植物,不要攀折植物枝条。

  ③加强用火管理,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在线路巡视时应避免带入火种,以免引发火灾,破坏植被。

  ④线路巡视时应避免带入外来物种。

  (2)动物保护措施

  ①在线路巡视时应留意电晕发生相对频繁的输电线路段,及时联系工程建设方进行线路维护,保证在此附近活动的动物安全。

  ②线路运行维护和检修人员在进行维护检修工作时,尽量不要高声喧哗,以免影响动物正常的生长和活动。

  ③加强对项目周边重点保护动物的监测。

  2.1声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现场踏勘和现状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沿线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处的声环境质量现状分别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根据类比对象的检测结果分析可知,本项目线路建成后对沿线环境保护目标的声环境贡献值影响很小。因此可以预测,本项目线路建成后,线路附近声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噪声水平能够维持现状,并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在落实设计文件及本评价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前提下,在落实设计文件及本评价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前提下,主变正常运行后,220kV东红变电站四侧厂界的主变噪声贡献值在(25.2~36.4)dB(A)之间,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排放限值要求。

  2.2声环境保护措施

  (1)合理布局站内电气设备,主变压器1m处声源等效声压级控制在70dB(A)以内。

  (2)定期对站内电气设备进行检修,保证主变等运行良好。

  采取上述措施后,运营期变电站厂界噪声排放及项目周边境敏感目标处声环境质量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3.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变电站正常运行时,站内无生产废水产生;变电站内的废水主要为变电站值守、运维及检修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

  220kV东红变电站为无人值班1人值守变电站,站内生活污水主要由值守及检修人员产生,检修人员的检修频率约为12次/年,检修人员数为5人/次,检修日的生活污水排放量最大为0.6m3/d。

  根据工程设计资料,变电站站区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管网收集后外排;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用于站内绿化,不外排。

  输电线路运行期间无废水产生,不会对附近水环境产生影响。

  3.2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1)站内新建1座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能力8m3/d,值守及运维检修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用于站内绿化,不外排。

  (2)变电站植被及运维人员及禁止在水源准保护区内乱丢乱排。

  (3)线路运维人员定期巡线过程中,应避免在沿线水体附近随意丢弃废弃物和排放生活污水,防止对水质产生影响。

  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对周边地表水环境不会产生影响。

  4.1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变电站运行期间固体废物主要为运维检修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变电站内废铅蓄电池、主变在事故、检修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废矿物油。

  (1)生活垃圾

  220kV东红变电站为无人值班1人值守变电站,变电站日常运行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由值守及检修人员产生,检修人员的检修频率约为12次/年,检修人员数为5人/次,按照每人每天产生生活垃圾0.6kg计算,检修日的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3.0kg/d。

  值守及检修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严禁随意丢弃,暂存于站内垃圾桶内,定期由保洁人员清运至附近垃圾集中点,与当地生活垃圾一起处理,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2)废铅蓄电池

  变电站采用铅蓄电池作为备用电源,220kV东红变站内拟设置2组铅蓄电池,每组容量约800Ah。蓄电池巡视维护时间为2~3月/次,电池寿命周期为8~10年,当铅蓄电池因发生故障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使用时会产生废旧铅蓄电池,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废旧铅蓄电池废物类别为HW31,行业来源为非特定行业,废物代码为900-052-31,危险特性为毒性(T)和腐蚀性(C),变电站内废铅蓄电池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严禁随意丢弃。

  根据多年的运行管理经验,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已形成了一套成熟的废旧蓄电池处置方法。即由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方)负责与具备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受托方)签订废旧蓄电池回收处置协议,待变电站蓄电池需要进行更换时,委托方将提前十个工作日通知受托方,受托方调度安排妥当并达到变电站后方开始进行蓄电池更换,更换下来的废旧蓄电池将直接由受托方按照处置协议的要求依法合规的进行回收、处置。因变电站不建设危废暂存间,因此,变电站废旧蓄电池更换后不会随意丢弃,不在现场进行拆散、破碎或砸碎。目前,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与相关资质单位签订废铅蓄电池回收处置协议,待蓄电池达到寿命周期后,将由其负责回收、处置。

  建设单位应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有关信息,并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废铅蓄电池在更换、收集、运输时,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禁止在转移过程中擅自拆解、破碎、丢弃。

  本项目变电站站内不设置危废暂存间,变电站运行期间产生的危废及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严禁随意丢弃。

  (3)废矿物油

  当变电站的用油电气设备(主变压器)发生事故时,变压器油将排入事故油池,会有少量废变压器油产生。废变压器油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的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危险特性为毒性(T)和易燃性(I),废物代码900-220-08。如若处置不当,可能引发废变压器油环境污染风险。

  变电站内新建主变事故油池1座(有效容积为100m3)及事故油池配套事故油坑、排油管等设施,能够满足主变压器事故及检修时的排油100%需求。变压器事故及检修时产生的废矿物油,经事故油池收集后,交由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4.2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变电站值守及运维检修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定点收集后统一清运处理。

  (2)变电站后续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旧铅蓄电池不暂存,及时交由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3)在主变压器发生事故或检修时,可能有变压器油排入事故油池,事故油经收集后回收处理利用;不能回收的要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4)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607-2011)、《废铅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19-2020)等相关技术规范,落实危险废物的环境管理,包括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

  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的环境影响是可控的。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毕节织金东红220kV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公示版.pdf

  

  评估意见

  〔2023〕538号关于对《毕节织金东红220kV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估意见.pdf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窗口0851-8698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原文链接:https://sthj.guizhou.gov.cn/zwgk/zdlyxx/fsjg/fslxmspqgs/202309/t20230904_822076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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