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9月7日拟作出的500千伏二郎电厂灵活接入贵州电网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表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9月8日拟作出的500千伏二郎电厂灵活接入贵州电网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表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500千伏二郎电厂灵活接入贵州电网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8日-2023年9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1-86987058(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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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500千伏二郎电厂灵活接入贵州电网工程 | 贵州省遵义市习水县 | 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分公司 | 核工业二四〇研究所 | 1、红城50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 本期扩建红城500kV变电站至二郎电厂1个500kV出线间隔。本期扩建东南侧由东向西的第2 出线间隔,在变电站预留场地扩建,不新增占地。 2、红城~二郎电厂500kV线路工程 新建线路起点为500kV红城变电站,终点为二郎电厂,新建红城~二郎电厂500kV线路按单回路架设。本工程线路全线6.5km,均位于习水县境内。立塔16基,其中双回塔1基(红城变出线侧1基本期单侧挂线),单回塔15基。 | 施工期:生态影响: 土地占用防护措施: ①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设计要求,严格控制开挖范围即开挖量,施工时基础开挖多余的土石方不允许就地倾倒,应采取回填等方式妥善处置,对地形陡峭、土质疏松、余土不宜回填的弃土应在塔基附近集中堆放。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并及时进行土地整治和施工迹地恢复,尽可能恢复原地貌及原有土地利用功能。 ②本工程不设置取土场,工程产生的少量弃土在塔基附近就地平整,不另设置弃土场。砂石料堆放在塔基处的施工场地,不在另设砂石料场。因此,在施工单位合理堆放土、石料,并在施工后认真清理和恢复的基础上,避免发生土地恶化、土壤结构破坏现象。 植被保护措施: ①线路经过的成片林区,不允许砍伐通道,仅对塔基处和通道附近超过主要树种高度的个别树木予以砍伐。导线与树木(考虑自然生长高度)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小于7.0m。 ②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划定施工活动范围,加强监管,严禁踩踏施工区域外的地表植被,避免对附近区域植被造成不必要的破坏。 ③施工过程中应加强施工管理和对植被的保护,禁止乱挖、乱铲、乱占、滥用和其他破坏植被的行为。 ④施工人员应禁止以下行为:破坏树木、借用树枝做支撑物,在树木上刻画、悬挂或者缠绕物品,损坏树木的支撑、维护设施等相关保护设施。 ⑤材料运输至施工场地后,应选择无植被或植被稀疏地进行堆放,减少对临时占地和对植被的占压。 ⑥尽量避让集中林区,对于无法避让的林区,施工过程中采用飞艇或无人机放线,采用高塔跨越的方式通过,严禁砍伐通道。 ⑦施工临时占地如牵张场、施工场地及施工临时便道等,尽量选择植被稀疏的荒草地,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对于植被较密集的地段采用架高或飞艇放线等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区的施工技术,局部交通条件较差山地,通过人力或畜力将施工材料运至塔基附近,以减少对植被的破坏,且工程结束后,这些临时占地可根据当地的土壤及气候条件,选择当地的乡土种进行恢复。严格划定施工范围,禁止扰动施工范围外的区域;施工临时占地尽可能选择在经济、生态效益较低的区域,尽量避免占用生态红线、基本农田等。 ⑧对施工期间需修建的道路,原则上充分利用已有公路和人抬道路,或在原有路基上拓宽;必须修建道路时,应尽量减少道路长度和宽度,同时避开植被密集区。对于永久占地造成的植被破坏,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向政府和主管部门办理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缴纳相关青苗补偿费、林木赔偿费,并由相关部门统一安排。 ⑨按设计要求施工,减少开挖土石方量,减少建筑垃圾量的产生,及时清除多余的土方和石料,严禁就地倾倒覆压植被。 ⑩输电线路塔基施工开挖时分层开挖,分层堆放,施工结束后按原土层顺序分层回填,以利于后期植被恢复;塔基施工结束后,尽快清理施工场地,并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植被恢复。施工结束后,对塔基区、跨越场地、牵张场地、人工道路等临时占地区域进行植被恢复,进行植被恢复时应选择栽种当地常见植物,不得随意栽种外来物种。如施工过程种发现受保护植物,应对线路进行调整避让或移植,并安排专业人员负责养护,保证成活。 动物保护措施: ①尽量采用噪声小的施工机械,塔基定位时尽量避开需要爆破的施工地段。 ②合理制定施工组织计划,尽量避免在夜间及鸟类繁殖季节施工。 ③鸟类和兽类大多是早晨或黄昏、夜间出来觅食,在正午休息,应做好施工方式和时间的计划,尽量避免高噪声施工作业对鸟类的惊扰。 ④施工中要杜绝附近水体的污染,保证鱼类及两栖动物的栖息地不受或少受影响。 ⑤加强施工人员对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并在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禁止人为破坏洞穴、巢穴等活动,在施工中遇到幼兽、幼鸟和鸟蛋须交给林业部门专人妥善处理,不得擅自处理。 ⑥加强对项目区的生态保护,严禁猎杀任何兽类、严禁打鸟、捕鸟和破坏鸟类的生境,严禁捕蛇和其他破坏两栖爬行动物的生境。 ⑦对于动物的栖息生境特别是森林生态、农业生态及其过度地带等动物多样性高的区域,要严加管理,文明施工,通过尽量减少施工作业范围、缩短施工时间和减少植被破坏等方式保护动物的栖息环境。 ⑧工程完工后尽快做好生态环境的恢复工作,尽量减少生态破坏对动物的不利影响。 天然林保护措施: ①严控施工范围,尽量减少林木砍伐量。高塔跨越,不砍伐通道。 ②不得在天然林内设牵张场、跨越场等其他临时占地设施。 ③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合理处置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不得随意倾倒。 基本农田保护措施: ①线路一档跨越基本农田,严控施工范围,不在基本农田内立塔,不在基本农田内设置施工临时占地设施。 ②合理规划施工时序,跨越施工尽量选在农闲时期。 ③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合理处置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不得随意倾倒。 声环境影响 ①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监理工作,并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 ②在设备选型时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并将噪声级较高的设备工作安排在昼间进行,同时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减小机械故障产生的噪声。 ③施工过程中,在满足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对高噪声施工设备进行围挡,以减小其施工噪声。 ④施工时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将高噪声设备尽量放置在远离居民点一侧;闲置不用的设备应立即关闭,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减速,减少鸣笛。 ⑤施工中运输车辆对沿线敏感点进行绕行,如因交通问题必须经过时,采取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减少对沿线周边居民的影响。 ⑥限制夜间施工,如因工艺特殊情况要求,需要在夜间施工时,应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公告附近居民。 施工扬尘 ①项目开工前,在站内施工现场设置防尘网,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 ②施工现场道路以及周边道路不得存留建筑垃圾和泥土。 ③在施工区域内堆放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以及工地堆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建筑土方应当采取遮盖、密闭或者其他抑尘措施。 ④使用商品混凝土,避免混凝土拌制产生扬尘。 ⑤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 固体废物影响 ①施工结束后搞好覆土绿化、植被恢复等工作。 ②设计时,尽量维护自然地形、地貌,根据周边地形条件,采用全方位高低腿铁塔及设计,减少工程开挖量。 ③基础施工完毕后的弃土,应按原地形平整堆放,不得影响基面排水。 ④工程临时开挖土石方应尽量选择周边空地,工程结束后及时进行回填并压实。 ⑤加强施工人员管理,严禁在施工场地随意丢弃垃圾,施工结束后应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 ⑥在临近水体施工时,合理设置施工场地,施工中的临时堆土点应远离水体水域范围,不允许将工程弃土弃入水体。 水环境影响 ①500kV红城变电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站内已有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②输电线路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利用当地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或修建简易的化粪池处理。 ③输电线路跨越地表水体时,采用一档跨越,不在水中立塔。 ④施工时应先设置拦挡措施,后进行工程建设。 ⑤施工期避开雨季,文明施工,禁止向地表水体倾倒废水、废渣等,施工的临时堆土点应远离水体。 ⑥将物料、车辆清洗废水、建筑结构养护废水集中沉淀处理后回用。 运行期: 电磁影响: ①避开城镇规划区、居民集中区等区域,尽量避开居民住宅;对线路临近居民房屋处声环境、电磁环境影响限制在标准范围之内,以保证居民环境不受影响。 ②不在输电线路下方建设敏感建筑物。 ③若采用抬升线路对地高度的方式来控制工频电场强度,新建500kV单回线路直线塔在经过耕地、园地、道路等场所时,导线对地最小高度为11m;单回线路临近1层、2层、3层、4层、4层平顶房屋导线对地最小高度分别为18.4m、19.2m、20.8m、22.8m、25.2m。新建双回塔单侧挂线在经过耕地、园地、道路等场所时,导线对地最小高度为11.7m。 生态环境影响: 对植被生态影响防护措施: ①运行期进行线路巡检和维护时,避免过多人员和车辆进入区域,减少对地表植被的破坏。事故、检修状态下产生的含油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②线路建成后,严格按照《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要求,禁止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新建其它建构筑物,确保线路附近居住等场所电磁环境符合相应评价标准。 ③按设计要求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等各项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生态修复措施,如:施工便道、临时堆土场、牵张场地; ④林区巡检注意防火。林区巡检人员应该严禁吸烟或进行其他容易引发火灾的行为; ⑤定期对线路沿线生态保护和防护措施及设施进行检查,跟踪生态保护与恢复效果,以便及时采取后续措施。 动物生态影响防护措施: ①线路建成后,应严格按照《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要求,禁止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新建其它建构筑物,确保线路附近居住等场所电磁环境符合相应评价标准。 ②加强对相关参建单位和人员的环保教育和培训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培训和教育,帮助他们树立环境保护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意识和知识,避免施工过程中出现捕杀兽类、鸟类、鱼类以及捕鱼捉蛙等伤害野生动物的行为。并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施工人员保护理念。 天然林保护措施: 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和管理,禁止巡检人员砍伐林木。采用无人机等方式巡检,减少对林地的干扰。 基本农田保护措施: 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和管理,禁止巡检人员随意践踏农作物,合理处置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不得随意倾倒。 声环境影响: 根据类比输电线路噪声衰减断面不同距离的监测结果可知,线路无论昼夜间均在衰减断面0-50m范围内变化趋势均不明显,说明输电线路运行噪声对周围环境噪声基本不构成增量的贡献。即500kV线路对当地环境噪声影响贡献值较低。本工程新建线路建成后各声环境保护目标处昼、夜间噪声维持现状水平,各环境敏感目标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线路建成后不会改变评价区域内声环境质量现状。 水环境影响: (1)变电站 红城变电站站内已建有污水处理设施,本期不增加运行人员,不增加生活污水量,不会对周边水环境产生新的影响。 (2)新建输变电工程 输电线路运行期间不产生废水,不会对线路沿线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固体废物影响: 变电站本期不增加运行人员,不增加生活垃圾量,不会对环境产生新的影响。 变电站本期不新增蓄电池,变电站运行期间更换的废旧蓄电池交由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不在变电站内设置废旧蓄电池暂存间。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输电线路运行期不产生生活垃圾,不会对线路沿线造成污染影响。 环境风险 本项目红城500kV变电站扩建工程不新增含油电气设备,不新增环境风险。 |
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公示版) | 公示版--500千伏二郎电厂灵活接入贵州电网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pdf | |||||
评估意见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0851-85867963、86987058(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原文链接:https://sthj.guizhou.gov.cn/zwgk/zdlyxx/fsjg/fslxmspqgs/202309/t20230907_823353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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