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9月拟作出的兴义市清水河电厂灰场、联丰村、甲马石二期农业光伏电站(100+100+50)MWp工程联丰22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表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兴义市清水河电厂灰场、联丰村、甲马石二期农业光伏电站(100+100+50)MWp工程联丰22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28日-2023年10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86987058(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传 真:0851-85570802
通讯地址: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
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70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
邮 编:550002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 | 兴义市清水河电厂灰场、联丰村、甲马石二期农业光伏电站(100+100+50)MWp工程联丰22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工程 | 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清水河镇 | 贵州兴电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贵州水陆源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根据设计方案,本项目建设内容如下: (1)220kV联丰升压站 220kV联丰升压站位于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清水河镇农忙村北面,总占地面积约6186m²,围墙内占地面积约4117m²,升压站规模1×250MVA ,包括综合楼、35kV预制舱、二次设备预制舱、SVG预制舱。本工程安装1台250MVA主变,220kV出线,最终1回,本期1回。 (2)线路工程 新建1回220kV线路至兴义电厂220kV升压站,线路起于220kV联丰升压站,止于兴义电厂220kV升压站,新建线路长度约1×5.6km;单回架设;其中架空线路1×5.3km,兴义电厂侧电缆接入电缆段长约0.3km。架空段导线型号为1×JL/LB20A-400/35型铝包钢芯铝绞线,架空段全线共设杆塔20基,塔基占地面积为0.14hm²,电缆段电缆型号为YJLW03-Z127/220-1×800mm²,电缆沟尺寸为:长300m×宽1.9m×高1.5m,电缆沟占地面积为0.057hm²,新建线路均位于兴义市境内。 (3)OPGW通信光缆工程 沿新建220kV线路同步架设2根48芯OPGW复合光缆,光缆长约 5.6km。鉴于光纤通信工程对环境的影响较小,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对其不再进行专门评价。 (4)相关工程 根据设计方案,兴义电厂220kV升压站按最终规模一次建成,本次出线间隔利用由西至东第二个出线间隔。 |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 工程实施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仅表现为对施工范围内地面的破坏与扰动,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修复,使施工期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得到恢复。 (2)噪声 根据现场调查与当地居民的访问,施工期未影响当地的声环境质量,也未收到公众关于噪声污染方面投诉。 (3)施工扬尘 本工程施工工期短,工程量小,施工扬尘影响的区域小、影响的时间短。通过施工管理措施如洒水抑尘、遮挡等可以减少场地开挖产生的扬尘问题,大气环境随着施工结束而基本恢复至原来的水平,根据现场调查与当地居民的访问,施工期未影响当地的环境空气质量,也未收到公众关于大气污染方面投诉。 (4)废污水 本工程施工期的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农灌,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可依托站内已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不会对周边水环境产生影响。 (5)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对环境产生的影响,为短期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落实了相应的固体废物的管理和处理措施,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控范围内;根据现场调查与当地居民的访问,施工期未出现土石弃渣无序堆放或堆存现象,也未收到公众关于固体废物污染方面投诉。 二、运行期 (1)工频电场、工频磁场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敏感目标电磁环境影响分析及实际现状监测结果,本工程升压站、输电线路在正常运行情况下,工频电场和磁感应强度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电场强度控制限值为4000V/m(4kV/m),磁感应强度控制限值为100μT(0.1mT)限值要求。(具体分析详见电磁环境影响专题评价)。 (2)噪声 输电线路的运行噪声对周围环境噪声基本不构成增量贡献,本工程建成投运后,升压站、输电线路沿线各声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噪声水平也能满《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 | |||||
评估意见 | 〔2023〕606号关于对《兴义市清水河电厂灰场、联丰村、甲马石二期农业光伏电站(100+100+50)MWp工程联丰22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估意见.pdf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窗口0851-8698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原文链接:https://sthj.guizhou.gov.cn/zwgk/zdlyxx/fsjg/fslxmspqgs/202309/t20230928_825332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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