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环保民声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政策法规

关于《贵州省危险废物全过程可追溯信息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11-10 来源: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贵州省危险废物全过程可追溯信息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背景

  2021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亲临贵州视察,赋予贵州““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的”的重大使命。2022年1月7日,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的实施意见》指出,要“提高城市固体废物精细化管理水平,实行危险废物全过程溯源监管。”我厅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1〕47号)和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2〕230号)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危险废物信息化监管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目标

  依托省固废系统,借助电子标签、蓝牙称量设备、PDA手持终端等智能化物联设备,逐步推进省内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以下简称产废单位)全覆盖纳入危险废物全过程可追溯信息化管理。危险废物运输单位和省内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以下分别简称运输单位、经营单位),按照最新管理要求开展危险废物全过程可追溯信息化管理工作,与产废单位做好“无缝对接”,按步骤实现全省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运、处置信息化“闭环”管理。

  三、《实施方案》工作安排

  全省危险废物可追溯信息化管理工作共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试点阶段。2023年3月31日前,安顺市、黔南州年产废100吨以上产废单位及相对应的运输、经营单位完成设备配备和数据上传。2023年5月底前,梳理首批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调整、优化省固废系统,形成可全面推广的危险废物全过程可追溯信息化管理模式。第二阶段为应用阶段,2023年底前,力争全省年产废100吨以上的产废单位和所有危险废物持证经营单位,实现危险废物全过程可追溯信息化管理。第三阶段为全面推广阶段。2024年起,各市(州)结合实际,逐步推进辖区内100吨和10吨以下产废单位实现危险废物全过程可追溯信息化管理。

  四、《实施方案》保障措施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负责省固废系统危险废物全过程可追溯信息化管理模块和APP的建设、优化、运维、相关硬件设备适配、技术支持和使用操作培训等工作。省固废系统和APP的使用、物联网设备适配均免费,不授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名义向危险废物有关单位推销物联设备。

  市(州)、县(市、区)生态环境局指定专人负责,督促指导辖区内涉危险废物相关单位按工作安排有序推进危险废物全过程可追溯信息化管理。

  危险废物产生、运输、经营单位要高度重视,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实时上传危险废物全过程可追溯信息化管理数据,进一步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水平。


原文链接:https://sthj.guizhou.gov.cn/zwgk/zcjd/wzjd/202301/t20230119_77973994.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三农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环保民声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环保民声网 hbjd.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