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公告
根据省委安排,省委第一巡视组自2023年10月11日起,至12月30日止对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开展巡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视对象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视内容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贵州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和省委有关要求,本轮巡视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视定位,聚焦职能职责,坚持同题共答,推动纠正政治偏差,督促被巡视党组织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重要安排,对照被巡视单位的职能责任和“三定”规定,重点监督检查被巡视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重要安排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落实上级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反映领导干部其他方面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和下一级领导班子党政主要负责人重要问题线索,也属了解掌握范围。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视期间,设置意见箱、邮政信箱、值班电话,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安排,本轮巡视统一受理信访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
(一)意见箱:分别放置于遵义路40号省生态环境厅机关大楼大厅2号电梯口、遵义路25号城市方舟A栋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1楼大厅电梯口和黔灵山路217号环保科技园主楼1楼大厅消防通道(均为监控盲区)。
(二)值班电话:0851-86825836(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三)邮政信箱:贵阳市A141号省委第一巡视组收。
根据巡视职责,省委第一巡视组主要受理对上述巡视对象问题的来信来电,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有关规定移交被巡视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中共贵州省委第一巡视组
2023年10月11日
原文链接:https://sthj.guizhou.gov.cn/xwzx/tzgg/202310/t20231012_8273106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关于强化环评文件编...[2024-09-18]
- 【图解】山西省固体废...[2024-09-18]
- 《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2024-09-18]
-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09-18]
- 关于印发《天津市深入...[2024-09-18]
- 关于印发《企业温室气...[2024-09-18]
-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09-18]
- 一图读懂 | 《生态...[2024-09-18]
- 关于向中核四0四有限...[2024-09-18]
- 《关于强化环评文件编...[2024-09-18]
- 【图解】山西省固体废...[2024-09-18]
- 《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2024-09-18]
-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09-18]
- 关于印发《天津市深入...[2024-09-18]
- 关于印发《企业温室气...[2024-09-18]
-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09-18]
- 一图读懂 | 《生态...[2024-09-18]
- 关于向中核四0四有限...[2024-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