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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在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区域、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任务较重地区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10 来源: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严格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工作,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办土壤〔2021〕21号)相关要求,我厅组织制定在我省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区域、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任务较重地区执行颗粒物和镉等重点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有关通告,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建议请于2023年11月23日前书面反馈我厅(电子文档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生态环境厅土壤处林凯、李李

  联系电话:0851-85566901,0851-85562722

  电子邮箱:475140815@qq.com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遵义路59号

  附件1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在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区域、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任务较重地区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告20231024(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在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区域、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任务较重地区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改20231024.docx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10月24日

  

  


原文链接:https://sthj.guizhou.gov.cn/xwzx/tzgg/202310/t20231024_828427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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