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环保民声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政策法规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落实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11-09 来源: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生态文明建设中心工作,持续推进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强化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以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服务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推进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

  (一)做好美丽山东建设信息公开。聚焦美丽山东建设规划,实时发布美丽山东建设工作动态及政策信息。(综合处落实)聚焦2023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强化活动相关信息发布。(省生态环境保护宣教中心落实)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做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生态文明强县等创评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生态处落实)

  (二)强化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做好重大项目环评审批信息公开并及时回应公众关切。(许可处落实)强化应对气候变化信息发布,提升碳排放、碳普惠等相关政策信息发布和解读力度。(气候处落实)推进生物多样性动态信息发布工作。(生态处落实)抓好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息发布工作。(督察办落实)

  (三)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信息公开。蓝天保卫战方面,按月发布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市、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排名信息和降尘监测信息。(大气处落实)实时发布全省16城市和155个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六项污染物数值、环境空气质量指数。(监测处落实)推进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等信息公开。(大气处、省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落实)碧水保卫战方面,定期公开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以及16个设区的市、重点县(市、区)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排名。(水处、监测处落实)强化水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水处落实)加强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情况公开,及时公布入海排污口和海水养殖生态环境监管政策,依法公开海洋工程审批信息。(海洋处落实)净土保卫战方面,聚焦乡村生态振兴,持续推进农村环境整治信息公开。做好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监管公开,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土壤处落实)围绕“无废城市”建设,及时发布全域“无废城市”相关工作动态和政策信息。(固废处落实)

  二、聚焦政策落实持续深化政务公开

  (四)推进文件公开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建设,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规范发布。继续做好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动态管理,根据重点任务及社会需求,实时调整更新。(办公室落实)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工作,重大政策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时同步发布草案解读材料,政策文件出台后10个工作日内公开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原因,未收到意见的在征求意见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反馈说明情况。(各处室、单位落实)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规范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同步做好省政府文件库维护更新,确保厅门户网站行政规范性文件数量和内容与省政府文件库一致。及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发布清理结果,并在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页面及时更新有效性标注。(法规处、省生态环境保护宣教中心按职责分工落实)

  (五)强化政策解读。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11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生态环境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鲁环办函〔2021〕207号)要求,认真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工作机制,将政策解读作为文件审签的重要一环,政策文件不解读、解读材料不达标不运转。深化解读内容,解读材料在全面阐释制定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实质性内容的基础上,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开展解读,全面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政策解读材料在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公开。丰富政策解读形式,积极运用新闻发布会、政策例行吹风会、电视问政、网络问政、媒体专访、专家解读等方式,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展现。(各处室、单位落实)

  (六)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后评估。建立健全常态化政策评价机制,对纳入省政府重大决策事项目录的事项,围绕执行标准、适用范围、使用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等,通过政府开放日、征集调查、专题座谈、重点访谈、舆情监测、网络问政等方式开展实施效果评价,并注意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吸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参与评估,全面掌握政策落地情况。对政策评价结果进行深入分析,适时转化为调整政策制定的措施,2023年年底前将政策评价结果和运用情况向社会公开。(综合处、水处、固废处落实)

  三、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

  (七)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机制,告知书进行发文审核前先进行合法性审查。(法规处会同有关处室、单位落实)将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协查函的回复工作纳入督办,提升答复的时效性和内容准确性。(办公室会同有关处室、单位落实)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各处室、单位落实)持续落实公开属性动态调整机制,积极推动依申请公开向主动公开转化。(办公室落实)强化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规范企业环境信息发布。(综合处落实)做好舆情回应,对于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生态环境突发事件的舆情,要在5个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其他舆情要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应急与舆情处会同有关处室、单位落实)

  (八)做好基层政务公开跟踪评估工作。强化基层政务公开业务指导,建立基层政务公开跟踪评估会商机制。对照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基本目录,组织相关处室、单位对各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跟踪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反馈各市局,提升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办公室会同有关处室、单位落实)

  (九)深化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完善网站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功能,加强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提升网站搜索精准度。规范政府网站互动交流栏目的留言转办机制,实行互动交流限时答复制度,简单常见问题咨询的答复不超过3个工作日。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审”制度,重要信息做到多人审看、专人把关,确保表述规范、内容准确。高效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等平台的网民留言。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功能,完善信息发布转载审核制度,强化监测预警和风险排查。积极探索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数据无缝交换,实现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信息同步发布、办事服务同质同效。(省生态环境保护宣教中心落实)

  四、加强基础保障

  (十)健全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调整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领导小组作用,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厅主要领导同志每年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推动工作。(办公室落实)

  (十一)加强业务指导。每年组织至少1次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强化纵向业务指导,积极主动为各市生态环境局提供业务指导,帮助规范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落实)

  (十二)抓好工作落实。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完善考核体系,增加日常考核比重,提升考核针对性和实效性。各责任处室、单位要对照本实施方案制定工作台账,逐项推动落实。将本方案落实情况纳入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办公室落实)


原文链接:http://xxgk.sdein.gov.cn/zfwj/lhz/202309/t20230915_441162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三农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环保民声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环保民声网 hbjd.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