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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上海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专题培训会

发布时间:2023-11-09 来源: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佚名

  《上海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于2023年7月25日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上海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2023年9月6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专题培训会议,邀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崔凯作条例解读。市区生态环境系统领导干部职工,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市经信委、市规资局、市农委、市绿化市容局、市水务局、市交通委、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委以及市级相关管委会的有关领导干部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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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崔凯介绍了条例的制定背景、制定过程,重点对条例的主要内容进行详细解读,深入讲解了立法条文背后的思考和立法亮点,对各部门、各单位全面理解条例规定、依法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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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认真履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上海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宣传工作作为近期普法工作重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普及活动。同时,会同各相关部门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健全联动监管机制,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地方条例各项规定有效实施。

  


原文链接:https://sthj.sh.gov.cn/hbzhywpt6023/hbzhywpt6197/hbzhywpt6111/fzxc/20230906/1bc870c1555248f5927bb44b1c729ec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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