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环保民声网!
当前所在:首页 > 通知公告

全民共治,绿色运输,共建美丽上海 ——致全市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车车主的倡议书

发布时间:2023-11-09 来源: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佚名

  全民共治,绿色运输,共建美丽上海

  ——致全市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车车主的倡议书

  

  尊敬的各位车主:

  近年来,随着各项污染治理措施的有力推进,上海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蓝天白云渐成常态,广大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显著提升。但是,当前空气质量改善成效尚不稳固,与国际同类城市、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城市定位和广大市民对更高品质生活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为此,市政府去年出台政策,鼓励淘汰国三柴油车,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我们倡议:

  增进共识,充分认识淘汰国三柴油车的重要意义

  随着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不断深入,机动车污染排放日益突出,其中国三柴油车尾气排放量大、污染物浓度高,已成为影响本市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淘汰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车是推动交通运输结构调整、降低污染物排放、改善空气质量、建设美丽上海的重要举措。

  凝心聚力,争做国三柴油车淘汰的宣传者和践行者

  2022年8月,《上海市进一步鼓励国三柴油车提前报废补贴实施办法》出台,鼓励国三柴油车提前报废和更新,其中,国三柴油货车在本市办理报废手续的期限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29日,办理补贴业务的申请期限为2022年9月15日至2024年3月29日;国三柴油客车在本市办理报废手续的期限为2022年9月1日至2024年6月28日,办理补贴业务的申请期限为2022年9月15日至2024年9月30日。超过上述时间办理将失去补贴资格。2023年3月,《关于调整本市国三标准柴油机动车限制通行政策的通告》印发,对国三柴油车提出了严格的限行要求。希望广大车主能够算好经济账、安全账、长远账,主动淘汰国三柴油车,及时办理补贴申请业务,同时在车友圈内加大宣传,让补贴政策应享尽享、限行政策应知尽知,为全市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贡献力量。

  全民参与,践行绿色运输共建美丽上海

  请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响应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坚持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主动选择公交、地铁等绿色出行方式,优先购置新能源汽车,不驾驶高排放车辆。企业经营者要坚决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自觉淘汰各种高排放车辆,为建设美丽上海作出贡献。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8月28日

  

  

  

  

  本市国三标准柴油机动车限制通行政策

  1.自2023年4月1日起,全天禁止国三柴油货运机动车辆在本市辖区内的所有道路上行驶。

  2.自2024年7月1日起,全天禁止国三柴油客运机动车辆在本市S20外环高速以内的道路上(不含S20外环高速以及S20外环高速高架段投影下的地面道路)行驶。

  3.违反通行规定的,由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相关阅读

  

  政策文件|查看《关于发布<上海市进一步鼓励国三柴油车提前报废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全文及附件

  (https://sthj.sh.gov.cn/hbzhywpt2022/20220905/8976c528eb9a483aa85d93ba6a6a54cc.html)

  


原文链接:https://sthj.sh.gov.cn/hbzhywpt5004/20230828/32922914edfa4169b9e80edebe2869b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三农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环保民声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环保民声网 hbjd.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