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环保民声网!
当前所在:首页 > 通知公告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增补海洋环境和玻璃幕墙光反射领域专家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在库专家信息更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9 来源: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佚名

  各相关单位、相关专家:

  根据《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我局将增补海洋环境和玻璃幕墙光反射领域的相关专家。为科学管理和使用专家库,我局对《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2023年版)》启动在库专家的信息更新。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海洋环境和玻璃幕墙光反射领域专家增补入库

  专家增补入库采用本人自荐或单位推荐的方式。入库专家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愿参加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2、熟悉海洋环境和玻璃幕墙光反射领域的法律法规,了解国家和上海市相关政策、标准、技术规范等;3、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五年以上,精通本专业业务,熟悉本专业的国内外情况和动态;4、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无被取消有关专家资格的情形;5、年龄在7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符合以上要求且有入库意向的专家,本人或所在单位可填写《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增补信息表》(以下简称《增补信息表》,见附件1)和《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入库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见附件2)报送我局。

  二、在库专家信息更新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2023年版)》(见附件3)在库专家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擅长的专业领域(不超过3项),填写《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更新信息表》(见附件4)报送我局。

  若不再有意向担任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的,可填写《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出库申请》(见附件5)报送我局。

  三、其他说明事项

  1、为便于审批部门、技术评估单位、建设单位、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以及公众及时获取专家信息,我局将在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上海环境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主动公开在库专家信息,公开信息包括姓名、职称、单位、联系方式(手机、单位电话或电子邮件)、专业领域五个方面。请在《增补信息表》中勾选是否同意公示相关信息。

  2、我局将按照相关流程,对海洋环境和玻璃幕墙光反射领域申请增补入库的专家进行审核,将符合要求的专家信息对外发布。根据专家库入库基本条件,截至本次专家库更新信息发布之日,年满70周岁的在库专家将默认自动出库。

  以上相关附件请于2023年11月10日前,以传真、邮件或信函方式报送我局。

  

  联系人:张钰 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处

  电 话:23116963, 23115627

  邮 件:huanpingchu@sthj.shanghai.gov.cn

  传 真:63555908

  地 址:黄浦区大沽路100号

  邮 编:200003

  

  附件1:《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增补信息表》

  附件2:《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入库承诺函》

  附件3:《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2023年版)》

  附件4:《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更新信息表》

  附件5:《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出库申请》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0月23日

  

  

  相关附件 附件1-《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增补信息表》.doc附件2-《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入库承诺函》.doc附件3-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2023年版).pdf附件4-《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更新信息表》.doc附件5-《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出库申请》.doc
原文链接:https://sthj.sh.gov.cn/hbzhywpt5004/20231023/04e386f9b38f4ce3950de474d9276ebf.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三农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环保民声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环保民声网 hbjd.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